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費走了 環保稅來了
明年元旦起,我國首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法》將正式實施。環保稅稅額標準如何確定?開征環保稅,對企業影響幾何?能否通過稅收杠桿達到保護環境的初衷?玉林新聞網記者就此采訪了玉林市地稅局。
綠色稅制首開先河
記者從地稅部門了解到,環保稅的出臺是基于對環境保護的迫切和長遠考慮,征收環保稅,首要目的不是取得財政收入,而是使污染者和破壞生態者承擔必要的污染治理與環境損害修復成本,引導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減輕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今后誰污染環境,誰照章買單納稅”將成為今后的新常態,過去排污費征收剛性不強,有效監管不足的現象將成為歷史。
這從環保稅的“主角”——應稅人就可以看出,其一是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并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其二是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其三是貯存或者處置的固體廢物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其四是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噪聲。
地稅部門介紹,此次環境保護稅法的總體思路是由“費”改“稅”,即按照“稅負平移”的原則,實現排污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的平穩轉移。據了解,原來的排污費制度存在執法剛性不足、有地方政府或部門干預的風險,因此有必要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環保稅以法律予以規范,任何部門無權擅自減免,特殊情況需要減免的,也有嚴格的辦理程序。而作為國家意志的環境保護稅法,納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而非普通居民,目的是為改善公共環境,可謂“群眾基礎最好”的稅種。
環保費改稅并非是為了增加稅收,真正目的是倒逼企業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產品成本核算,開發清潔生產技術,淘汰落后產能,最終達到環境治理與保護目的。據了解,環保費改稅后,預計玉林的企業家都將細算筆賬:是繳納環保稅,還是節能減排更劃算!一家公司老板表示,只要征收標準不大幅提高,他更傾向于納稅,“納稅比交費正規,可避免‘關系費’‘人情費’造成的不公平,相比隱形負擔,企業更愿承擔顯性負擔。”
開征觸動排污大戶“神經”
2016年,玉林市征收排污費的污染物有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噪聲污染三大類。鋼材、水泥制造和服裝水洗,這三大行業2016年在玉林市繳納的排污費比例較大,占全市排污費的48.34%。目前我市規模化養殖的對象主要是雞、鴨、牛、豬,由于規模化養殖場所大部分都在農村,水污染物排放情況監測困難,規模化養殖場所水污染物排放沒有安裝污染監控設備,因此玉林市環保局現行征收排污費普遍采用特征值系數法征收,沒有達到規模化養殖場所的散養戶則不征收污染費。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統籌考慮廣西的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要求,2017年12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氣污染物環保稅的征收標準是1.8元/當量,水污染物環保稅的征收標準是2.8元/當量。噪聲排污費按國家最低征收標準是350元/超一分貝,依此計算,2018年玉林市全面開征環保稅后,預計可以入庫環保稅1900萬元。
企業支持開征環保稅
為鼓勵排污企業少排放、多治理,環保稅法在原排污費優惠政策(即低于排放標準50%以上減半征收)的基礎上,增加一項低于排放標準30%以上的,減按75%征收的優惠政策,同時,取消了排污費中超標加倍征收的懲罰性政策。而排污企業通過加強內部管理、技術升級改造和加大環保投入,也可享受增值稅抵扣等優惠政策。
氨水脫硝,靜電除塵,布袋收塵……在北流海螺水泥公司,曾經黑煙滾滾的煙囪只冒著淡淡的白煙,辦公室旁植物的葉子上也未見厚厚的灰塵,公司針對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塵、煙塵等四種主要的污染排放物投入不同的治污設備進行治污處理,每年投入治污的費用為1300萬元,全部由企業投入。“環保稅的征收管理辦法制定應該更加細化,有利于企業申報。”公司負責人提議在環保稅開征前,加強環保稅申報繳納的培訓;同時希望國家多制定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支持制造業做大做強。
值得欣慰的是,目前玉林水泥、鋼材企業早在建廠之初就自覺將治污作為經營中的重要一環。廣西中金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從2015年以來治污設備的投入近1億元,現在每年用于正常的運行費用為50萬元,用于集中處理污水和靜電除塵。“希望環保稅的開征能帶來更多的社會效益。”
編輯:吳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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