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廳組織成立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加強大氣、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內蒙古環保廳組織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組長,其他廳領導任副組長,有關處室、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一是明確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決策部署,組織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工作,統籌協調重大問題,制定工作目標、重大政策和措施;指導、督促相關盟市和部門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對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等。二是抽調精干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保廳辦公室,由1名副廳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土壤環境與輻射安全管理處、大氣環境管理處、水環境管理處、自治區環保宣教中心、自治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等相關處室業務人員組成,定期集中辦公。主要負責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溝通協調、工作調度、督促檢查、信息反饋、宣傳報道等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并將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情況按月上報自治區黨委、政府和生態環境部。三是明確要求各盟市環境保護局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推動全區污染防治攻堅戰有力有序開展。
編輯: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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