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筑業招投標制度有變 工程質量將要終身責任承諾
近年來,青海省建筑業風生水起,發展勢頭迅猛。為進一步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加快產業轉型升級,近日,省政府出臺《關于促進全省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指出,以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和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按照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要求,促進建筑生產組織方式向集約化、產業化、綠色化轉變。大力推動工程總承包、工程擔保和工程保險、工程全過程咨詢服務,穩步推進裝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綠色建材等發展應用,進一步提升建筑市場規范化、分工專業化、監管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全省建筑業增加值年均增長8%以上,建筑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13%以上。
據悉,該實施意見于今年3月8日起正式實施。
建筑業招投標制度有變
該實施意見指出,青海省將繼續優化資質資格管理,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實行“一站式”網上審批,進一步提高建筑領域行政審批效率。取消勞務企業資質,放寬承攬業務范圍,對信用評價達到A級、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保險的房建、市政企業,允許其承接上一等級資質范圍的工程。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可以承接總承包資質覆蓋范圍內的專業承包工程。試行建筑企業和個人電子資質資格證書,逐步實施企業及人員資質資格申報審批無紙化。
同時,推進招投標制度改革,建立合理低價中標的招投標制度,改變僅以價格為決定因素的招標和采購模式,實施價格、質量、信用、技術、品牌等多因素的綜合評選,引導企業由“拼價格”向“拼質量”轉變。大力推行電子招投標,全面推進交易全流程電子化,完善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積極采取評標專家異地抽取和遠程評標。對于民間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允許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國有企業投資的建設工程項目,其控股或被控股的企業依法能夠提供設計、施工、材料設備和咨詢服務的,可以將項目的設計、施工、材料設備和咨詢服務直接發包給控股企業或被控股的企業。強化對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投標監管,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全部納入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工程咨詢項目在海東示范
該實施意見要求,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在開展工程總承包試點的基礎上,建立與工程總承包相適應的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配套制度及總承包項目風險分擔、結余分成獎勵機制。
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控制、成本管理等負總責。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以在其資質證書許可的工程項目范圍內自行實施設計和施工,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者經建設單位同意,直接將工程項目的設計或者施工業務擇優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
同時,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聯合經營、并購重組,開展覆蓋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咨詢服務,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政府投資工程應推行全過程咨詢,西寧、海東、海西等市州每年要落實一批有示范作用的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在民用建筑項目中,充分發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探索實施建筑師負責制。
拖欠工程款不予產權登記
該實施意見明確,青海省將優化建筑市場環境,建立以從業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個人信用評價運用為基礎的差別化監管機制,嚴查失信和違規企業,激勵企業和個人自覺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記錄與管理,實現與“信用中國(青海)”、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業守信激勵和“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機制。加大現場抽查巡查力度,依法查處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圍標串標、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違規行為。
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進度款、竣工結算和工資月支付制度。改革人工單價形成機制,逐步與市場用工價格接軌,將社會保險費用、公積金等納入預算人工工資單價,配套調整人工消耗量。
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和工程進度足額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款。對未完成竣工結算的項目不予辦理產權登記,對拖欠工程款1年以上的建設單位不批準新項目開工,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限制承接新項目。
建筑領域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除依法依規收取的保證金外,不得收取其他形式的保證金或費用,且不得提高保證金的比例。
建筑業企業晉升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勘察設計和咨詢服務企業晉升綜合類、甲級資質,企業技術研發、發明專利、標準工法等獲國家認定,在境外承包工程年外匯收入達1000萬美元以上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成功上市的,各地區可以給予獎勵。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簽訂合同時,可明確獲得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省優質工程“江河源杯”等獎項的,按不高于建安工程費1%計取優質工程費用。
民營企業可投資基礎設施
在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中,堅持分類促進原則,努力形成總承包、專業承包、專業作業分包比例協調、分工合作、優勢互補的產業結構。支持民營建筑業企業采用PP模式進入城鎮供水、污水垃圾處理、燃氣、公共交通領域開展投資和建設運營業務,不得對民營建筑業企業設置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
金融、財政等部門要創新投融資方式,積極搭建中小型企業與金融機構、骨干企業合作平臺,切實幫助中小型企業破解融資難題,不斷增強市場拓展能力。工程招標規模限額以下的項目,可由工程所在地中小型建筑業企業承擔。投資規模500萬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及“美麗鄉村”建設項目,鼓勵本省本地企業積極參與。
此外,引導本省企業“走出去”拓展省外市場,積極參與“一帶一路”以及各類開發區、國家級新區、城鎮化試點地區項目建設,提高外埠市場份額。評選各類先進時,在同等條件下對境外承包工程的企業、項目負責人予以優先考慮。
工程質量將要終身責任承諾
為確保工程質量,將完善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勘察設計文件技術交底和變更管理,落實勘察設計單位施工現場服務責任。強化勘察設計單位及其從業人員責任落實,加強勘察設計質量全過程控制。同時,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意識,全面落實各方主體工程質量責任,特別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主體責任。
此外,嚴格落實“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度、竣工后設置永久性標牌制度和信息檔案制度,建立健全建設工程質量責任追溯體系,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完善工程質量檢測制度,加強檢測過程和檢測行為監管,嚴厲打擊弄虛作假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違規行為。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意識,重點對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機械等開展排查治理,做到預案、責任、資金、時限和整改措施“五到位”,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隊伍建設,監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足額保障。鼓勵政府部門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推進工程質量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持續開展打非治違、施工質量、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檢查等專項行動,加大行政處罰和曝光力度,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2020年初中技工要占到三成
該實施意見要求,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落實企業培訓主體責任,依托職業院校、行業協會和專業培訓機構等,采取校企合作、訂單培養等方式,加大企業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培養力度,發揮優勢和特色,不斷擴大行業工人職業培訓覆蓋面。大力弘揚工匠精神,組織開展建筑工匠技能大賽。到2020年,建筑業初、中級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比例達到30%左右,2025年達到40%左右。
同時,要落實推進勞務用工制度改革,切實維護工人合法權益。以西寧、海東市為重點,扶持木工、砌筑工、架子工、抹灰工、鋼筋工等專業作業企業發展,穩定和擴大農民工就業創業,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引導企業加大本地農民工招用培訓力度,逐步提高本地農民工的用工比例。
全面落實勞動合同制度,施工單位應與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到2020年基本實現勞動合同全覆蓋。將存在惡意拖欠工資行為的企業列入黑名單,采取限制市場準入等懲戒措施,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大力推進建筑施工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建筑施工單位應依法為其全部職工應保盡保。
裝配式建筑將在青海興起
該實施意見指出,青海省將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加快建立和完善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體系、質量監督體系和監測評價體系。制定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開展試點示范,政府投資項目率先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積極推動裝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建設,形成規模化生產。到2020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0%以上。
同時,建立青海省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制度,構建綠色建材公共服務系統。依托優勢企業,整合要素資源,支持建設以綠色建材為特色的產業園區發展。支持建筑垃圾和工業廢渣資源化利用的新型建筑材料示范項目建設。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到2020年,全省建筑、市政甲級設計單位及一級以上施工企業基本掌握BIM技術一體化集成應用技術,公共建筑、市政工程集成應用比例達到50%。
編輯:鞠麗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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