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產能置換政策全面收緊 水泥行業或效仿?
暫停了近大半年的鋼鐵產能置換政策有了新動向,產能置換面臨全面收緊。水泥產能置換政策是否將效仿鋼鐵行業?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新版《鋼鐵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出爐在即,在相較于原《辦法》,新《辦法》除了擴大環境敏感嚴控區域,也進一步提高了產能置換比例。具體來看,在不低于1.25∶1的比例基礎上將進一步提高至1.5∶1,其他地區置換比例不低于1.25∶1。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生態文明示范區等區域嚴禁增加鋼鐵產能總量。長江干支流1公里范圍內嚴禁新建、擴建鋼鐵項目。以上兩點也是新《辦法》的亮點。
今年1月底,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完善鋼鐵產能置換和項目備案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區自2020年1月24日起,不得再公示、公告新的鋼鐵產能置換方案,不得再備案新的鋼鐵項目。同時開展現有鋼鐵產能置換項目自查,并且表示研究制定鋼鐵項目備案指導意見、修訂鋼鐵產能置換辦法。
《通知》毫不避諱的指出“一些項目產能置換手續不完善,有的存在‘打擦邊球’借機擴大產能的問題,一些項目在布局、規模等方面缺乏統籌規劃,影響了鋼鐵產業健康發展。”
相較于2017年初發布的水泥產能置換新規,同日修改的鋼鐵產能置換新規要求更加嚴格和具體,操作空間有限。用于置換的產能須同時滿足“1個必須+6個不得”要求。
“1個必須”具體指用于產能置換的冶煉裝備須是國務院國資委、各省級人民政府2016年上報國務院備案去產能實施方案的鋼鐵行業冶煉裝備家底清單內的冶煉裝備,和2016年及以后合法合規建成的冶煉設備。而“6個不得”則是:列入鋼鐵去產能任務的產能、享受獎補資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產能、“地條鋼”產能、落后產能、在確認置換前已拆除主體設備的產能、鑄造等非鋼鐵行業冶煉設備產能6類產能 。
反觀水泥置換方面,雖然明確已超過國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產能等不得用于置換,但是由于行業并無較為嚴格的無效產能置換標準,所以留給參與置換企業和地方主管部門較大的操作空間。 水泥產能置換新規同時明確運行了異地產能置換,地方間經濟發展差異和產業發展階段的不同,對待產能置換的態度也有差異。
由于優越的水運和礦產資源,廣西自水泥產能置換新規落地后,迎來了建設的高峰期。然而,今年4月2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關于《印發關于嚴格產能管理 推動水泥平板玻璃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明確表示“暫停水泥行業產能置換工作”。
《征求意見稿》 表示在沒有做好可行性研究,未充分統籌考慮所在地區環境質量、資源稟賦、市場需求、交通物流等因素的情況下, 擬以各種名義新建水泥、玻璃項目,將導致項目布局、規模等方面缺乏統籌規劃,影響水泥玻璃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其實有這種現象的何止廣西地區。”《征求意見稿》公布后,有行業人士表示。在收緊的鋼鐵產能置換規定公布后,水泥產能置換規定是否會有新的變化?其實,在水泥產能置換新規也幾經細化。
今年1月發布的《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操作問答》便對哪些產能不能參與置換等行業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了回答。
應該說《操作問答》已經從多個方面收緊產能置換尺度,在執行一段時間后,尤其是產能置換已成為壓減水泥過剩產能的主要途徑,而“十三五”壓減水泥熟料產能計劃又難以完成情況,進入“十四五”,水泥行業產能置換政策遵循老大哥鋼鐵行業進一步收緊產能置換政策做法作出重大調整應該是大概率事件。
編輯:劉了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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