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2018年2月7日公告稱,集團核數師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就其審核集團2017年度財務報表的預審過程中所識別出的若干重大事項向公司審核委員會匯報后,其中提及宓敬田掏空企業的諸多情況。主要包括:
山東水泥2017年度的煤炭采購價格遠高于陜西神木和府谷出售的市場價(山東、山西區域煤炭均來自榆林的神木和府谷地區),呈現巨大不合理差價;
宓敬田于2017年度在未得到公司批準的情況下向個別高管肆意發放獎金,并計劃在已發金額上追加發放獎金,金額巨大,安排異乎尋常;
宓敬田指示山東水泥及其附屬公司把銷售業務外包,簽訂銷售外包協議,企圖把整個山東水泥的銷售業務全數外包;
宓敬田指示山東水泥及其附屬公司于2018年1月大量體現,完全不顧全體附屬公司于停產時期的正常工作發放和企業營運的現金需要,等等。
宓敬田指示山東水泥拒絕支付本公司審計師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2017年度審計費用,企圖拖延本公司審計進度。
山水水泥2018年7月11日晚間發布公告,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畢馬威表示,2018年1月29日及2018年2月7日,公司發布的《致股東的信函》的公告有多處失實之處。
畢馬威方面在澄清函中表明,該事務所在就預審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表的過程中所發現的重大事項向公司匯報過程中,“并未提及任何‘宓敬田掏空企業’的語言和字眼。”
同時,畢馬威對公司的《致股東的函》中的八項情況逐一進行了澄清,其中較重要的幾條為:
在“拖延審計”,實際上是該事務所“按照公司董事的指示而行”,并非受到了山東山水的阻撓。
針對“計劃出售生產線”一項,畢馬威表示,“我們在匯報中并未提及任何‘宓敬田指示下屬將山東山水幾條水泥生產線停產并計劃外賣’等內容或字眼。”
對于“將銷售業務外包、致企業于死地”,畢馬威澄清,該事務所在匯報中的實際說法是:“銷售平臺是山東山水與附屬公司與行業內聯合成立的協同市場價格的平臺組織,各自企業的銷售業務仍由各自企業銷售人員負責。”并不是上述 《致股東函》中所述的“銷售業務外包”。
公告原文如下
2018年7月20日,山水水泥宣布,于2018年7月17日,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接獲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遞交有關辭任公司核數師并即時生效的函件。誠如其在辭任函件中所述,畢馬威的辭任乃經考慮(其中包括)以下若干因素:畢馬威就本集團財務記錄提出的問題,畢馬威與上屆董事會及其審核委員會之間的相 關通信,本公司2018年7月11日公告中載明的事項,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完成審計的狀況及本公司「前任管理層」近期向畢馬威發出的函 件。鑒于上述情況,畢馬威難以保持其客觀性,故決定不再擔任本公司核數師。
2018年8月10,山水水泥董事會宣布,已委任大華馬施云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新核數師,自2018年8月10日起生效,以填補畢馬威辭任后的臨時空缺,并將留任直至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為止。
編輯: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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