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到2022年,全市綠色建筑竣工面積占比達65%以上
荊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荊州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局屬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動我市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根據省住建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0〕12號)要求,研究制定了《荊州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荊州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
2020年11月16日
荊州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
為推動荊州市城鎮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根據省住建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0〕12號)精神,結合荊州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創建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住建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湖北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0〕12號)精神,以新建綠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綠色改造為抓手,堅持“政策引導、市場推動,典型示范、全面推進,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的基本原則,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能效水平,改善建筑舒適度、健康度,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綠色居住的需求。
(二)創建對象。綠色建筑創建行動以城鎮建筑作為創建對象。綠色建筑是指在全壽命期內節約資源、生態低碳、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最大限度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建筑。
二、創建目標
(一)全面發展綠色建筑。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和《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DB42/T 1319)。到2022年,全市綠色建筑竣工面積占比達65%以上,其中荊州城區占比達70%以上,各縣市區占比達60%以上。全市有1-2個項目獲得星級綠色建筑標識,每個縣市力爭有1個以上項目通過綠色建筑星級標識預評價或獲得標識。
(二)穩步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到2022年,全市城鎮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執行《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42/T559),建筑能效水平提升10%左右。以石首市被動式建筑產業園為依托,積極開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設試點工作。
(三)推進綠色建材規?;瘧?。到2022年,綠色建材得到普遍應用,全市新建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30%以上,政府投資項目和大型公共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到50%以上。
三、創建任務
(一)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1.科學編制發展規劃。將綠色建筑發展列入“十四五”城鄉建設發展規劃,科學確定綠色建筑發展目標,按類別、分區域明確綠色建筑發展比例和綠色建筑星級評價達標要求。
2.建立綠色建筑發展制度機制。根據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總體安排與要求,建立健全綠色建筑發展制度機制,加強項目規劃設計、圖審、施工、監理、驗收等全過程監管。
3.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湖北省《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積極推進政府投資項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強制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自2021年起,荊州中心城區新建政府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鼓勵縣市城區新建政府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全市保障性住房執行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引導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星級綠色建筑標準,積極推動荊州中心城區20萬㎡以上和縣市城區10萬㎡以上房地產開發項目申報省級綠色建筑集中示范。持續推進紀南文旅區省級綠色生態城、中德生態城、中法生態城的建設。引導學校、醫院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要求進行設計、建造。
4.規范開展評價標識。按照住建部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制度和省綠色建筑標識認定管理辦法要求,研究確定一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工作機構,及時組織開展一星級標識認定工作。建立標識撤銷機制,對弄虛作假行為給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銷標識處理。加強指導和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申報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評價標識。規范綠色建筑咨詢服務機構管理,提高標識認定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推動新建建筑能效提升
1.推動新建建筑節能。全市城鎮新建公共建筑執行國家《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新建居住建筑執行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閉合管理制度,確保新建建筑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和政策法規強制性要求。
2.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試點。及時宣貫省制定發布的《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依托石首市超低能耗產業園的建設,圍繞建筑外圍護結構、建筑門窗、高效新風系統和可再生能源等關鍵環節性能指標提升和技術的應用,在荊州城區和縣市城區選擇適宜項目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試點。
3.推動建筑能效測評。全市新建、改(擴)建政府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應按規定同步設計、安裝能耗分項計量裝置,對建筑能源利用效率進行測評。
(三)推動既有建筑綠色改造
1.推動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綠色改造。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以更換節能門窗、修繕屋面保溫、增設外遮陽、改造室外場地、雨水中水利用、更換節能燈具和節水器具等適宜技術,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綠色改造。協調公共事務管理部門,加強公共機構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工作,以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為重點,對既有高能耗公共建筑實施綠色改造。
2.探索改造模式和技術路線。根據我市氣候特點、居民的生活習慣和綠色節能產業發展狀況,在充分總結既有建筑綠色改造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適時提出改造技術路線,探索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節能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改造。
(四)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
1.落實應用規定。進一步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政府投資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時應選擇應用一種以上可再生能源,其他新建建筑合理選用太陽能和空氣能熱水系統。鼓勵選擇應用光伏屋頂發電、太陽能路燈工程等,支持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一體化、多元化、規?;瘧冒l展。堅持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與建筑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則,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納入建筑節能閉合管理各個環節,跟蹤落實。
2.注重應用效果。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后評估工作,研究解決應用中出現的問題。組織具有資質的能效測評機構對典型項目開展能效測評,探索適合本地特點的技術路線,提升可再生能源應用水平。
(五)推動綠色建材應用
1.大力發展綠色建材。結合本地氣候特點和資源條件,堅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大力發展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綠色建材,加快發展蒸壓加氣混凝土精確砌塊和便于干法施工的新型板材,鼓勵利用建筑垃圾、粉煤灰、脫硫石膏等固體廢物為原料研發生產新型建材。
2.推進預拌行業健康發展。荊州城區和各縣市要根據城市發展規劃,結合城市建設實際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現有產能狀況,科學編制行業發展規劃,促進行業有序發展。全市新建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攪拌站要滿足國家《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及管理技術規程》(JGJ/T328-2014)要求,積極支持預拌企業開展綠色生產星級評價,促進行業綠色、環保、健康發展。嚴厲打擊和取締無資質、無質量安全保證的預拌混凝土攪拌站,以荊州區的成功做法為模式,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開展整治行動。建設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大數據實時監管平臺,實現質量監管由事后處理向事前監督和過程監管的轉變。
3.規范綠色建材評價認證。進一步規范綠色建材評價認證工作,按照綠色建材評價認證要求,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為企業綠色建材評價認證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引導裝配式構件、保溫材料、建筑門窗、防水材料等企業開展綠色建材評價認證,擴大綠色建材評價認證產品種類。加強評價認證工作組織協調,嚴格評價認證標準,確保評價認證質量。積極推進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評價標識,將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評價作為預拌混凝土綠色建材評價認證的必備條件和企業資質辦理的審查事項。適時編制我市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目錄,獲得綠色建材評價認證二星及以上的方可錄入。建立綠色建材應用采信體系,推動綠色建材作為工程項目招標采購加分項和進入大型開發建設單位合格供應商名錄的必要條件,引導規范市場消費。
4.推動綠色建材應用。逐步提高建筑工程綠色建材使用率,全市政府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資的公益型建筑率先使用綠色建材,打造一批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鼓勵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工程項目優先采用綠色建材,提升綠色建材應用范圍。加強綠色建材生產、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杜絕性能不達標的建材產品流入市場。
(六)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1.明確發展對象。從2020年起,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房項目30%應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上述比例逐年按5%的速度遞增;總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以及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的總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擴建)學校、醫院、養老院等項目應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總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或單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業、辦公等公共建筑項目應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鼓勵學校、醫院、體育館、商場、寫字樓等新建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建筑。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風景名勝區,以及園林景觀、仿古建筑等領域,倡導發展現代裝配式木結構建筑。
2.建設產業基地。根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結合城市建設實際、裝配式建筑特點和現有基地的產能狀況,編制裝配式建筑產業布點規劃。加大對現有基地企業扶持力度,培育成集項目設計、開發、施工及部品構件生產、科研于一體、輻射帶動作用較強的建筑產業現代化龍頭企業,推動企業提高技術水平,打造裝配式建筑部品構件產業基地。引導傳統建材企業大力發展適合裝配式建造的新型綠色建材,向建筑產業現代化企業轉型。
3.加強試點示范。選擇適合條件的項目,開展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項目建設,鼓勵建造A級以上裝配式建筑,推動裝配式建筑高質量高水平發展。在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有條件的建設工程建立部品、部件展示廳或集中展示點,供社會各界參觀考察。
(七)加強綠色建筑技術研發推廣
1.推進科技創新。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和企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開展綠色建筑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結合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引導科研機構和企業圍繞綠色建筑設計、能源利用、綠色建造等綠色建筑關鍵技術集成與應用。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建筑科技成果和工程項目申報綠色建筑創新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2.提升信息化水平。推進BIM技術在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運營中的應用,探索應用5G、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工程建設領域應用,促進建造方式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
3.推廣綠色施工。按照國家《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規范》及省、市相關規定,積極推廣施工過程的節水、節地、節能、節材和環境保護措施,嚴格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督促和引導施工企業推廣應用節能環保施工工藝,推進綠色施工。貫徹執行《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省建筑業改革發展二十條意見》(鄂政發〔2018〕14號)文件精神,在全市城區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一體化裝修技術。鼓勵采用菜單式裝配化裝修,提高住宅全裝修比例。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發展綠色建筑的重大意義,把綠色建筑創建行動作為重要任務列入工作計劃,按照《荊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綠色建筑推動生態城市建設的意見》(荊政發〔2016〕21號)要求,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依托荊州市綠色建筑與生態城市建設聯席會議制度,落實部門責任和任務分工,各縣市區住建部門應爭取領導,及時部署本地綠色建筑創建工作,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同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的工作格局。11月20日前各縣市區將本級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計劃報送至市住建局勘察設計科,聯系人:蔣慶輝,聯系電話:8215328,郵箱:409995292@qq.com。
(二)強化目標責任。根據省“十四五”綠色建筑和建設科技創新發展實施意見,把綠色建筑發展目標分解到各縣市區,按照省政府對各市(州)政府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制定考核辦法,實施年度目標考核,確保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扎實推進。各縣市區每年10月15日前向市住建局報告一次本地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情況。2020年的創建情況于11月20日前報送。
(三)加強過程監管。認真執行建設條件意見書制度,對擬開發項目在土地出讓時,明確提出建筑節能標準、綠色建筑標準和裝配式建筑、綠色建材應用的具體要求和指標,荊州城區10萬平方米及以上、縣市城區2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產項目,要按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建造。嚴格執行省住建廳《關于加強和完善綠色建筑和節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函〔2020〕62號)等文件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建立綠色建筑項目清單,對取得施工許可的建筑工程,認真履行監管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組織開展市縣綠色建筑與節能工作巡查、檢查和督查,落實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設計、審查、施工、監理、驗收、監督等閉合管理制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四)強化宣傳培訓。努力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能力,通過對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和建筑節能等相關標準、規范的宣貫培訓,提升設計、施工、建設、管理、評價、運行等人員的技術水平。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綠色建筑發展的重要意義及政策措施,普及綠色建筑發展理念。組織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和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材料等現場展示會和網絡直播等活動,形成全社會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的良好氛圍。
編輯:何欣然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