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從撤銷鋼鐵行業規范公告的企業名單說到水泥
上月底,工信部以2018 第16號《公告》對撤銷鋼鐵行業規范公告的企業名單、需整改的企業名單、變更企業名稱和裝備的企業名單予以公告。
從2013年至今,經工信部公告鋼鐵規范企業有304家,去年4月第一次進行鋼鐵規范動態調整,撤銷29家企業規范公告資格,占總數9.5%。今年持續推進鋼鐵規范動態調整,公告第二批撤銷19家企業規范公告資格,占現有總數6.9%。兩批共撤銷48家企業規范公告資格,占公告過企業數15.8%。
撤銷企業規范公告資格,表明這些企業與規范條件要求存在較大差距。原材料司在解讀時稱,撤銷規范公告資格企業主要有五類情形:
1、列入鋼鐵去產能任務,冶煉設備已全部關停并封存,或整體退出;
2、被其他規范企業兼并重組、已注銷營業執照;
3、因市場原因,企業已停產1年及以上,目前仍未復產,無法保持規范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所必須的基本條件;
4、由于城市發展需要,已全線停產,冶煉裝備用于鋼鐵去產能或其他項目的產能置換;
5、中央環保督察組反映企業存在其他重大問題。
除被撤銷規范公告資格外,還有一類為責令整改企業,兩批公告共有52家企業,占公告過企業數17.1%(占比高于撤銷)。這類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在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方面存在需整改的問題,因此給予“黃牌警告”。主要存在以下四類情形:
1、在環保執法監管中發現存在廢氣無組織排放、污染物超標排放、應急限產減排及防風抑塵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
2、在安全執法監管中發現近期發生過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3、在能耗專項監察中責令限期整改;
4、未按時提交企業自查材料的。
工信部要求被列入規范整改名單的企業,要按照環保、安全等方面的整改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整改到位;已整改落實到位的企業,要吸取教訓,持續保持好規范經營。一旦企業1年內再次出現整改情形,將研究撤銷其規范名單。
水泥行業先后公告了10批近1100條水泥熟料生產線規范公告資格。按工信部下發《建材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規定,已公告建材企業有下列情形:
1、規范公告申報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2、臨時現場核驗發現不能保持規范條件;
3、發生重大環境、質量、安全生產事故;
4、發生偷漏稅、嚴重侵犯職工權益等重大違法行為。
只要有其中情形之一的企業,由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報請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其從已公告名單中撤銷。被撤銷名單的已公告企業,整改合格滿兩年后,可以重新申請規范公告或開展自我聲明。
比照撤銷鋼鐵行業規范公告的企業名單五類情形,在水泥行業中也存在。
比照鋼鐵行業責令整改企業名單四類情形,在水泥行業中,如廢氣無組織排放、污染物超標排放、應急限產減排及防風抑塵措施落實不到位更不少見。近期發生過較大安全生產事故也有之。
看來,也有必要在建材行業規范公告管理同樣引入“黃牌警告”機制。強化對在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方面存在需整改問題的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管。相對而言,這類情形更為突出且多發。
原材料司在解讀時說得好,通過撤銷公告、責令整改的“紅黃牌”方式,實現規范企業名單的“有進有出”,督促企業持續規范生產經營。避免造成進入規范名單就等于進了“保險箱”的現象出現。
公告了的水泥規范企業同樣不應是進了“保險箱”的企業。
編輯: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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