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公布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11類主要措施落實情況清單
日前,甘肅省環保廳公布了甘肅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11類主要措施落實情況清單,針對水泥等行業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格落實過剩產能化解責任、提升環境監管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不斷加大,成果顯著。同時,還公布了酒泉市淘汰落后水泥產能和武威市針對水泥行業實施工業廢氣全面達標行動工作的進展情況。
對涇河、葫蘆河流域有35個重點鄉鎮尚未建設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的情況要求,2020年底,平涼市政府作為責任單位已完成年度整改任務,并經清單銷號,今后將持續加強、長期堅持。崆峒區安國鎮和崆峒鎮計劃2018年建成垃圾收集轉運站,依托平涼海螺水泥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理項目處理生活垃圾;其余11個重點鄉鎮的垃圾處理設施組織開展項目前期工作。
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決淘汰落后產能,省政府與市州政府簽訂了淘汰落后產能責任書,全面完成了鋼鐵、電解鋁、新能源汽車、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化解過剩產能任務;
嚴格落實過剩產能化解責任。與各市州簽訂了《甘肅省堅決淘汰落后產能責任書》,對26家水泥落后產能采取斷水斷電、設備封存等措施予以淘汰;
提升環境監管能力。按照環境保護部《關于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的通知》,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鋼鐵、火電、水泥、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廠和垃圾焚燒廠8個行業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排查評估工作,實現全覆蓋。2017年6月底前組織相關院所、科研機構完成8個行業的達標評估工作,并報送環境保護部。整改時限為2017年底,完成對8個行業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的排查評估工作,今后將持續加強;
嚴格落實《關于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的通知》要求,全省開展了鋼鐵、火電、水泥、垃圾焚燒廠等行業污染物排放情況評估工作,進一步完善了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和環境監管機制;檢查督促施工場地落實“6個100%”揚塵防控措施;
以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開展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頓,通過落實部門和地方責任,構建多標準、多部門、多渠道協同推進格局:
1.印發實施《甘肅省2017年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關于印發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要點的通知》,理順工作機制,明確年度重點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印發了《省工信委原材料領域核準項目服務指南》《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辦事指南》《甘肅省石化行業發展專項行動方案》《甘肅省冶金產業專項行動方案》等文件,對原材料領域的項目進行規范,有效防止已淘汰和壓減產能反彈。以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開展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頓,通過落實部門和地方責任,構建多標準、多部門、多渠道協同推進格局。
2.印發實施了《甘肅省堅決淘汰落后產能責任書》(水泥、平板玻璃行業),由分管副省長與各市州政府及蘭州新區管委會主要領導簽訂了責任書,要求落后產能生產企業實行屬地化監管,落實黨政同責,實行問責機制,市州主要領導作出書面承諾。
3.印發了《關于督促關閉淘汰水泥平板玻璃行業落后產能或設備的通知》,指導各市州制定工作方案,切實強化屬地政府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現狀,落實淘汰工作任務。通過排查摸底,全省存在長期處于停產狀態的水泥落后產能,涉及8個市州的24戶企業,落后的機立窯14座、中空窯2座、磨機48臺。針對上述問題,由當地縣級政府對淘汰類水泥生產線或設備下發關停通知,責成有關單位對企業立即斷電斷水,對拆除情況進行現場驗收,出具驗收意見,并在當地主要媒體進行公示。截至6月30日,我省已經完成了2017年落后產能淘汰工作。
4.根據印發的《甘肅省2017年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和“紅黃牌”懲罰制度,理順工作機制,明確了2017年度淘汰落后產能重點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的目標任務等。
酒泉市:市工信委按照全省公告,嚴格執行水泥行業產能置換計劃,限期拆除列入退出計劃或屬于淘汰范圍的水泥機立窯等生產設施;市發改委嚴格按照國家發布的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落后技術、工藝和設備。
武威市:實施工業廢氣全面達標行動,完成水泥、污水處理等8個行業工業污染源排放情況核查、檢測和評估,強化對重點行業環境監察執法監管,嚴厲打擊超標排放污染物、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
甘肅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進展情況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甘肅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13日反饋了督察意見。甘肅省委、省政府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截至2017年12月底,根據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梳理出的62項具體整改問題中,計劃2017年完成的46項基本完成整改任務,2018年應完成的6項和2020年應完成的10項整改任務正在按進度要求積極推進,并取得階段性進展。現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進展情況予以公開。
一、主要做法
甘肅省委、省政府堅持把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作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牢“四個意識”、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政治責任,作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重要講話和“八個著力”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行動,作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推動甘肅綠色崛起發展的重大機遇,作為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增強全省人民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大事,始終把最高的標準、最實的舉措、最硬的作風、最嚴的問責貫穿于整改工作全過程,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徹底不放過。
(一)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傳導壓力。中央第七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后,甘肅省委立即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和省市縣鄉四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整改工作動員視頻會議,組織學習《甘肅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和中央環境保護第七督察組負責同志在反饋會上的講話,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省委書記和省長任雙組長的甘肅省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推進領導小組,省政府成立了分管副省長為主任的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辦公室和祁連山生態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推進組,先后下發了《關于切實做好中央環境保護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通知》和《關于持續做好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整改和監督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在整改過程中,甘肅省委、省政府先后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推進領導小組會議、省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推進組會議等專題推進會議22次,主要領導作出批示27次,統籌研究、協調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甘肅省政府主要領導對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進展嚴重滯后后的7個市州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省政府分管領導對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不降反升的市州負責同志也進行了約談。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省紀委監委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問題線索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同時,對整改工作不力、環境監管責任人員違紀違規等問題,嚴肅問責追責。各市州和省直相關部門均成立了以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雙組長和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也成立了調查問責機構,形成了省市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抓總、分管負責同志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省市聯動的整改落實工作機制。
(二)制定整改方案,靠實工作責任。對照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3大類19個方面問題,按照“目標一致、應改盡改、科學分類、嚴格時限、有據可依”的原則,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甘肅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細化分解整改任務62項,列出了270項整改措施的清單,逐一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和督導單位,特別突出地方黨委和政府整改落實主體責任,并按要求將方案報送國務院,通過省內主要媒體向社會公開。各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根據承擔的整改任務,結合工作職責,進一步細化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并報省政府備案。省委宣傳部印發了《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宣傳報道方案》,省紀委辦公廳印發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問題線索及整改工作中有關問題調查問責工作方案》,指導市州黨委宣傳和紀檢監察部門研究制定了宣傳報道和問責工作實施方案。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督查處理情況及其教訓的通報》(以下簡稱中辦國辦《通報》)、《國務院研究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督查和保護修復工作的會議紀要》(以下簡稱國務院《會議紀要》)和《中辦督查室〈祁連山生態環境整治取得進展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尚需攻堅——習近平總書記考察甘肅、青海專題回訪調研報告〉》,省委、省政府堅持問題導向,制定下發了《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全面做好祁連山生態保護工作方案》、《甘肅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改落實方案》和《中辦祁連山生態環境整治回訪調研報告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方案》,對嚴格落實地方主體責任、抓緊清理關停違法違規項目、著力強化開發利用監管、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加強動態監測和監督執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等8個方面31項整改任務,逐項明確了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完成時限和工作措施,壓實了工作責任。
(三)加強工作督導,推動整改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多次深入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區域和廠礦村社等基層一線現場檢查調研,協調解決問題,推動整改落實。2017年,結合省委、省政府“明查暗訪督查年”活動的總體安排,把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和祁連山專項督查指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納入2017年度重點督查計劃,由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牽頭,先后組織開展12次暗訪和督查。從2017年9月份和2018年3月份開始,分別由3位省級領導帶隊,先后對9個市州開展了為期15天的省級環保督察。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辦公室印發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督導檢查工作方案》,抽調專人組成聯合督查組,采取明察暗訪的方式,對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整改落實情況開展了全覆蓋聯合督導檢查。結合國務院第四次大督查反饋問題整改和省政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督導檢查,于2017年11月中旬對中央環保督察整改進行了為期10天的專項督查。組織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對清單銷號工作進行了2次集中培訓,指導整改工作有序推進,整改措施有效落實。實行整改工作月調度制度,每月對各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整改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并向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專題報告,對未按時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務的,實行預警。在省市黨報開辟專欄,通過政府和環保部門門戶網站,主動公開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自覺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截至2017年底,全省在中央和省市媒體宣傳報道和信息公開1161篇(條)。
(四)堅持立行立改,嚴肅追責問責。及時查處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期間交辦的1984個環境信訪投訴問題,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共辦結交辦環境信訪投訴問題1966個,占總數的99.1%,其中立案處罰772家,責令整改1400家,停產359家,查封扣押180家,關閉取締498家,行政處罰約3318.48萬元,刑事拘留7人,行政約談820人,責任追究882人。省環保督察問責工作組對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問題線索進行了全面梳理,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執紀問責相關規定,提出了對126人的問責處理意見,目前正在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期間,各市州主動作為,先后對整改責任不落實、存在違紀違規問題的156名責任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
(五)注重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在扎實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工作的同時,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全省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環境風險隱患、規劃水利項目、河道采砂規劃編制、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監測等方面的自查整改工作。堅持整改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完成了《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甘肅省石油勘探開發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的修訂工作;編制上報了《祁連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已經中央批復,并制定印發了《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祁連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的實施意見》;制定印發了《甘肅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甘肅省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試行版)》《甘肅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甘肅省省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甘肅省自然保護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甘肅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審批管理辦法》《關于涉及自然保護區的規劃水利項目調整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水電站取水許可管理的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法規,強化源頭治理,鞏固整改成效,加快建立依法依規治理保護的長效機制。
二、中央環保督察整改進展情況
省市縣黨委、政府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對標對表,綜合施策,不折不扣推進各項整改任務落實。通過半年時間的集中整改,全省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不斷增強,忽視生態環境保護的狀況得到明顯改變,權責明晰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資源利用更加高效綠色,重點地區生態功能得到提升,主要污染物減排控制在國家下達的約束性指標范圍以內,大氣、水、土壤等生態環境質量穩中趨好,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扎實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年度任務全面完成,階段性目標基本實現。
(一)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省委、省政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戰略思想、視察甘肅重要講話和“八個著力”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全會和省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全體會議層層學習傳達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辦國辦《通報》及國務院《會議紀要》,引導廣大干部尤其是黨政領導干部樹牢生態文明建設理念,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切實擔負起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甘肅省委十三屆二次全會把構建生態產業體系、實現綠色發展崛起作為從源頭上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根本路徑,提出大力發展生態產業,探索發展“戈壁農業”,廣泛開展全域無垃圾示范區創建活動,走綠色發展的路子,打造環境革命升級版,搶占綠色崛起制高點。各級黨委、政府及時調整中心組學習計劃,把生態文明建設列為學習專題。甘肅省委常委會會議以“扛起生態文明的政治責任”和“當好生態環境的保潔員”為主題進行集體學習,省政府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首個專題,邀請中科院專家進行輔導講座,省里還先后在省委黨校、甘肅行政學院舉辦了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主體培訓班、“兩高”環境司法解釋培訓班、生態保護修復與生態安全屏障建設專題研討班,對省市有關部門和86個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政府分管負責同志200余人進行了集中培訓。制定和實施了《甘肅省“十三五”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綱要》,積極搭建公眾參與環保工作的平臺和載體,開展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推進綠色學校和社區建設,綠色發展理念不斷深入人心,建設山川秀美新甘肅成為各級黨委政府的歷史使命和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省委、省政府出臺了《甘肅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建立了涵蓋市州黨委、政府及其部門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對42個省直部門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的情況實行量化評價,按一定權重納入對各單位的政績考核體系,作為評定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政績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據。省政府與各市州政府簽訂了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將總量減排約束性指標和大氣、水環境質量目標分解落實到地方政府。各級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提出意見建議,督促各級政府抓好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甘肅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加大自然保護區問題整改工作的考評,對各類自然保護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等生態環境敏感區發生嚴重生態環境破壞事件被國家通報批評的市州實行“一票否決”。制定了《關于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的考核辦法》,將綠色發展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將反映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和環境保護成效的指標納入市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并在2017年度考核中加大權重。指導各市州黨委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對照《甘肅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制定實施細則,每半年對市州生態環境損害問題追責情況進行梳理,及時對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黨政領導干部進行問責,有力推動了地方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
(三)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建設穩步推進。一是進一步加強綜合治理。加快實施《甘肅省加快轉型發展建設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綜合試驗區總體方案》《甘肅省“兩江一水”區域綜合治理規劃》和《甘肅定西渭河源區生態保護與綜合治理規劃》,穩步推進新一輪退耕還林、退牧還草和水土流失治理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編制了山水林田湖項目實施方案,并通過國家審核,爭取和安排項目資金33億元,指導武威、張掖和金昌市組織實施生態修復項目建設。印發了《甘肅省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實施方案(2017年—2020年)》《甘肅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專項建設方案(2017年—2020年)》,進一步加強耕地草原河湖利用和保護。加快推進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生態功能區建設、敦煌水資源合理利用和黑河流域綜合治理。實施騰格里沙漠和毛烏素沙漠甘肅片沙地綜合治理,加大河西走廊地區地下水保護力度。截至2017年底,全省“三化”草原治理率為49%,濕地面積持續穩定在169.39萬公頃左右,可治理的沙化土地治理率為5.07%,水土流失治理率為28.65%,新增造林面積350萬畝,森林覆蓋率為12.14%,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52.2%,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保護能力得到提升。二是進一步強化生態管控。嚴格實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和土地復墾方案同步編制、同時審查、同步實施和社會公示制度,全面完成2017年礦業權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及實地核查工作。嚴格執行《甘肅省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試行)》,明確限制或禁止發展的產業目錄,對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范圍的36個縣(市、區)嚴禁發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產業,按時限啟動禁止類產業退出工作。全面停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水電站及水庫項目審批,禁止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特殊生態功能區內新建水電項目。將全省自然保護區、水源地保護區全部納入礦產資源禁止勘查、開采區,在礦業權審批過程中,一律實行協查制度,堅決杜絕違規審批。各市州編制了采砂規劃,對不在規劃內的采砂項目一律不予批準,在規劃內的重新報批相關手續,審核同意后依法依規作業。有序推進尕海則岔濕地生態補償、沙化土地封禁等生態補償機制改革試點,探索建立試點森林、草原、渭河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四)產業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一是著力構建生態產業體系。制定《關于構建綠色生態產業體系推動綠色發展崛起的決定》和《甘肅省推進綠色生態產業發展規劃》,重點鼓勵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循環農業、中醫中藥、文化旅游、通道物流、數據信息、軍民融合、先進制造十大綠色發展產業,謀劃實施一批重大綠色生態示范工程。出臺了《關于河西戈壁農業發展的意見》,加快河西戈壁農業產業發展。印發了《甘肅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施方案》、《甘肅省“十三五”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考核體系實施方案》和《甘肅省“十三五”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實施方案》,指導市州超額完成2016年國家下達節能降碳指標,有效推動產業和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全省三產占比首次突破50%;六大高耗能行業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下降12.4個百分點。截至2017年底,全省資源產出率比2015年提升6%達到5162元/噸,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8.5%,預測用水總量控制指標比2015年下降2.6%為116.5億立方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和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較2015年下降12.6%和11.5%。二是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決淘汰落后產能,省政府與市州政府簽訂了淘汰落后產能責任書,全面完成了鋼鐵、電解鋁、新能源汽車、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對確認的15家“地條鋼”企業堅決予以取締。對電解鋁行業違法違規項目集中進行清理整頓,未審批新增電解鋁、水泥、玻璃產能的項目。全面完成國家下達我省2017年關閉退出煤礦10處、產能240萬噸的目標任務,已通過省市縣三級驗收。三是大力發展清潔能源。爭取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我省確定為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和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省,并批準敦煌市創建國家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城市,制定了《甘肅省新能源消納實施方案》。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水電發電量達到268.38億千瓦時,風電136.44億千瓦時,光伏53.78億千瓦時,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省總發電量的47.5%,新能源發電量占全省總發電量的19.7%。
(五)污染防治攻堅戰扎實推進。一是持續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建立并實行空氣質量黃、橙、紅“三級預警”機制,按月分解空氣質量指標,對PM10、PM2.5同比不降反升的7個市州啟動了黃色預警并進行通報,對PM10和PM2.5單月濃度值超出當月控制值的4個市州啟動橙色預警并進行約談。實行旬調度、月通報、季督導,先后開展11輪次的督查檢查,實現了14個市州全覆蓋。集中開展“冬病夏治”和“百日冬防”攻堅戰,加強民用散煤銷售燃用管控,加快推進燃煤鍋爐拆并進程,截至目前,全省累計淘汰整治燃煤鍋爐6097臺20434蒸噸,建成優質煤集中配送中心25個、配送網點670個,淘汰7723輛黃標車和46031輛老舊車。截至2017年12月底,剔除沙塵影響后,全省14個市州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均值為76μg/m3,同比下降7.3%,與2013年同期比下降17.4%;參與國家考核的12個地級市PM10濃度均值為76μg/m3,同比下降8.4%,與2013年同期比下降19.1%;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33μg/m3,同比下降10.8%,與2015年同期相比下降21.4%。二是穩步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嚴格落實水環境質量按季度預警通報制度,組織開展市、縣、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定期公布水源地水質監測數據。啟動渭河流域定西——天水段生態補償試點工作,促進跨界河流流域水質改善。狠抓工業企業廢水治理,取締關停“十小”企業,不斷深化有色金屬、化工、農副食品加工、制藥等重點涉水行業企業專項整治,督促工業集聚區按規定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自動在線監測設施。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穿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省、市、縣三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檔案,加快推動第二(備用)水源地建設。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要求入河排污口使用前須安裝水質在線監控系統,入河排污口設置應當滿足水功能區劃要求,嚴格限制設置排污口。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38個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為92.1%,無劣V類斷面,18個國家重點監管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達到地表水(地下水)Ⅲ類,地表水、飲用水水質均達到國家年度考核目標要求。三是有序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印發了《甘肅省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計劃》,指導市州政府制定了實施工作方案,積極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確定疑似污染問題突出區域為土壤詳查加密布點監測區域,完成2652家重點行業企業地理位置信息和基礎數據核實工作。加快實施白銀市東大溝重金屬污染整治等7個重點項目,11個市州的16個修復試點項目啟動前期工作。已完成全省確定的土壤環境風險監測點位相關土壤樣品采集工作和分析檢測任務,基本建成全省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四是規范固體危廢的管理處置。以電解鋁行業企業為重點,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危廢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完善重點產廢單位(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加大了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企業)的環境監管,開展了再生利用行業清理整頓和廢鉛酸蓄電池收集、轉移管理制度試點工作。
(六)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深入推進。印發了《全省全域無垃圾三年專項治理行動方案(2017年—2020年)》,將全省全域無垃圾專項治理工作納入年度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頒布實施《甘肅省農村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農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納入縣級以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制定促進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政策措施。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養殖糞污綜合治理、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秸稈綜合利用、地膜綜合利用、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技術推廣和農業綠色發展宣傳等七項行動。截至2017年底,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8%,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2.2%,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率達到80.1%,尾菜處理利用率達到39.5%。深入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和美麗鄉村建設,2017年建成了200個“美麗鄉村”省級示范村,552個市縣級示范村,1748個“萬村整潔”村。
(七)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不斷加強。抓緊制定生態紅線劃定方案,優先開展祁連山地區6市27縣區紅線劃定工作。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張掖、金昌、武威3市12個縣域紅線劃定方案。印發了《甘肅省省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意見》和《關于嚴格規范全省自然保護區內項目審批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了省級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和項目審批監管。認真開展“綠盾2017”專項行動,對全省自然保護區各類建設項目進行調查摸底,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編制了水利前期工作三年滾動計劃,對未納入計劃的項目,原則上不安排中央和省級投資。對涉及自然保護區的24個項目調出省級“十三五”水利發展規劃,不再實施。深入開展河道采砂專項執法檢查,組織對2013年以來非法采砂造成的河道生態破壞進行了整改。
(八)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有力推進。一是扎實開展整治工作。環保部、國家林業局約談和自查發現的346個項目,已完成和即將完成整改的330個。堅決關停探采礦項目,保護區內144宗礦業權,按照“一礦一策”原則,分類制定清理退出方案和時間計劃,144宗礦業權已關停143宗,并完成封堵探洞、回填廢棄礦洞以及覆土種草等礦山恢復治理。剩余1宗為窯街煤電集團天祝煤礦,已完成采礦權變更登記發證工作。分類推進水電項目整改,保護區內42座水電站中9座在建水電站退出7座、保留2座,33座已建成水電站中關停退出3座、規范運營30座,已安裝生態流量無障礙下泄設施和視頻監控系統,實現在線監控和預警管理。差別化整改旅游設施,保護區內25處旅游設施已整改完成21個,并實施了生態環境修復,剩余4個經專家評估,建議保留、規范管理運營。二是全面實施重大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推進祁連山生態保護規劃實施,已累計完成投資22.8億元,占規劃總投資的51%。加快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修復試點,開工建設祁連山黑河流域、石羊河流域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土地整治與污染修復項目。加強動態監管,安排專項資金1.3億元,啟動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監測網絡建設。逐步實現草畜平衡,保護區內8縣1場草原均納入新一輪草原補獎政策實施范圍,今年已減畜9.69萬羊單位。穩步推進核心區和緩沖區居民搬遷,2017年基本完成核心區農牧民搬遷,原房屋及附屬物全部拆除,進行了平整覆土。三是積極規范祁連山生態保護法治建設。修訂印發了《甘肅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審批管理辦法》和《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礦業權分類退出辦法》。四是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組織金昌、張掖和武威市對草原證、林權證重疊發放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正在開展確權工作,計劃2018年完成。保護區內111個歷史遺留無主礦山,有關市縣政府已組織開展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
(九)環境安全保障能力逐步提升。集中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業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重點對位于河流湖庫、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居民集中區和各類保護區域的化工、有色金屬冶煉、醫藥制造、涉重金屬、涉危險廢物企業及所屬尾礦庫(工業渣場)進行全面排查,按照“一庫一策”的要求,制定了《甘肅省尾礦庫安全隱患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指導市州完成2016年排查出的91座病庫隱患治理。對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進行了全面排查整治,目前整改完成率達到87.48%,確保了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十)環境監管能力得到提升。建立了全省統一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決策輔助系統,推行環境監察網格化、痕跡化、模版化、流程化、智能化、分類化和執法計劃編制管理“6+1”監管模式。建立了“全面覆蓋、依法履職、網格到底、責任到人、盡職免責”網格管理模式,形成了環境執法統一程序、統一標準、統一模式、統一監督的工作機制。組織對全省1800余名環境監察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和職業操守教育,并進行了考核。先后選派400余名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參加中央環保督察、京津冀“2+26”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和執法大練兵活動,通過實戰演練,有效提升了環境監察人員執法能力水平。目前,全省80%以上環境監察人員配備了便攜式手持移動執法終端,省級和部分市州購置無人機用于日常環境監察執法。印發實施了《甘肅省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省檢察院聯合掛牌督辦22起重大環境違法案件,聯合開展查辦祁連山地區環境資源破壞案件執法活動。采取交叉執法、專項督查等方式對私設暗管、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偽造篡改監測數據等惡意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持續保持執法高壓態勢,督促企業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十一)環保體制機制改革有序推進。制定出臺了《甘肅省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意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等“1+6”生態文明改革配套實施方案和政策文件。張掖市加快推進祁連山生態保護修復監測能力與科技支撐項目建設,并向全省推廣。穩步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已完成機構編制、人員經費的摸底調查工作,目前正在編制實施方案。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完成了祁連山地區重點市(縣)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工作,2018年將在全省全面實施。印發了《甘肅省疏勒河水流產權試點實施方案》,計劃通過兩年時間,探索開展水流產權確權、水權確權,劃定水域岸線,實行水生態空間管控。全面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將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事項全部納入省政府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同步辦理。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基本完成“一單、兩庫、一細則”,實現了監管執法事項和環保行政執法事項抽查全覆蓋。充分發揮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作用,推進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工作,加大對環境保護失信行為的曝光力度。2017年,有3戶企業因環保違法問題,被取消了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資格,使違法市場主體“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十二)持續深入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2018年以來,省委省政府、省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推進領導小組、省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推進組先后10次召開會議研究解決2017年度個別整改任務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問題,安排部署2018年和2020年整改任務。各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就持續做好整改工作進行了再部署、再動員。省整改辦下發了《關于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回頭看”的通知》和《關于做好中央環保督察交辦環境信訪投訴問題復查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省直相關部門對2017年度已完成整改任務和交辦信訪問題對標對表、查缺補漏。省直相關部門成立了7個督導組對各地“回頭看”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并形成督導檢查報告,省整改辦在梳理匯總后,以通報和督辦函形式下發各地、各部門進行整改。省整改辦抽調工作人員對部分市州辦理中央環保督察交辦信訪問題進行了實地核查,并以督察意見形式交被督查縣區進行查辦。2月28日,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再次組織14個省直部門對各市州和14個省直部門整改任務落實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并匯總各督查組發現的問題下發了通報。從3月份開始啟動了2018年省級環保督察工作,以推動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為重點,由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3名省級領導帶隊對嘉峪關、金昌、武威、天水、平涼、甘南6個市州開展了省級環境保護督察,計劃下半年對蘭州、白銀、張掖、定西、臨夏5個市州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力爭年底前完成全省環境保護督察全覆蓋。
(十三)生態環境部現場抽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扎實推進。3月28日,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關于商請加快推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的函》(國環督察函〔2018〕22號)下發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立即作出批示,嚴肅要求各有關市州和省直部門負起責任、狠抓落實、持續督辦、跟蹤問責。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限期完成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反饋問題整改任務的通知》(甘辦發電〔2018〕44號),要求對反饋的問題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確保全部整改到位,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發現一起、問責一起。省政府分管領導和省整改辦負責同志會同有關部門赴6個市州對反饋問題整改進行了現場督辦。定于4月24日以視頻會議的形式召開調度會,對現場抽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進行跟蹤督辦。截至目前,現場抽查反饋的16個具體問題中已完成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整治、違法排污企業整改、再生水利用、在線監控設施驗收等8個問題,燃煤鍋爐提標改造、污水處理廠等污染防治基礎設施改造等8個問題正在加緊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綠色發展理念,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加大整改力度,堅決徹底完成整改任務,著力解決生態文明建設發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問題,積極構建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以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的新成效推進我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實現新發展。
(一)樹牢“四個意識”,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重要講話和“八個著力”重要指示精神,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貫徹落實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基本方略,自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的決策部署上來,把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作為一項基礎性和底線性任務,強化綠色發展的剛性約束,轉變發展方式,真正把綠色發展作為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動力,把生態環境、清潔能源培育成新的發展優勢,努力提升甘肅省經濟發展質量、生態環境質量、群眾生活質量。
(二)持續推進整改,鞏固環保督察成果。堅持治理和保護修復并重、整改與建立長效機制并舉,在鞏固前一段集中整改成果的基礎上,以釘釘子的精神持續推進整改工作。對已經完成需要持續加強、長期堅持的各項整改任務,及時組織“回頭看”,防止認識“弱化”、思想“疲化”、問題“反彈”;對正在著手整改、需要在2020年以前完成的16項整改任務,繼續實行臺賬管理、清單銷號,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同時,加快建立完善祁連山國家公園體制,全面提升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監管水平和生態環境治理保護能力,著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減少環境問題存量,遏制增量,全面提升質量。
(三)強化督導檢查,推動主體責任落實。繼續實行調度預警、通報公告和清單銷號制度,采取領導包抓、部門盯辦、掛牌督辦的方式,落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對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堅決不予銷號,對履職不到位的,依法依紀啟動問責程序。按照《甘肅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2018年底完成第一輪省級環保督察,實現14個市州全覆蓋,促進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全面落實,推動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落實到位,解決轄區突出環境問題,不斷改善區域環境質量。
(四)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深入貫徹中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1+6”總體方案,繼續推進排污許可、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及環境質量信息公開、污染源監管等各項環保領域改革任務。有序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力爭如期完成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加快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推進各級各類監測數據互聯共享。以省級生態保護紅線劃分概要為基礎,統籌考慮區域資源稟賦、環境容量、生態狀況等基本情況,全面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
(五)加強宣傳引導,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通過新聞發布會、新聞通報會和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等方式,持續跟蹤報道、公開發布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工作成效和經驗做法,曝光一批違法違規、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例,積極回應群眾關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編輯:唐益平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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