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啟動重污染天氣水泥行業差異管控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2020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的通知
各市生態環境局:
為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做好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差異管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的函》(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以下稱《技術指南》),請各地認真貫徹執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認識重污染天氣應對的重要意義
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是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工作的重要內容。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控既是落實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有效保障,也讓持續提標改造的企業享受政策優待,從而促進工業企業升級轉型、推動重點行業高質量發展。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分工、壓實崗位責任、保障人員經費,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技術指南》,確保按時保質完成39個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
二、做好應急減排措施差異化管控
在2019年工作基礎上,進一步細化管控措施,落實分類施策。各市要根據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和市場監管部門清單對重點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做到涉氣企業全覆蓋。嚴格保障類企業認定,重點行業報生態環境部備案,其他行業由我廳會相關廳局確定。小微涉氣企業只在難以滿足減排要求時,按需對涉氣工序采取應急措施,不得干擾其他工序正常工作。居民用供熱鍋爐和影響小的生活服務企業不得停產限產。在應急減排措施制定上,應遵循“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的基本原則,措施細化到生產線或產污工序(設備)。對未實施績效分級的行業,應制定統一減排措施,確保同一區域(市、縣)、同一行業,污染處理處置水平相近的企業減排措施相對一致。
三、嚴格績效分級評定管理
2020年重點行業績效評級新增了運輸方式和管理指標;績效評級執行“短板原則”,任意一項指標未達到相應級別指標規定的,應降級評定;一年內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構成犯罪的,不得評為A、B(含B-)級企業或引領性企業。評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在應急響應期間可自主采取減排措施,不得強制其為應急管控停產限產;B級以下企業和非引領性企業,減排力度應不低于《技術指南》要求。
四、加強績效分級差異管控宣傳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依托生態環境系統門戶網站、微信微博公眾號及各類新聞媒體,普及重污染應急響應知識,宣貫績效分級和差異化管控政策。我廳將在官網及“雙微”公告績效分級的行業范圍、申請程序、時限等,并分批公開企業評級名錄,自覺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還將邀請新聞媒體對A級企業和引領性企業進行走訪報道,樹立正面典型。
五、規范績效分級上報機制
各地應合理組織、有序開展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工作,優先評定A、B級、引領性企業和認定保障類企業,各市可每月5日前將上一個月初審通過的A、B(含B-)級和保障類企業名單報我廳。我廳將每月組織一次對上述企業的現場核查,并對C級企業進行抽查。
請各市9月30日前完成行政區內企業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并填報“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平臺”,如有調整,請于12月31日前按程序再次填報。
聯 系 人:計蘇京 李睿嘉
聯系電話:0551—62376686、62376665
電子郵箱:ahsdqb@163.com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7月23日
編輯:梁愛光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