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一混凝土公司竟向數十名公職人員行賄!
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紀委監委直接從調查行賄犯罪線索入手,順藤摸瓜,挖出多名公職人員長期收受企業禮金、購物卡的問題,使得“受賄行賄一起查”發揮出更充分的作用。
4月18日,禹會區紀委監委解除了安徽佑駿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佑駿公司)總經理劉連震的留置措施。至此,劉連震涉嫌行賄犯罪一案完成了紀委監委調查與處置,并依法辦結了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手續。
“這是蚌埠市首例對行賄人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調查組成員介紹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對涉嫌行賄犯罪或者共同職務犯罪的涉案人員,監察機關可以依照前款規定采取留置措施”。
2018年2月,公安機關在調查安徽佑駿公司總經理劉連震涉嫌非法采礦罪過程中,發現其還涉嫌行賄犯罪的問題線索,可能涉及多名公職人員的受賄問題。公安機關遂將相關線索移送蚌埠市紀委監委。蚌埠市紀委監委指定禹會區紀委監委辦理此案。區紀委監委迅速開展初核,確認劉連震曾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且數額較大。
2018年3月1日經區紀委監委研究并報區委同意,對被調查人劉連震以涉嫌行賄罪立案調查;鑒于劉連震涉嫌行賄數額較大、行賄人員較廣,為迅速辦理案件、防止相互串供或毀滅證據,區紀委監委于2018年3月2日決定對劉連震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初期,劉連震態度消極。面對監察人員的談話,采取軟抵抗的態度。在行、受賄案件的證據體系中,“口供”是比較關鍵的證據。對于“一對一”實施的賄賂犯罪而言,缺乏當事人的口供,無疑會讓案件定性難度大大增加。
為廣泛收集證據,打開案件突破口,經市紀委監委領導同意,區紀委監委聘請具有豐富審計經驗的某會計師事務所對安徽佑駿公司財務賬面進行審計。經審計,發現該公司賬目中有數額較大的蚌埠某大型商場購物發票,這些發票所列明細多為辦公用品,根據對佑駿公司日常辦公用品使用的測算,這些金額已超過了正常辦公用品的消耗額度,且購買時間多集中在中秋節、春節前后。經驗豐富的辦案人員敏感地意識到,這里存在巨大的貓膩,很可能這就是劉連震購買購物卡向公職人員行賄的關鍵線索,這個發現極大地堅定了專案組突破案件的信心。
同時,為打消劉連震的顧慮,突破其心理防線,專案組綜合分析劉的家庭情況,個人成長經歷等信息,制定了詳細的訊問策略,配合已經掌握了解的線索,從多方面入手進行突破。隨著辦案人員談話的深入,劉連震動搖了,在留置十多天后,逐漸開始交代問題。根據劉連震的談話及相關證據,辦案人員迅速展開外圍調查,案件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劉連震行賄對象范圍廣,且絕大多數仍在公職崗位上。如何突破受賄人?如果遇到阻力怎么辦?辦案人員經過深入探討,制作了“先易后難、先小后大、先低后高”的詢問策略,先從簡單的、數額小的、職務低的受賄人員開始談起,后談復雜的、數額大的、職務高的受賄人。同時,專案組積極營造氛圍,對積極配合和消極抵抗、隱瞞事實的人員采取不同的談話方式。
在26天時間內,33名受賄人員都坦白了受賄事實,并主動退繳贓款。
經過48天的留置,采取6項調查措施,最終查實,劉連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自2011年至2017年下半年,向蚌埠市相關公職人員行賄358559元,涉嫌行賄犯罪。目前,案件涉及的相關款項已全部追繳到位,涉案的其他相關人員問題正在調查中。
留置一名行賄人,挖出一串公職人員的受賄問題,對腐敗分子是一個有力震懾,對相關單位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蚌埠市禹會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張領表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是‘全面從嚴’的具體體現,受賄和行賄一同嚴懲,有利于構筑起一道全民防‘賄’的大堤,從源頭上治理腐敗。”
劉案并非孤例。前些年,不少企業為了和公職人員維護好“日常關系”,逢年過節就向公職人員贈送禮品禮金、購物卡,這甚至已經形成一種行業“潛規則”。但是,由于單筆數額通常不大、手段隱蔽、涉及人員廣泛、持續時間長,查處過程中往往缺乏抓手。監察法施行以后,從涉案企業人員的行賄問題入手,能夠更加精準有效地發現和打擊公職人員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購物卡等問題,讓那些心存僥幸、頂風違紀的公職人員受到震懾。
編輯: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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