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水泥行業去產能資金應該這樣籌
水泥行業如何科學合理的盡快籌集到足額的去產能資金,是水泥行業當前迫在眉睫的大事。為此,中國水泥協會起草了《水泥去產能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指導性文件,用以指導全國各省市水泥行業的去產能工作。
指導文件中建議的專項資金征收載體,是從水泥窯線企業每年或者每個月的用電量中,通過加收一定比例的固定費用,來征收專項資金。
我認為,按這個辦法去征收專項資金,從理論上是基本可行的。但是在實際運作中,可能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一個行業,會有兩個不同的基本電價。水泥企業目前主要是兩大類型:即窯線企業和粉水泥磨站企業。如果只從窯線企業的用電量中去征收,那窯線企業的水泥成本必然上升!如果水泥粉磨站也要從用電量中征收專項資金,今后去產能的事情又與粉磨站無關,則有失公允,明顯不合理。
2、影響用電量的因素,不完全是水泥產量。同規模的窯線企業,由于各方面(如工藝設施條件、水泥品種比例等等)的原因,水泥綜合電耗也是不一樣的。即同樣的水泥產量,每個企業的用電總量是不一樣的,因而交納的專項資金也是不一樣的,也不太合理。
3、管理環節復雜,增加管理費用。電力部門是代征單位,將征收到的專項資金,通過比較復雜的審批程序,轉付到水泥行業去產能管理部門來使用,是否會給供電部門帶來管理上的難度?征收的專項資金,要通過一定的程序劃出來使用,中間環節的管理程序肯定比較多,而且需要增加管理費用!
眾所周知,水泥行業的去產能,就是要去掉過剩的熟料產能。既然是去熟料產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這筆專項資金原則上就只能向現在仍然在生產熟料的窯線企業去收取。
因此我建議:我們能否考慮轉換一個征收載體,即按照窯線企業的熟料生產量,去征收去產能專項資金呢?有以下好處:
1、按照熟料實際產量征收去產能資金,屬于水泥行業內部的管理范疇,沒有與其他行業發生經濟上的往來,不僅便于操作,還可以最大幅度減少一些中間環節和費用。
2、企業熟料生產越多,不管他是賣熟料給粉磨站,還是賣水泥給市場,都說明這個企業占有較大的市場份額,應交納的去產能資金就越多,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則。
3、企業若想少交專項資金,就必須減少熟料的產量,就必須要積極參與錯峰生產,這樣無形中增加了企業錯峰生產的積極性。
4、按熟料產量測算征收標準,簡單易算。
以湖南省去產能為例:
按照中國水泥協會公布的湖南省去產能要求,到2020年,湖南省要去熟料產能1000萬噸。意味著今后3年,平均每年要去熟料產能330萬噸。按照文件建議的每噸熟料產能補貼200元計算,每年需要籌集6.6億元去產能資金。
按照湖南省近三年的實際年平均熟料產量6655萬噸(其中:2014年6830萬噸、2015年6423萬噸,2016年6712萬噸)計算,每噸熟料征收10元錢的專項資金即可,即窯線企業的熟料成本只需增加10元!
而窯線企業的熟料出廠價,根據季節市場等因素的變化,每年上下浮動30—50元,是常有的事情。所以按熟料的實際產量去征收窯線企業10元左右的專項資金,企業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至于窯線企業會如何去消化這10元左右的成本,職業經理們都是心知肚明的!
只是熟料的產量計量,精確度沒有電表計量那么高,但是現在企業的計量裝置,大部分都經過了質監部門的計量檢測的,應該八九不離十的吧!
以上不成熟的思考,拋磚引玉,請各位專家們指正!
2017年9月8日
編輯:祝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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