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地區混凝土企業揚塵超標將立即停工
近日,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昆明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攪拌場內揚塵防控細化規定》(以下簡稱(通知)》的通知,要求昆明市各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在廠區內安裝質量合格的可吸入顆粒物體(PM2.5)和細顆粒物(PM10)檢測裝置,并保證24小時正常運行,檢測裝置要有數據聯網功能。當可吸入顆粒物( PM10)濃度超過60時,立即對場地實施灑水降塵+噴霧降塵的等綜合措施;12小時平均可吸入顆粒物( PM10)濃度超過100時,企業立即停工整改。
《昆明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攪拌場內揚塵防控細化規定》:
一、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應在廠區醒目位置設置企業法人、排污許可證、環評批復公示牌,并公示監督電話。
二、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要建立施工場地的揚塵防控方案,形成工作制度,制定應急預案。由專人負責企業廠區內揚塵防控措施的制定和執行,確保將揚塵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三、企業出入口必須設置“三池一設備”,運輸預拌混凝土(砂漿)及建筑材料的車輛在進出企業施工現場之前,必須清洗干凈,不得拖帶泥土上路。
四、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要在廠區內安裝質量合格的可吸入顆粒物體(PM2.5)和細顆粒物(PM10)檢測裝置,并保證24小時正常運行,檢測裝置要有數據聯網功能。檢測數據做好留檔備查。
五、企業廠區內的裸露土體100%覆蓋或綠化;建筑廢料及建筑垃圾100%覆蓋或袋裝化處理;廠區內的有關設備及材料要堆放整齊。
六、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應當保證運輸車輛車況良好、運輸安全和車容整潔,并在運輸工程中采取相應的防漏措施,防止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潑灑污染路面。
七、做好廠區內的綠化達標、污水處理、除塵防噪等工作,企業內部的主要道路必須硬化;其余場內道路及通道需硬化或覆蓋(硬質材料)。
八、企業內的料場、場內廢料及裸面100%上蓋苫蓋,并確保場站區域內噴淋降塵有效開啟。
九、加強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原材料運輸車輛的文明安全運輸管理,車容不整潔的車輛一律不許進場,防止潑灑污染市政路面。
十、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應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18年昆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要求制定防塵應急方案,當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超過60時,立即對場地實施灑水降塵+噴霧降塵的等綜合措施;12小時平均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超過100時,企業立即停工整改。
編輯:鞠麗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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