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城市:淘汰2000t/d以下水泥熟料生產線,年產100萬噸以下水泥粉磨站
近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發布。意見稿針對水泥行業在工業污染治理、淘汰落后產能、錯峰生產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其中,北京、保定、邯鄲、石家莊、唐山、天津針對水泥行業也提出了本地區的工業治理方案。
實施范圍包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包括雄安新區、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濟源市。
《意見稿》在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方面提出, 自2018年10月1日起,嚴格執行水泥行業以及工業鍋爐大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繼續推進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實施封閉儲存、密閉輸送、系統收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在全面排查工業爐窯方面提出,各城市要以鋼鐵、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為重點,水泥等行業,按照熔煉爐、熔化爐、燒結機(爐)、焙(煅)燒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煉焦爐、煤氣發生爐等9類,開展拉網式排查。要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緊密結合,于2018年10月底前建立詳細管理清單,摸清工業爐窯使用和排放情況。對未列入排查清單中的工業爐窯,全部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
文件還提出在相應區域,加快淘汰產能規模在2000噸/日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100萬噸/年以下水泥粉磨站。
《意見稿》還表示將加大建材行業錯峰生產力度,水泥(不含粉磨站)等建材行業,除符合上述差別化錯峰生產條件的,采暖季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實施停產。水泥等行業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在2018年9月底前報地市級人民政府備案。
編輯: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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