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結論】 新政允許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反向開票”,拓寬了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企業的稅務合規路徑,可享增值稅減免與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促進綠色低碳發展。 【詳細摘要】 國家稅務總局新政策允許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出售者“反向開票”,解決前端自然人銷售報廢產品時不開具發票的問題,確保資源回收企業可獲取合規發票用于成本抵扣和稅前扣除。政策惠及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企業,不僅簡化稅務流程,還能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和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促進企業綠色低碳轉型。此政策需資源回收企業滿足特定條件,并規范了“反向開票”的適用范圍、發票類型及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的合法性,旨在推動資源回收行業規范化、規模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