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迎來“裝配式建筑”時代
根據2017年7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方案》和2017年10月13日天津市建委出臺的《關于加強裝配式建筑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包括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中新天津生態城的商品住房項目和公共建筑等5類房屋建筑應實施裝配式建筑。
新政——
五類建筑實施
據了解,應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房屋建筑包括五類:一是2015年12月23日后立項的保障性住房項目;二是2017年7月7日后立項的政府投資項目;三是公共建筑;四是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和中新天津生態城商品住房項目(三個重點區域四至范圍在文件中進行了明確界定);五是2015年12月23日后取得規劃條件的其他區域宗地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不含地下建筑面積)商品住房的30%部分。同時鼓勵具備條件的軌道交通、地下綜合管廊和橋梁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實施裝配式建造。
據介紹,實施范圍內的房屋建筑項目在2018年7月1日前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書的,按照施工圖審要求組織項目建設(即施工圖審查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應嚴格實施裝配式建筑;未要求實施的,可不實施,但鼓勵實施)。實施范圍內的房屋建筑項目在2018年7月1日前未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書的,都應該實施裝配式建筑。
反應——
上、下游產業將受影響
“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長期存在資源消耗大、生產效率低等問題。同時,建筑工地也是造成霧霾的主要原因之一。”有業內人士指出,近年來,裝配式建筑已成為國際上公認的最環保建造方式,經過多年探索,今年本市迎來裝配式建筑“井噴之年”,多個施工單位都在積極推動,預計到今年年底,裝配式建筑將占新開工項目面積20%以上。
而裝配式建筑的推廣也將帶來連鎖反應。據權威部門初步測算,相對于傳統建筑方式,裝配式建筑可縮短施工周期約30%,節水約50%,降低砂漿用量約60%,節約木材約80%,降低施工能耗約20%,減少建筑垃圾70%以上,并顯著降低施工揚塵和噪聲污染,節能減排效果非常明顯。此外,發展裝配式建筑還可以帶動部件行業發展,拉動機械裝備、施工機具以及運輸設備的生產,形成新產業,同時能有效消耗鋼鐵過剩產能,對經濟發展有著明顯的拉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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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裝配式建筑實施時間表
據悉,2016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提出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同時明確京津冀為三大重點推進地區之一。根據本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基礎和條件,將10年工作目標分三個階段進行安排。
第一階段截至2017年年底前,2015年12月23日,經市政府同意,市建委等七部門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我市建筑產業現代化(2015-2017年)實施意見》,要求自文件下發之日起,保障房、5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10萬平方米以上商品房項目30%部分實施裝配式建筑。
第二階段從2018年至2020年,在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成效基礎上,實施范圍進一步擴大。新建公共建筑具備條件的全部實施裝配式建筑,考慮區域的規劃定位和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公共建筑實施裝配式建筑的天然優勢,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和中新天津生態城三個重點區域的商品住宅全部實施裝配式建筑。
第三階段從2021年至2025年,經過五年左右的試點經驗積累,天津市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產業基礎、技術體系、標準體系、管理體系等日臻完善,具備全面實施的條件,因而在這一階段提出全市范圍國有建設用地新建項目具備條件的全部實施裝配式建筑。
編輯:徐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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