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對“大企業排污特權”不能姑息遷就
曾幾何時,以小鋼鐵、小煤礦、小機械、小水泥、小化工等為代表的“五小企業”是一些地方的主要污染源。近年來,隨著中央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這種“小、散、亂”企業正被大量關停,但另一種苗頭不容忽視,一些頭頂光環、榮譽等身的大企業卻頻頻任性排污,呈現出“大、特、污”狀,其形張狂,危害尤甚,“大企業排污特權”必須堅決整治,絕不能姑息遷就。
5月23日,中紀委通報的六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典型問題中,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蘭州分公司違規堆放危險固體廢物問題赫然在列。前不久,大型化工企業、上市公司山西三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曝向農村傾倒十多萬立方米工業廢渣、向汾河直排廢水等問題。
頭頂光環、任性排污的大企業并非個例。梳理發現,首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顯示,除5個省份公開資料不全外,有20多個省份曝出大企業排污問題,上百家大企業被點名,其中不乏環保先進企業、生態文明示范企業。
“大企業排污特權”有哪些表現?
——“大而無懼”,明目張膽,污染嚴重。
與小企業偷偷摸摸、小打小鬧相比,大企業排污有的明目張膽。今年4月,生態環境部通報,知名農藥企業、上市公司江蘇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長期在雨天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高濃度廢水,其廠內露天堆放各類危險廢物,環境污染和風險隱患十分突出。
——“大而不律”,長期排污,影響惡劣。
大企業本應自律,但一些企業扛著“央管”“省屬”“地方龍頭”等名頭無視地方環保監管,百姓深惡痛絕。中央環保督察組去年披露,中國五礦集團下屬部分企業2013年以來在湖南累計有數十起環境違法問題未被依法查處。
——“大而難查”,屢查屢犯,地方保護。
云南知名企業先鋒化工有限公司惡臭污染問題突出,2014年以來,當地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接到600多件舉報,中央環保督察組2016年進駐期間也接到50多件舉報,但長期未得到有效解決。中央環保督察組在湖南督察時指出,地方龍頭企業湘潭堿業公司長期超標排放,但地方政府竟出具文件稱,多年在線監測表明企業污染物能達標排放。
不做環保表率,反成排污“先鋒”,在中央重拳治污背景下,一些大企業緣何成了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壞典型”?
一是一些地方患有“大企業依賴癥”。
“大企業排污特權”,固然有企業的問題,但病根是少數地方政府的縱容和袒護。
大企業往往是利稅大戶,是地方財政“搖錢樹”,關乎地方官員政績。一位縣主要領導曾對當地環保局局長直言:“從某個角度講,我的政績和你的政績是相沖突的。”令環保部門無奈的是,有的地方竟撤銷環保部門對企業下達的處罰決定,有的環保工作人員因嚴格監管反被冠以“損害投資環境”的帽子。
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明文限制環保部門對重點企業執法檢查,發現問題“原則上首次不予處罰”。當重點監管對象變成重點保護對象,查處自然難以談起,“我收稅、你排污”,彼此心照不宣,出現“一邊排污被約談、一邊納稅被表揚”的怪象也就見怪不怪了。
二是一些地方環保部門患有“監管近視癥”。
有的“大企業排污特權”背后潛藏著權錢交易黑幕。有的環保部門利用手中職權,把環評當成斂財手段。湖南株洲縣紀檢部門披露,縣環保局班子成員、二級機構負責人等13人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及相關驗收時,以“專家評審費”名義收受紅包禮金共230余次。評審變牟利,結果可想而知。
隨著環保門檻不斷抬高,一些大企業通過賄賂地方官員尋求庇護。有關部門公布的案例顯示,東部某市一年產值近4億元的化工企業偷排污水十余年,調查發現企業曾向當地環保局局長在內的多名官員行賄,以換取“特殊照顧”。
三是一些大企業患有“成本焦慮癥”。
一些企業“大而不強”,缺乏競爭力,有的甚至靠政府補貼度日,產生“成本焦慮癥”。一些所謂的大企業所處行業產能過剩,為節省成本,不惜犧牲環境違法排污。
地方政府袒護縱容,監管人員權錢交易,甚至與企業沆瀣一氣,監管失責,監守失控,影響不可小覷。
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大企業排污特權”現象亟待整治。
地方政府應厚植生態理念,扭轉重經濟效益、輕環境保護的錯誤觀念,切實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從企業來說,必須苦練內功,在提升市場競爭力上下“真功夫”,而不是在違法偷排上動歪腦筋。
值得關注的是,一些地方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初步構建了綠色生態審計制度體系,把對領導干部的審計從“審錢”延伸到“審天審地審空氣”,這一做法值得借鑒。同時要嚴肅查處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表態多、行動少、落實差,尤其是陽奉陰違、弄虛作假等問題,讓環保生態成為懸在各級干部和企業頭上的一柄利劍。
編輯: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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