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產能置換違規的整改既要務虛也要務實
據生態環境部環境政務管理新聞發布信息,北京等7省(市)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14日反饋了督察意見。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按照反饋意見梳理出84個整改任務,逐一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加強組織領導,狠抓整改落實。
在梳理出84個整改任務中有1項是,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產能置換工作不嚴不實。2015年2月,違反國家產業政策,以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產能作為產能置換指標來源,審核通過湖北弘潤建材有限公司、湖北谷城泰隆水泥有限公司的擴產方案并予以公告。整改進展情況是已經完成,長期堅持。整改措施有完善修訂《湖北省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細則》等6項。
2014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發《關于做好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4〕296號),文件附《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辦法》適用水泥(熟料)行業包括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建設。
《辦法》規定,2013年度及以后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的企業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方可用于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改、擴)建項目產能置換,且不得重復使用。已超過國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產能,不得用于產能置換。
在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中,發現省經信部門在執行國家水泥產能置換政策時,違反政策規定的界線,將超過國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產能用作產能置換指標,要求省進行整改。
整改從制度上著手,修訂產能置換實施細則、產能過剩行業建設項目嚴格執行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產業發展布局規劃和行業規范準入條件、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建設政策文件、建立從嚴從實的產能置換工作機制、制定《湖北省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等固然很重要。省紀委(省監察廳)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依紀進行了調查處理也是必須的。
產能置換工作不嚴不實整改的務虛工作做得很實,也予以公開了。不過整改中,怎么用合法合規可置換產能予以糾正、補正,似乎沒有交代。總不能只見務虛不見務實啊!也許是多慮了,如有務實情況,也該同時公開為宜!
編輯: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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