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是什么讓僵尸生產線有了“借尸還魂”的空間?
僵尸本意為倒斃的尸體,用在產能上有僵硬不活動意思,僵尸產能是僵尸企業生產能力。什么是僵尸企業,沒有權威認定標準,業內有觀點認為,已停產或半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主要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維持經營的企業。不管怎樣,僵尸企業主要特征是已停產了有一段時間的企業是沒有爭議的。這里所指僵尸企業原本是合規有戶口的企業,或是經清理允許補上戶口的企業。不應指違規建成的企業,這類企業是拆除恢復原樣,不存在還魂、復活一說。
企業為何停產,無非是出現了兩種主要狀況。一種是能達標,但成本扛不住了;一種是跟不上環保、安全、能耗等日趨嚴格要求,不達標不得不停。有自己主動停,也有被有關主管部門強制停的。
能達標成本扛不住怎么辦?
在水泥價格一跌再跌之下,生產即虧,企業停下來觀望,伺機復活。如果水泥價格一漲再漲,能盈虧平衡了,機會不就來了,復活是分分鐘的事,攔也攔不住,也沒有理由攔。去年行業利潤為史上老二,今年信心滿懷要超歷史水平,漲價是“復活”大功臣。這些復活產能還是原來那個產能,其復活與產能置換沒有半毛錢關系。
有些企業不想玩下去了,或指望出現上一十年包容式收購潮,有闊佬收了去。如是這樣(不過,似已無可能),產能也還是原來那個產能,與產能置換也沒關系。
企業或看清水泥終究要步入下行通道,順勢退出,或許可得到大型骨干水泥企業按照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聯合設立的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的獎補。可在現實中都懂,受益好說,付費難辦。利潤都已沖到那么高了,也沒見到主動設立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積極性表現在哪里?想退出,遇擱淺,產能還是原來那個產能,擱在那里,與產能置換也沒關系。
既然不易得到獎補,回歸市場。如有產能指標買主出現,從另一途徑得到補償對退出企業也是好事。買主則必須按減量置換(僅西藏為等量)原則新建。這樣一來,原來那個產能明顯縮水了,何來加劇了產能過剩?何況,產能指標勢必越來越不值錢,趁早脫手,興許利還大些。想當初,糧票折錢幾年工夫,從貳角每斤下降到貳分每斤,最后糧票取消,現值歸零,只剩收藏價值了。
不達標的怎么辦?
籌集資金整改達標,未解決資金之前,繼續僵著。整改達標后產能還是原來那個產能。
不想玩下去了,指望被兼并,由新業主接著玩,產能還是原來那個產能。
整改無望,退出。可是獎補難拿到手,退出遙遙無期,僵著,產能還是原來那個產能。
有誰要產能指標的,置換出去,自家轉型了。此情況下,原來那個產能經置換給新線后,實施減量,產能明顯縮水了。
在《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中規定,已超過國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產能,已享受獎補資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產能,無生產許可的水泥熟料產能,均不得用于產能置換。試想,落后產能標準不斷從嚴,僵著、等著,也許現在還在允許、限制類,改天卻成了淘汰類、也許耗下去,生產許可證都可能延續不了,到時再想盤都盤不出去了。重點區域內的不達標產能中央已劃出整改期限,逾期依法一律關停,產能只能歸零。從這意義上說,《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對“痛快”處置僵尸企業還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僵尸企業走什么路,復活、激活、僵得起僵著、退出、轉型等行為是企業依據市場作出的自主行為,僵尸企業走復活、激活,“借尸還魂”是市場所驅使。盡快對僵尸企業有個了斷對社會對企業都有利。《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出臺原則上是普惠性公平適用于退出企業(符合置換條件)產能指標置換,置不置得出去也還不一定。即使置換得出去的話,產能實現了減量。說《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出臺讓僵尸生產線有了“借尸還魂”的空間,或說,成為加劇行業產能過剩的主要原因(之一)都有點言過其實了。
近期,國務院下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行動計劃》明確要求,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講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格執行政令不正是具體行動嗎!
編輯:祝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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