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8年水泥廠要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
近日,浙江省環境保護廳印發《2018年全省環保工作要點》,今年浙江省的環保攻堅戰,范圍從“水氣土”擴大到了“水氣土廢”,從天上到地下,布起一道綠色之網。在深化清潔排放改造工作中,所有水泥制造企業(含獨立粉磨站)和保留的6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工業鍋爐廢氣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探索水泥SCR深度脫硝。鞏固燃煤小鍋爐整治成果,按國家要求淘汰高污染燃料鍋爐。
通知全文如下:
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2018年全省環保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環保局:
現將《2018年全省環保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2月28日
2018年全省環保工作要點
2018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也是新一屆省政府的開局之年。做好2018年全省環保工作,總要求是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踐行“兩山”理念,緊扣大灣區大花園大通道大都市區建設,繼續當好美麗中國示范區建設的排頭兵。總抓手是實施生態文明示范創建行動計劃,統籌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等各項工作,為“兩個高水平”建設提供良好生態環境支撐。總動力是改革創新,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全面實施生態文明新政。主要目標是確保地表水、空氣質量以及四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完成國家下達任務,繼續走在前列。
一、聚焦強化治本措施,聚力打好治水攻堅戰
1.高標準鞏固提升水質。持續開展截污納管、河道清淤、工業整治、農業農村面源治理、排放口整治、生態配水與修復等“六大工程”,建立劣Ⅴ類水體復查機制,嚴防反彈回潮,夯實徹底剿劣的基礎,推進Ⅴ類水質斷面減少6個。開展“水十條”中期評估,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制定實施斷面水質達標方案,確保103個國家“水十條”考核斷面達到考核要求。推進重點流域和平原河網治理,加強長江經濟帶環境保護和大運河文化帶環境綜合整治。推進河長制標準化管理,拓展河長制信息化建設,提高河長制社會化水平。
2.高質量推進污水處理。全面完成污水管網底賬、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各類污染源排摸工作,推動創建工業園區(工業企業)“污水零直排區”30個、城鎮生活小區“污水零直排區”200個。制訂城鎮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標準,啟動100個城鎮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技術改造。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運維管理,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標準化運維試點500個。開展出水水質監督性監測。出臺農家樂餐飲廢水處理技術規范,加大農家樂餐飲含油污水治理力度。
3.持續深化重點行業治理。加強涉水行業環境管理,完成水環境影響較大的企業整治200家,完成造紙、鋼鐵、氮肥、印染、制藥和制革等六大重點行業清潔化改造任務。切實落實規模養殖場主體責任,加強治理設施的運維監管,建設美麗牧場200個。推動水產養殖污染治理和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在農業“兩區”開展200個肥藥減量攔截系統示范點建設。強化示范引領,加強“治水促轉型”的典型培育和經驗推廣。
4.突出加強近岸海域保護。全面實施《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全面規范入海排污口,完成100個入海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提升。加強直排海污染源環境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完善入海河流監測監管,開展總氮總量控制。加強港口船舶污染控制,新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執行新標準,落實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制度。
5.切實保障飲用水源安全。全面排查飲用水源地違法項目情況,加快全面清理飲用水源安全隱患,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管理機制,提高規范化建設水平。加強良好水體保護,開展千島湖、長潭水庫、珊溪水庫等省級以上重點湖庫生態安全評估。加強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監控,做好錢塘江等重點河湖藍藻防控工作。
二、聚焦深化重點領域治理,聚力打好治氣攻堅戰
6.深化VOCs污染治理。全面實施《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深化治理和減排工作方案》。完成涉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任務,完成重點行業290個治理項目,力爭完成工業涂裝、包裝印刷行業治理任務,石化、連續密閉化生產的化工以及其他適用行業全面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技術。加快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20個涉VOCs排放重點區域治理,推進VOCs監測監控系統建設,加強工業園區異味擾民問題整治。推進VOCs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加強臭氧污染控制。
7.深化清潔排放改造。抓好鋼鐵、水泥、玻璃、化工和工業鍋爐等行業領域廢氣處理設施深度改造,完成100個改造項目,推進寧波鋼鐵完成燒結機和焦爐煙氣深度治理示范項目、衢州元立金屬公司啟動深度治理工作,所有水泥制造企業(含獨立粉磨站)和保留的6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工業鍋爐廢氣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探索水泥SCR深度脫硝。鞏固燃煤小鍋爐整治成果,按國家要求淘汰高污染燃料鍋爐。
8.深化機動車船污染防治。嚴格機動車環保準入,全面實施輕型柴油車國Ⅴ標準。推進機動車排氣遙感監測,完善機動車排污監管平臺。繼續推進老舊車淘汰,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推進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建設。推進靠泊船舶岸基供電,新建碼頭和船舶配套建設岸電設備。推進船舶標準化和高污染老舊內河船舶淘汰。積極推廣清潔能源船舶,推進港作機械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替代。
9.深化城鄉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工地、道路、堆場、碼頭揚塵治理力度。加強餐飲油煙、裝修和干洗廢氣污染控制。推進農業農村廢氣污染治理,全面禁止農作物秸稈等生物質露天焚燒,加強秸稈焚燒火點遙感監測。加強農業氨污染控制,加強礦山粉塵治理。加強區域聯防聯控,狠抓重污染天氣應對。
三、聚焦土壤環境風險防控,聚力打好治土攻堅戰
10.推進土壤污染詳查行動。基本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開展重點企業用地基礎信息調查,推進第一批企業用地采樣監測。完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基本覆蓋省級重金屬重點防控區和省級工業園區。
11.推進污染地塊安全利用行動。開展化工、印染、電鍍、有色等8個重點行業關停、搬遷等企業原址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確定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等級,形成全省污染地塊名錄,出臺污染地塊開發管理辦法,建成省級污染地塊信息管理平臺,基本建立污染地塊開發的部門聯動監管機制。扎實推進杭州、寧波、溫州、臺州等地重點污染地塊修復治理工程。
12.推進重金屬污染減排行動。實施《浙江省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減排計劃(2017-2020年)》,開展重點地區涉重金屬行業整治提升,按期完成重點減排項目,加快推進長興、平陽等國家級重點防控區示范創建,到2018年底,全省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6%以上。
四、聚焦固廢閉環化監管,聚力打好治廢攻堅戰
13.推進處置能力匹配化。推動落實《浙江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2015-2020年)》,推動各地加快形成與當地實際需求相匹配的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能力,2018年力爭基本實現“能力匹配、略有富余”的目標,確保固體廢物得到就近處置利用。
14.推進存量清零動態化。結合危險廢物產生情況核查、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等手段,動態掌握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底數,實施貯存危廢的動態化清零,確保產生的危險廢物得到及時妥善清理,嚴防超期貯存的環境風險,嚴打非法轉移、非法傾倒、非法處置等行為。
15.推進監管手段信息化。建設全省固體廢物處置監管信息系統,推行各產廢企業、運輸企業、處置企業電商化平臺信息填報模式,構建可監控、可預警、可追溯、可共享、可評估的信息化管理平臺,努力形成全過程閉環式監管網絡體系。
16.推進行業整治常態化。深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不斷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達標率。嚴格進口廢物環境監管,加強進口廢物企業專項督查。全力開展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料、廢舊衣服、廢家電等再生利用行業集散地清理整治,進一步加強廢棄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廢料處置監管。
五、聚焦助推“兩山”轉化,聚力打造美麗浙江升級版
17.協調推進“811”美麗浙江建設行動。充分履行美麗浙江辦職能,完善日常推進機制,加強對各成員單位和各市年度工作任務的部署下達和跟蹤調度,實行季度通報、半年督查、年終考核制度,嚴格責任倒逼。繼續運用有效載體,開展專項督察、明查暗訪和滿意度調查,提升工作實效,強化共建共享。
18.著力抓好部省共建美麗中國示范區建設。推動部省合作協議事項落實。深化首批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和“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進一步加強典型培育,指導支持湖州、衢州、麗水等市打造踐行“兩山”理念示范區,鼓勵基礎條件好、創建力度大、生態環境保持良好的地區爭創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同時,加強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動態管理,定期進行復核,完善預警、退出機制。
19.切實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啟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研究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強化生態保護紅線剛性約束。推進自然保護區規范化管理,依法依規嚴控人類活動。強化生態空間管制與總量減排、環評審批的銜接,科學把好環境準入關口,有效服務大灣區大通道大都市區重大建設項目。把大花園建設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鄉村振興緊密結合起來,推進美麗鄉村、美麗田園、美麗河湖、美麗海島、美麗城市、國家公園建設,促進“兩山”轉化。
20.廣泛開展全民綠色行動。總結綠色系列創建經驗,深化生態文明教育基地、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等創建活動。繼續加強環境宣傳教育,廣泛運用主流輿論陣地和新媒體手段,提升環境傳播能力。抓好“浙江生態日”“世界環境日”等系列活動,打造浙江生態文化主題品牌。積極支持環保民間組織和志愿者開展活動,引導公眾參與,推進政府和社會良性互動。
六、聚焦依法從嚴常態,聚力打造環境監管執法升級版
21.堅決抓好中央督察整改工作。把督察整改貫穿于生態環保各方面和全過程,立足牽頭抓落實,推進“表格化、清單式”管理,加強責任分解,加強跟蹤督查,確保整改進度,確保重點問題在中央督察“回頭看”之前整改落實到位。針對督察關注的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和面上共性問題,舉一反三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全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和突出環境問題。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將督察過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固化為日常推進機制,把督察整改的相關政策舉措上升為制度規范。
22.保持嚴打高壓態勢。開展“藍天保衛”“護水斬污”“清廢凈土”等系列執法行動,突出加強對涉VOCs、涉PM2.5、涉氮、涉磷排放的重點行業,飲用水源保護、危險廢物處置、入海排污口整治等重點問題,垃圾焚燒廠、污水處理廠等重點企業的執法檢查,切實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充分運用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移送公安等剛性手段和黑名單、公開曝光、失信懲戒、公益訴訟等配套措施,依法懲治到位,形成更加強勁的執法威懾。
23.創新完善監管模式。堅持環保執法與刑事司法協調聯動,實現省市縣三級公檢法駐環保聯絡機構全覆蓋。拓展環境違法線索發現機制,出臺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深化與媒體的溝通協作。推行區域聯動檢查和重要案件跨區域交叉調處,加強污染源在線監控、“雙隨機”抽查,提升執法效率。推進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以造紙、印染等行業為重點,率先實踐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執法模式。探索環境執法和應急示范區創建,提煉最嚴監管執法的鮮活模式和樣本。
24.加強環境風險防控。以環境敏感區域、涉化學品企業為重點,深入開展環境風險排查整治行動。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保障輻射環境安全。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實現應急物資儲備中心全覆蓋,組織開展多層次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實戰演習。繼續做好環境矛盾糾紛化解,推進信訪問題法定途徑分類處理,推動環境信訪總量下降。
七、聚焦夯實監管支撐,聚力打造環保基礎能力升級版
25.強化監察監測能力。推進環境監察執法標準化建設,強化環境執法裝備技術保障,提升執法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以VOCs監測為重點,大力提升大氣復合污染立體監測能力;以負氧離子監測為亮點,全面建成清新空氣監測網絡體系;以小微站為基點,推動空氣和地表水自動監測網絡向鄉鎮延伸;以國控地表水斷面監測事權上收為節點,做好“采測分離”質量管控。推進生態環保大數據項目建設,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確保圓滿完成清查建庫、入戶調查及數據匯總審核等年度任務。
26.推進環保科技創新。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支持,認真組織實施水專項“嘉興項目”“五水共治”、長三角PM2.5和臭氧協同防控策略與技術集成示范等重點課題。進一步加強污染成因機理研究和關鍵技術攻關,加強國內外合作,強化污染防治技術保障。繼續推動環保科研院所體制創新、轉型發展,拓展環保公共科技創新服務平臺,構建科技研發、成果轉化、技術推廣、市場服務、業務培訓、人才培養相銜接的科技支撐體系,推進第三方治理(監理)、環保管家等環境服務業試點,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壯大。
27.加強法制標準規劃工作。開展《浙江省環境保護條例》立法前期工作,積極推進環保地方性法規規章制修訂工作;健全環境行政爭議化解機制,加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工作。完善環保標準,加快出臺燃煤電廠、工業涂裝工序等大氣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啟動化學纖維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等編制工作,加強環保標準實施評估。開展環保“十三五”規劃執行情況中期評估,提高環保項目實施績效。
八、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28.持續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全面推進各層級辦事事項標準化、規范化。構建全省環保系統統一規范、動態調整的標準化辦事事項和辦事指南體系,確保全面達到“八統一”要求。做好企業投資項目改革任務的承接落實,做好企業投資項目審批環評代辦工作。做好省廳委托許可事項的承接落實,將委托下放事項納入“一個窗口”統一受理范圍。推進信息系統對接和數據共享。全面排查自建的環保政務信息系統進行,加強清理規范,推進整合提升,實現數據系統的貫通和共享。根據“最多跑一次”公共數據共享清單進行數據梳理,建好數據倉,完成數據歸集。深入推進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監管。探索加強與經信、建設、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水利、農業、林業、衛生計生等部門的聯合,共同推進11個事項的跨部門聯合抽查。進一步健全完善“兩單一庫一細則”,加快“一次到位”監管配套制度建設。
29.積極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加強與編辦、財政、組織人事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制定務實可行的改革方案,確保2018年上半年完成體制調整、2020年按新體制高效運行。通過改革,進一步壓實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生態環保職責,規范和加強環保機構隊伍建設。
30.全面實施“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將“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作為環保部門踐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確保6月底前全面實施改革。68個已經實施的區域,要確保單個項目環評按要求簡化落實;34個尚未開展規劃環評編制的區域,要實施督查督辦,確保在2月份啟動;對規劃環評和實施方案尚在編制的區域,要督促環評單位加快編制進度,滯后的要通報批評。強化改革實施進展調度,按月通報各地任務完成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改革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31.全面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認真貫徹中辦國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和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要求,總結推廣紹興市試點經驗,出臺全省改革實施方案。各市做好改革的承接落實,細化實施方案,推進實踐探索。
32.全面推行生態環保責任報告制度。省市縣三級全面推行生態環境狀況報告制度,鄉鎮試點先行、有序推開,力爭一半左右鄉鎮開展生態環境狀況報告制度。根據報告制度執行情況,跟進制訂實施辦法、工作考核辦法等相應配套制度。
33.拓展深化相關改革實踐。完善空氣質量監測評價體系,實現全省清新空氣監測站點集成聯網,建立信息發布系統。加快完善環保督察體系,全面推進省級環保督察。深化排污許可證改革,持續做好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落實固定污染源主體責任。統籌推進河(湖)長制、排污權交易、綠色金融、省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等工作。
九、以全面從嚴治黨鍛造全面過硬的環保鐵軍
34.突出講政治,強化“四個意識”。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決落實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精神,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政令暢通,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時刻保持高度一致。切實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全面深化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活動,認真開展“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筑牢忠誠核心、擁戴核心、服從核心、維護核心的思想根基。尊崇黨章,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從議事決策、民主監督、意識形態等各方面、全方位錘煉理想信念和黨性修養,以上率下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35.突出專業化,提高干部素質。把正確選人用人放在基礎位置,強化政治標準、強化組織培養、強化實踐鍛煉、強化實績檢驗,不斷優化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結構和功能。把握環保業務特性和履職需求,組織開展市縣環保局長培訓班和相關業務技能培訓、全省環境執法大練兵與大比武、干部上掛下派、環保領軍人才培育等活動,不斷提升環保干部專業能力、專業精神。嚴格規范日常管理,加強干部學習、考勤、考核等制度建設,大興調查研究之風,不斷增強履職盡責、做好實際工作的本領。
36.突出組織力,夯實基層基礎。堅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壓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基層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推動崗位建功,打造堅強可靠的戰斗堡壘,不斷提高基層組織的執行力和服務力。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全面落實支部主題黨日,認真組織專題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黨建述職評議、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基層黨組織星級評定、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等黨內活動,推進各級機關黨組織、直屬單位及其下屬企業黨組織規范高效運行,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狠抓黨建帶群團建設,發展積極健康機關文化,不斷深化全省環保系統的精神感召和價值引領。
37.突出嚴作風,建設清廉環保。牢牢堅守廉潔從政的底線,堅定不移維護好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斗爭來之不易的局面,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加強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季報制度、主體責任報告制度和黨組、紀檢組雙向溝通制度,確保“兩崗兩責”履行到位。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固化專題整改成果,加強警示教育,繼續開展黨風廉政巡察。高標準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堅決杜絕“四風”問題反彈回潮。特別要針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等新表現新情況,加大正風肅紀力度。緊扣生態環保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開展監督執紀問責,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作風不正、執行不力問題,進一步樹立干事擔當、干凈自律的良好形象。
編輯:俞垚伊
監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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