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山東恒通混凝土公司被罰款8萬!
泰安市生態環境局日前出具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山東恒通混凝土有限公司2019年新上一條混凝土生產線,生產規模發生重大變化與環評審批不符,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相關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第24條第一款、第31條第一款,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對其罰款8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7月14日。
上述處罰決定書顯示,山東恒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王傳會。
編輯:李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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