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水泥企業獲發吉林省首張新版排污許可證
近日,長春市環保局行政審批辦公室相關人員把有國家統一編碼的新版排污許可證頒發給吉林亞泰水泥有限公司負責人。此證是經企業申請吉林省環保廳和長春市環保局審核,環保部認定的全省13個重點行業首張新版排污許可證,它的核發標志著長春市排污許可制改革工作邁出了關鍵一步。
據了解,長春市環保局從今年10月開始,在全市逐步對鋼鐵、水泥、有色、石化、焦化、平板玻璃、制藥、印染、化肥、制革、農藥、農副食品加工、電鍍等13個行業核發全國統一編碼的新版排污許可證。2020年將覆蓋全市所有固定污染源。
排污許可制度是國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決向污染宣戰的重大舉措,是環保管理的重大改革。此次排污許可制度實行綜合許可、一證式管理,從根本上改變以往“數出多門”“多頭管理”的局面,將成為環境管理的基礎核心制度。
全國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是排污單位的“身份證”,是企業生產運營期排污的唯一許可,銜接整合了環評、總量控制、排污收費、環境統計、環境標準等管理制度,規范了環境執法和環境監測,強化了信息公開,涵蓋了排污企業全部環境信息。
長春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版排污許可證是一本契約文書,需要企業作出鄭重承諾,強化了企業主體責任。要求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要求企業自行監測、自我記錄、定期報告、信息公開;增加了環境管理要求,將污染管控落實到每一個排放口,管理更加精準,措施更加具體,直指環境質量改善。
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執法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拘留處罰。
編輯:吳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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