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發布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通知 嚴厲打擊違規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建材行業安全監管,堅決遏制事故多發局面,近日,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制定了《2018年全省建材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明確規定了專項整治內容,從6個方面入手,主要包括(一)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二)規范粉塵涉爆場所安全管理、(三)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隱患、(四)完成職業監控專項整治目標、(五)規范外委施工單位管理、(六)試點推行現場能源隔離管控。
更指出了要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執法力度,按上限處罰,該停產的停產、該關閉的關閉,要使動作遲緩、工作不積極主動以及整治期間發生傷亡事故的企業真正受到深刻教育。
以下為通知原文:
關于印發《2018年全省建材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監管局:
為進一步加強建材行業安全監管,堅決遏制事故多發局面,實現建材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省安全監管局制定了《2018年全省建材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現將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4月4日
2018年全省建材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和“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職業健康執法年”各項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建材行業安全監管,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行為,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進一步完善建材行業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將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納入企業統一協調管理,建立完善建材行業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全面辨識管控企業各類安全風險;實現有限空間、粉塵涉爆等重點工藝環節部位有效管控,完成《河北省水泥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執法專項行動方案》各項既定任務;試點開展建材行業能源隔離管控,優化和改善作業環境,逐步實現企業本質化安全生產;落實企業事故防范措施,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努力遏制建材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特別是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實現我省建材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三、整治重點
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主要有六個方面:
(一)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全面摸排企業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各類場所,主要包括料倉(庫)、磨機、各類窯(爐)、預熱器、分解爐、篦冷機等設備或場所。完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九項規定:一是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要嚴格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現場作業;二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要制定作業方案,告知作業人員;三是在有限空間現場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四是作業前要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確認,采取防控措施;五是配備必要的防護救護設施,制定應急預案;六是嚴格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管理規定,嚴禁使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當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七是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明確作業負責人員、現場監護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八是保持有限空間出口通暢;九是作業結束后要復原現場,清點人員和工具。
(二)規范粉塵涉爆場所安全管理。
粉塵涉爆區域主要包括煤粉倉(庫)、堆場以及煤磨。嚴格執行粉塵涉爆場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現場設置嚴禁煙火警示牌,嚴格門禁制度防止火種帶入,進入人員需穿防靜電服裝等;防爆區域(20區)必須使用防爆電氣設備、靜電接地設施安全可靠;各種溫度及一氧化碳監測自動報警裝置能正常使用;二氧化碳滅火系統運行良好;停機時間超過48小時必須放空煤粉倉、嚴禁存放煤粉;嚴格落實定期清掃制度,除塵作業過程中必須使用銅質等不發生火花的工具;消防水要采取霧狀噴頭。
(三)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隱患。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的《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除粉塵涉爆及有限空間作業有關專項類重大隱患外,重點排查整改并有效管控消除建材行業六類重大事故隱患,即:1.水泥工廠煤磨袋式收塵器(或煤粉倉)未設置溫度和一氧化碳監測,或未設置氣體滅火裝置;2.水泥工廠筒型儲存庫人工清庫作業外包給不具備高空作業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承包方且作業前未進行風險分析;3.燃氣窯爐未設置燃氣低壓警報器和快速切斷閥,或易燃易爆氣體聚集區域未設置監測報警裝置;4.纖維制品三相電弧爐、電熔制品電爐,水冷構件泄漏;5.進入筒型儲庫、磨機、破碎機、篦冷機、各種焙燒窯等有限空間作業時,未采取有效的防止電氣設備意外啟動、熱氣涌入等隔離防護措施;6.玻璃窯爐、玻璃錫槽,水冷、風冷保護系統存在漏水、漏氣,未設置監測報警裝置。
(四)完成職業監控專項整治目標。
水泥企業要按照《河北省水泥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執法專項行動方案》規定的時限要求,完成既定工作任務。即:包裝機周圍必須安裝圍檔,其底部、接包機、正包機、清包機、裝車機、輸送皮帶轉接處必須設置密閉除塵裝置;包裝和裝車崗位水泥粉塵濃度不得超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1-2007)規定(時間加權平均濃度總塵限值4mg/m3、呼塵限值1.5mg/m3)。上述目標任務必須在2018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成,各級安監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年底前仍未整改到位的,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
(五)規范外委施工單位管理。
建材企業要建立健全外委施工管理制度,嚴把外委施工單位資質及人員資質審查關,按要求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應采取安全措施以及發生事故時處置流程和責任等。發包單位應對承包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與承包單位共同開展作業前風險辨識、確認,加強對承包單位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的督促和檢查。要將外委施工單位納入本企業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要建立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檔案,如實記錄項目安全管理協議、單位和人員資質、安全交底、教育培訓、現場檢查等內容。
(六)試點推行現場能源隔離管控。
積極開展作業現場能源隔離管控,有效防止生產作業現場及檢維修等臨時性作業過程中,因風水電氣等能源介質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事故。各單位結合本企業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管控措施,凡是涉及人員誤入或造成高處墜落的場所加設隔離護欄;凡是涉及因設備異常導致機械傷害的部位加設隔離防護網、防護板;凡是涉及能量意外釋放的部位場所加設上鎖掛牌等能量隔離措施。各地要積極開展此項工作,將其作為提升企業本質安全的重要抓手,首先在基礎條件好的企業開展試點,然后逐步全面推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本次建材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汲取近期水泥等建材企業事故教訓,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把加強建材行業安全監管工作尤其是外委施工單位的協調管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通過整治,使我省建材行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取得較大提升,建材行業的安全生產形勢有明顯改善。
(二)嚴格措施,壓實責任。各級安監部門及企業要成立專班負責專項整治工作,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抽選專業技術人員專門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方案,完善相關制度,將各項整治內容進一步分解并落實到具體崗位、人員,同時要將整治完成情況與考核掛鉤,并定期在本單位進行通報。
(三)全面排查,消除隱患。各有關企業要嚴格按照方案的內容,徹底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要提前對各相關崗位人員集中進行培訓,排查中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環節。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按照新《安全生產法》和我省新《安全生產條例》的要求親自帶隊組織開展排查整治,通過整治工作,切實發現并解決一批重大安全隱患,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四)重點督導,嚴厲處罰。各級安監部門對整治開展情況定期進行督導,推動企業落實各項整治要求。工作中,始終將執法作為推動工作的重要手段。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執法力度,按上限處罰,該停產的停產、該關閉的關閉,要使動作遲緩、工作不積極主動以及整治期間發生傷亡事故的企業真正受到深刻教育。
(五)及時總結,不斷提高。各級安監部門要及時總結并解決整治過程中存在新情況、新問題,把專項整治任務做實做細,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年底前完成對企業職業健康專項執法行動方案中整改問題的核查;每市至少完成2家能源隔離管控試點企業建設;12月25日前,各市將本地整治工作完成情況報送省安監局。
編輯:唐益平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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