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動作:貨車超限3次,吊銷營運證!列入失信名單!
遼寧將開展“信用治超”,嚴重違法超載運輸行為將被列入失信名單。對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吊銷其車輛營運證。
日前,遼寧發布《關于綜合施策深入推進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其中明確,遼寧將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超限超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公安部門對車貨總質量超過《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的,要依法予以罰款、記分。交通運輸部門要切實做好“一超四罰”工作:
對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吊銷其車輛營運證;
對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
對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道路運輸企業,責令其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社會公告;
對放行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的貨運源頭單位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罰款。
今年,遼寧還將開展嚴厲打擊“百噸王”超限超載貨車專項整治行動,以車貨總重100噸以上的公路貨運車輛為整治重點,遏制貨車超限超載違法運輸行為。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檢測車輛裝載情況,監督消除違法狀態。公安部門負責對超限超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責令非法改裝車輛恢復原狀。
同時,要嚴格執行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工作,高速公路經營企業要強化檢測設施(設備)運營維護和管理保障設備穩定和網絡暢通,實現貨車入口稱重檢測率達到100%。
對經入口稱重檢測為違法超限超載的貨車,拒絕其駛入高速公路并及時報告當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按流動聯合執法程序進行處理,嚴厲查處擅自放行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和中途倒貨等行為,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和出口稱重信息要與省級治超信息管理平臺聯網運行,實現數據聯通、業務協同,健全高速公路入口檢測、出口倒查和責任追究等治超執法聯動機制。
在開展“信用治超”方面,將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嚴格界定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做好信息記錄和結果應用,做好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名單認定、報送和發布工作,依法依規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編輯:梁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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