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郭勒盟強力推進露天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今年以來,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在露天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中持續發力,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截至目前,錫林郭勒盟露天礦山已累計投入治理資金4.66億元,完成恢復治理面積37.64平方公里,治理投入和治理面積已超過去年全年水平,位列自治區第一位。
考慮到錫林郭勒盟現有在期的366家礦山中,露天礦山有220家(按礦種分:煤礦18家,鐵礦4家,有色金屬礦7家,螢石和石灰巖礦等94家,砂石粘土礦97家),占比達到了60%,且露天礦山對生態環境破壞較大這一情況,錫林郭勒盟提出了“2020年底前所有露天煤礦要具備進入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庫申報條件,其他非煤露天礦山全部達到進入自治區級綠色礦山名錄庫申報條件”的目標任務;到2023年,所有在期礦山全部建成國家級綠色礦山,較自治區目標提前兩年。同時,督促錫林郭勒盟220家在期露天礦山按照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要求,重新修編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進一步提高治理標準。
在推進露天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中,錫林郭勒盟形成了不等不靠、主動作為的工作氛圍。例如,二連浩特市抽調自然資源局骨干力量成立了工作專班,深入礦山現場跟蹤督辦治理工作,對礦山治理工作進行“日調度”;正藍旗建立了“一三七”工作制度,礦山企業治理工作量一日一匯報,監管單位對礦山企業地質環境治理工作三日一巡查,政府主要領導對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七日一督察;蘇尼特右旗在礦山環境治理中,對于涉法涉訴和暫無能力治理的礦山采取了政府代履行的措施。總體來看,錫林郭勒盟各旗縣市(區)黨(工)委、政府(管委會)主要領導部署推動,分管領導跟蹤盯辦,自然資源部門狠抓落實,礦山企業履行義務,基本形成了“政府牽頭、部門推動、企業治理”的露天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格局。目前,220家在期露天礦山應繳存治理基金12.23億元,實際繳存12.15億元;除大唐東二號露天煤礦外,其余露天礦山已全部開展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的修編工作。錫林郭勒盟露天礦山已累計投入治理資金4.66億元,完成恢復治理面積37.64平方公里。
編輯: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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