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評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可自主應急減排
為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的函》(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以下簡稱《技術指南》),按照企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水平,浙江省將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實施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有關事項如下。
一、實施重點行業績效分級范圍
39個重點行業企業
二、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申請程序
根據《技術指南》,企業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績效分級對標自查、申請工作,流程如下:
企業自評、申請
企業對照《技術指南》中明確的績效分級指標,主要包括裝備水平、污染治理技術、排放限值、無組織管控要求、監測監控水平、環境管理水平、運輸方式、運輸管控要求等,開展自評估,并按照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向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提出申請。
績效分級級別
根據不同行業,分為A級、B級、B-級、C級、D級和引領性、非引領性企業。
生態環境部門審核、評級
設區市生態環境局對A級、B(含B-)級企業進行初審,對其他級別企業進行評級,并向社會公開。
省生態環境廳對申報A級、B(含B-)級企業進行評級,并向社會公開。
三、時間安排
申請時間:8月10日-9月15日,企業向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申請。
四、應急減排措施
評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可自主采取應急減排措施;評為B級及以下和非引領性的企業,應急減排措施按照《技術指南》要求執行。
編輯:彭程遠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