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處罰也擋不住一些水泥企業造假的“決心”
距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過去一年,水泥企業在線監測數據造假的行徑卻并沒有得到遏制。
兩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將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
12月26日,環保部通報了各地環保部門2017年11月執行《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及移送環境犯罪案件的情況,以及福建省大田縣鑫城水泥工業有限公司篡改監測數據案情況。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公司篡改在線監測數據的行為,目的是為了掩蓋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
據公開消息統計,2017年水泥企業因篡改、干擾在線檢測數據被環保部門通報的案件接近十起,是近些年數量最多的。除了部分地方民企,中材國際和冀東水泥等水泥集團旗下公司近兩年也曾因相關問題被地方環保部門和環保部約談和通報。
針對包括部分水泥企業在內的多行業出現在線監測數據造假的問題,環保部監察局局長田為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環保部部門將開展專項打假行動,制訂一些打假秘笈,專門搞了一個手冊,把各種可能作假的情節、環節都列出來。
據《人民日報》報道,企業環保造假主要從設備、樣品和數據三方面下手。水泥企業環保造假多為設備上動歪腦筋和篡改環保數據。例如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寶山水泥廠“閹割”了在線監測儀的監測面積,讓它只能測到7平方米截面的排放量,實際為12.5平方米。上述福建大田縣鑫城水泥則屬后者。
為什么會有如此多的水泥企業頂風數據造假?筆者認為原因主要是兩方面的,第一是近些年環保督察力度的加強,過去不易被發現的造假行為被揭露。第二則是今年各地水泥價格的大幅上升,帶動了水泥企業的生產積極性,利欲所驅,為在短期內獲得更多的利潤,便置環保而不顧。
環境監測數據是環境決策的重要基礎,如何確保各企業環保數據的真實性迫在眉睫。今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要求切實保障環境監測數據質量,促進環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在環境監測方面,各地可學習浙江的經驗。早在2013年,浙江省就出臺了《關于推進環境檢測市場化工作的意見》,培育和引導社會環境檢測力量。截至8月,浙江從事第三方環境檢測業務機構有185家,從業人數達8000余人。這些有利促進了環境監測市場的規范,進一步保證了數據的真實、有效。
環保數據造假的水泥企業也將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環保部表示,福建大田縣鑫城水泥符合《解釋》第一條第(七)項規定的情形,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依據其他相關法律條例,該公司還將被移交公安部門進一步審查。
編輯: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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