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三部門聯合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制度 將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
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制定了《廣東省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推進實施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制度,健全綠色建材市場體系,增加綠色建材產品供給,提升綠色建材產品質量,促進建材工業和建筑業轉型升級。
據了解,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聯合成立廣東省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推廣應用工作組,負責協調推動全省綠色建材產品標準、認證、標識推廣應用工作;推薦廣東省綠色建材產品的認證機構;同時支持科研院所、行業協會、企業參與國家綠色建材產品標準和綠色建材分級認證標準的研制修訂;對全省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活動及推廣應用工作進行動態監管,鼓勵社會采信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結果,推廣使用綠色建材產品,促進建材行業健康發展。
根據《方案》,申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的認證機構應當依法設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認證機構管理辦法》有關要求,滿足GB/T 27065《合格評定產品、過程和服務認證機構要求》和RB/T 242《綠色產品認證機構要求》相關規定,具備從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活動的相關技術能力。
為推動綠色建材評價向分級認證轉化,有關認證機構已不再受理認證范圍內相應產品的綠色建材評價新申請。自2021年5月1日起,綠色建材評價機構不再開展綠色建材評價業務。
為加快推進綠色建材認證實施,《方案》明確,加大《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及認證目錄》《綠色建材產品分級認證目錄》及其實施細則的宣傳推廣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建材生產企業申請綠色建材認證。《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及認證目錄》內產品,依據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及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開展認證,認證結果等同于三星級綠色建材。《綠色建材產品分級認證目錄》內產品,依據《綠色建材產品分級認證實施通則》(CNCA-CGP-13)實施認證,認證結果由低至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
規范應用認證標識。獲得資質的認證機構應按照《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第20號公告)建立認證標識管理制度,并督促獲證企業規范標注認證標識。
建立統一監管機制。將獲得綠色建材認證資質的認證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納入統一的監管目錄庫,實施行業管理與資質監管相結合的聯合監管,促進綠色建材檢測認證機構落實主體責任。
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國家規定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對數據庫實施動態管理。指導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積極推廣應用綠色建材,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綠色建材推廣應用試點工作。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建立綠色建材產品名錄,培育綠色建材示范產品和示范企業。根據廣東特色和市場需求,加強與下游用戶的銜接,按照工信部具體要求組織項目申報。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推廣應用方案。鼓勵在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設項目中優先采用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中的產品。鼓勵采購人在采購需求中提出綠色采購要求,推進綠色建材推廣應用。
為提高全社會對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的認知度,各級市場監管、住房和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開展多種形式的綠色建材產品宣傳活動,加強對綠色建材產品標準、認證、標識相關政策的解讀,加強協調,積極引導建材生產企業參與綠色建材產品認證,促進建材工業提質升級。引導消費者科學選材,強化公眾綠色生產和消費理念,推動消費者選用獲得認證的綠色建材產品。
編輯:賁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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