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飛灰處理產物用于水泥熟料生產應注意這些標準!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污染控制技術規范 (試行)》(標準號:HJ 1134—2020)。
其中,該規范要求飛灰處理產物用于水泥熟料生產時,應同時滿足以下污染控制要求:
a) 水泥熟料生產過程的污染控制應符合 GB 30485 和 HJ 662 的要求。
b) 應控制飛灰處理產物中的重金屬含量和飛灰處理產物的投加速率,使所生產的水泥 熟料按照 GB/T 30810 規定的方法測定的可浸出重金屬含量不超過 GB 30760 中規定的限值。
c) 飛灰處理產物中的氯含量應滿足水泥熟料生產工藝控制的要求。
此外,飛灰處理產物用于水泥熟料生產廢氣中污染物的監測應按照 GB 30485 規定的方法進行;飛灰處理產物用于水泥熟料生產過程廢氣污染物的監測頻次應符合 GB 30485 的要求;飛灰處理產物用于水泥熟料生產,對熟料的監測頻次應符合 GB 30760 的要求。
以下為原文:
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ollution control of fly-ash from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標準號:HJ 1134—2020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的環境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和處置過程的污染控制技術要求。本標準為指導性標準。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污染控制技術規范 (試行).pdf】
附件:
【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污染控制技術規范 (試行).pdf】
編輯:梁愛光
監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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