截至11月底,陜西省已完成水泥、鋼鐵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較國家規定時間分別提前1個月和1年。...
截至11月底,陜西省已完成水泥、鋼鐵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較國家規定時間分別提前1個月和1年。...
咸陽市市唯一的一家鋼鐵企業領到了咸陽市市環保局發放的首張鋼鐵行業“新版”排污許可證,標志著咸陽市全面完成水泥、鋼鐵行業新版排污許可證網上核發工作。今后,所有排污單位必須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
第二輪中央環保巡視組要來了,近日,環境保護部黨組書記、部長李干杰表示:在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結束后,對首輪前四批進行充分總結。梳理問題、總結經驗,進一步完善相關機制和配套措施,同時已為開展第二輪工作做好了準備。...
長春市環保局行政審批辦公室相關人員把有國家統一編碼的新版排污許可證頒發給吉林亞泰水泥有限公司負責人。...
11月5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日照市繼上半年圓滿完成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后,11月前,又組織完成了全市22家鋼鐵、水泥生產企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全市區域內水泥熟料、磚瓦、陶瓷、石膏板等建材行業全部實施停產;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水泥粉磨站、商砼制造、石材加工、采石采砂等應實施停產。...
10月16日,記者從吉林省環保廳獲悉,從今年10月20日至明年1月31日,吉林省將開展2017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百日攻堅”行動。全面開展固定污染源達標排放、燃煤小鍋爐“清零”、重點行業錯峰生產、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重污染天氣應對等5個專項行動。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水泥錯峰生產。...
為了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環水體[2016]186號)、《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環保部令第45號)及省環保廳、寧波市環保局有關要求,我市決定啟動鋼鐵、水泥等13個行業工業企業的國家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
11日,記者從佛山市環保局獲悉,《佛山市鋼鐵、水泥、石化工業國家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方案》已經出爐。佛山市11月起對鋼鐵、水泥、石化企業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行為開展專項監管執法。...
對已申領福建省排污許可證的現有企業,向原核發環保局申請更換新版排污許可證。對新建項目,排污單位應在投入生產或使用并且產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向實施環評批復的環保局申領新版排污許可證。...
納入發證范圍內的水泥工業企業應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排污許可證申請工作,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逾期不辦理的,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環水體〔2016〕186號)的通知精神,切實做好青海省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和監管執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環保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等要求,河南省環保廳啟動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并下發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開展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據《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全國水泥企業必須要在2017年底前拿到新的排污許可證。...
日前,環保部印發關于做好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國水泥工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
據了解,此次申領的范圍包括鋼鐵工業排污許可證,申領范圍為煉鐵(含燒結、球團)、煉鋼、鋼壓延加工。...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規定,環保部近日發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 《排污許可名錄》)。...
《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已于2017年6月19日由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近日,環境保護部印發《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排污許可名錄》)。這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實施的重要基礎性文件,對進一步完善排污許可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近日印發的《廣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顯示,廣東省將加強排污企業全過程監管,按行業分步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全覆蓋。...
日前,《廣西節能減排降碳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十三五”規劃的通知》(以下簡稱“規劃”)印發。規劃提到了水泥等行業在淘汰落后產能、全面推行循環經濟模式、節能減排工程有效實施等方面的成效,同時指出了水泥等行業脫硝裝置等環保設施改造進展滯后的主要問題。...
日前,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了《山東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針對水泥等行業提出,到2017年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區內及主要人口密集區周邊石化、鋼鐵、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
2017年6月8日,山東省環保廳組織召開了全省推進排污許可制工作座談會。會議傳達了環境保護部推進排污許可制度實施工作座談會及國家相關文件精神,調度各市排污許可工作進展情況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重點,鞠振平副巡視員出席會議并講話。...
根據2015年環境統計數據,水泥行業SO2、NOx、煙(粉)塵排放量分別為29.6萬噸、170.6萬噸、129.7萬噸(含無組織排放量46.1萬噸),分別占全國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量的 2.1%、15.7%、11.2%。...
為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加快建立和完善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業單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環保部組織制定了《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水泥工業(征求意見稿)》...
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
據了解,在國務院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后,重慶迅速落實文件精神,狠抓落實,立即啟動了《重慶市控制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制定工作。并結合重慶實際,加快完善制度,將國家排污許可改革要求納入正在修訂的《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第三十五條提出“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要求“盡快在全國范圍建立統一公平、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排污者必須持證排污,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當前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涉及面廣、改革任務重,仍有諸多問題急需解決。...
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火電、造紙行業企業及水泥、鋼鐵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依證開展環境監管執法。從2017年7月1日起,現有相關企業必須持證排污,并按規定建立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記錄臺賬及定期報告制度。...
2017年底前,完成鋼鐵、火電、水泥、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垃圾焚燒8個行業超標問題整治任務。到2020年,各類工業污染源持續穩定達標排放。對沒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物處理能力的企業一律不予核發排污許可證。...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精神,分行業推動遼寧省固定污染源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的順利實施,有效提升環境管理水平,促進環境質量改善, 《遼寧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計劃》印發。...
2016年,在政府、企業、協會以及每一個水泥人的共同努力下,水泥行業效益向好,實現了社會責任和企業利潤的雙豐收。相信,在新的一年里,行業可以繼續迎難而上,砥礪前行。...
為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待發)的相關要求,推動排污許可證有序發放,環保部組織起草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名錄》)。涉及84個行業,其中包括水泥行業。...
為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加快建立和完善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業單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環保部研究制定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試行)(征求意見稿)》。...
為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近日,環保部印發了《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環水體〔2016〕186號)和《關于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環水體〔2016〕189號)。為便于各地深刻理解上述文件精神,環保部排污許可專項小組研究制定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30問》。...
根據《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的要求,各地應立即啟動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同時,為推動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環境保護部決定京津冀部分城市試點開展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
為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規范排污許可證申請、審核、發放、管理等程序,近日環保部發布了《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 (以下簡稱《規定》)。...
河北省廊坊市印發《廊坊市大氣污染防治十條嚴控措施》,要求12月份全市所有水泥(保障居民供暖除外)、鑄造行業全部實行錯峰停產,全市沒有排污許可證的涉氣工業企業全部依法停產整治,市建成區限時施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方案》指出,為進一步推動環境治理基礎制度改革,改善環境質量,制定《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將排污許可制建設成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為企業守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的依據。...
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以下稱排污許可制)是依法規范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的基礎性環境管理制度,環境保護部門通過對企事業單位發放排污許可證并依證監管實施排污許可制。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排污許可制,取得初步成效。但總體看,排污許可制定位不明確,企事業單位治污責任不落實,環境保護部門依證監管不到位,使得管理制度效能難以充分發揮。為進一步推動環境治理基礎制度改革,改善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綱要共分為20篇: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發展新體制;推進農業現代化;優化現代產業體系;拓展網絡經濟空間;構筑現代基礎設施網絡;推進新型城鎮化;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加快改善生態環境;構建全方位開放新格局;深化內地和港澳、大陸和臺灣地區合作發展;全力實施脫貧攻堅;提升全民教育和健康水平;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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