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長明:建議我國盡快全面停止生產銷售32.5水泥
長期以來,我國32.5水泥的占比確實太多,而且太亂,甚至太濫!眾所周知,32.5水泥是假冒偽劣水泥的“溫床”和“大本營”。正當我國水泥工業向高品質發展之際,水泥市場秩序卻很不盡人意,兩者的現實矛盾頗為嚴峻,32.5水泥太多太亂太濫的現象日益上升到了主要矛盾的地位。我國應該真正的痛下決心,咬牙采取“壯士斷腕”地盡快全面停止生產和銷售32.5水泥。
因為實踐已反復地告誡我們多次,采用各種常規理性的辦法,對于這樣的“頑癥”均已無可救藥,只能用此“猛藥”。全面盡快停產32.5水泥,雖然會株連到一些合規的32.5水泥,同時還會產生若干副作用,例如混合材的利用、混凝土施工和應用習慣的磨合等問題。但是這些都是暫時性的,而且是可以逐漸得到妥善解決的問題。何況全面停產32.5水泥,許多同仁都已指出也有不少正面作用,例如去產能、淘汰落后、改革供給側結構、促進聯合重組等。綜合權衡得失各方面的因素,針對我國現實情況,堅決采取盡快全面停產32.5水泥是一項抓住主要矛盾,并可以較徹底根除“頑疾”的可操作的有效舉措,即使須要付出一定的代價也是值得一搏的。否則,不及早止損,拖延下去各方面的損失將會更大。
本人始終主張并完全贊成盡快全面停產32.5水泥的政策抉擇。現在雖然仍給礦渣和粉煤灰32.5水泥留有一定的生存余地,但是這個“活口”也應盡快紥死,要吸取過去我們取消了32.5復合水泥,它卻躲避到32.5 R和其他32.5水泥那里去了的教訓。另外我們應該踏踏實實地做到,令必行,禁必止;言必行,行必果。大企業要身體力行做出示范和榜樣,身教勝于言教。吸取過去多年在媒體上大力宣傳、決議、“決定”取消/停產32.5水泥,而實際上32.5水泥產量並沒有削減多少的教訓。必須加強、落實有關的配套政策措施,嚴格全面的監管、督查、打假等機構與長效機制的健全都要及時跟上,要在實際行動上收到實效。
關于全面淘汰32.5水泥是水泥工業發展史的必然規律的說法,本人認為,這不符合世界各國水泥工業發展的歷史事實,而且還違背其現實的發展趨勢。可以說,現在要得出這種結論,至少是為時過早。目前我們可以不用爭論這個問題。好在當今對32.5水泥應該怎么做,雙方的意見是基本一致的。先把當今的主要矛盾解決后,以后的事可按具體情況再研究商定,屆時可以更加看清形勢,了解國際發展趨勢,確定科學的規劃。
最后重申本人觀點,我國不妨停止生產和銷售所有的32.5水泥3~5年。但對低熟料含量的32.5水泥、混合材深加工、外加劑、采用32.5水泥配制高性能混凝土等領域的科研與試驗工作不能停止,應盡力維持在跟蹤國際先進的水平上,保存有用的后發實力。當然,停產不代表取消,32.5水泥有其存在的土壤和必要性,當前停產32.5水泥可視為權宜之計,以此進一步規范國內水泥市場,待3-5年后,市場亂象得到根治,32.5水泥仍可作為水泥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詳見拙文“國際32.5水泥的技術現狀與發展趨勢” 《水泥工程》 2018年 第2期 73~74頁。
編輯:俞垚伊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