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安全生產違法失信行為受到聯合懲戒不為過
9月14日山東省安監局以魯安監告字〔2017〕40號發布《華沃(山東)水泥有限公司及其有關人員納入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和省級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公告》。失信行為是該公司原料車間在檢修過程中發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納入“黑名單”理由是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造成5人死亡)。管理期限從2017年8月19日至2018年8月18日。
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失信行為必須實施有效懲戒。國家安監總局于今年5月9日下發《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聯合指包括安監總局在內18個部、委、總局、總署、辦、會等部門針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懲戒。懲戒措施涉及加強安全監管監察、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等29個方面。即俗稱“寸步難行”。
華沃(山東)水泥有限公司雖夠不上國家層面聯合懲戒的對象,但已夠上列入山東省省級聯合懲戒對象(條件),列入山東省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黑名單”已由省安委會向同級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資源、公安、財政、環保、商務、科技、工商、質監、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稅務、工會、銀行、證券、保險等部門單位通報。將在市場準入、項目立項、行政審批、資質認定、享受財政補貼和政策性資金、資格審查、政府采購、政府購買服務、投融資、招標投標、國有土地出讓、采礦權取得、進出口、出入境、授予榮譽等方面,依法依規嚴格限制或禁入,并作為金融機構開展業務服務的重要參考依據。對該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在各級各類評先表彰中實行"一票否決"。企業“寸步難行”已成事實。
納入“黑名單”管理的華沃(山東)水泥應按照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暫行規定》之規定“改過自新”,使其在“黑名單”管理期限到后,能移出省級“黑名單”,恢復正常“身”。
--每月向當地縣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提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報告。
--隨時接受市級、縣級安監部門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執法檢查,平時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杜絕新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在“黑名單”管理期限內不發生新的符合納入“黑名單”條件行為。
--企業負責人要隨時接受安監部門約談。
--在管理期滿1個月前,向安監管理信息采集部門提出信息移出申請。
華沃(山東)水泥被列入省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對業內也應是上了一堂安全生產教育課。水泥企業生產經營要嚴格按《安全生產法》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水泥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安監總局《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等文件各項規定,使水泥行業有限空間不再成為安全生產事故的多發地。
編輯:俞美玲
監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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