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發布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通知
西寧市、海東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玉樹州環境保護局,果洛州環保水利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環水體〔2016〕186號)的通知精神,切實做好青海省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和監管執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鋼鐵、水泥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所有相關企業必須持證排污,并按規定建立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記錄臺賬及定期報告制度,依證開展環境監管執法。
二、發證范圍
鋼鐵行業排污許可證申領范圍為煉鐵(含燒結、球團)、煉鋼、鋼壓延加工。其中,煉鐵(含燒結、球團)、煉鋼及年產50萬噸及以上的冷軋實施重點管理;其他實施簡化管理。
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申領范圍為水泥(孰料)制造、水泥粉磨站,其中水泥(孰料)制造實施重點管理;水泥粉磨站實施簡化管理。獨立粉磨站企業可以簡化排污許可證內容和相應的自行監測、臺賬管理要求等。
三、發證時限
鋼鐵、水泥相關企業應于2017年9月30日前,在國家排污許可申請平臺(網址http://permit.mep.gov.cn)完成排污許可申請相關的信息填報工作,各級環保部門于10月30日前完成鋼鐵、水泥工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企業名單詳見附件1)。
四、核發管理
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由省環境保護廳負責全省排污許可證核發與管理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指導各市(州)環保部門開展鋼鐵、水泥企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各市(州)環保部門負責實施轄區內鋼鐵、水泥重點管理企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與管理。縣級環保部門負責實施簡化管理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各地區要盡快開展企業調查摸底,做到不遺不漏,制定實施計劃,依托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開展排污許可證的核發與管理工作。
五、核發程序
(一)企業申請
鋼鐵、水泥企業應當按照環境保護部《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環水體〔2016〕186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青海省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青環發〔2017〕134號)和《鋼鐵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HJ846-2017)》、《水泥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HJ847-2017)》的有關要求,在國家排污許可申請平臺(網址http://permit.mep.gov.cn)注冊、填報、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上傳《排污許可證申領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承諾書》等申請材料,按規定開展申請前信息公開(公開時間不得少于5日),完成申請前信息公開后,在信息平臺提交全部申請材料,并在規定期限內到核發機關申請排污許可證。
(二)環保部門審核發證
(1) 各市(州)環保部門按規定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管理端網址:http://10.102.36.1/permit/login.jsp)上,審核企業申請材料的合規性和完整性。對受理的申請材料按《技術規范》和規定程序進行審核,作出核發或不予核發排污許可證的決定。 對于通過審核的申請,向企業發放全國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2015年1月1日前建成投產的項目,按照現有污染源管理,其余項目按照新增污染源管理。
(2)各市(州)環保部門應當使用固定污染源統一編碼進行管理;可根據環境質量改善要求,依據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增加對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包括依法、依規制定的限期達標規劃、超低排放改造計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及為落實冬防措施等文件中的污染排放控制相關要求等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高度重視排污許可改革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好統籌銜接。各級環保部門和企業要設立專門機構和人員,明確各部門職責,建立由大氣、水、監測、監察等部門共同審核的部門聯動機制,8月底前,公開本地區鋼鐵、水泥企業排污許可證的申請時限、辦理部門、受理時間、受理地點及聯系方式、審批流程、申報材料等相關許可事項并報青海省環保廳廳備案。安排專項工作經費,加強組織協調,穩步推進排污許可制度改革工作,確保按時、按要求、保質保量完成排污許可證申請和核發工作。
(二)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各地區和各企業要積極參加國家和省上組織的培訓,正確理解和掌握有關要求,各市(州)環保部門也要盡快組織開展行政區域內相關企業的培訓,通過多種渠道向企業、公眾宣傳排污許可證實施要求,在指導企業申報過程中,嚴格按照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要求,確定企業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許可排放限值;指導企業正確填報相關生產設施、治理設施和排放口信息,制定自行監測等方案,確保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以及在信息平臺填報申請材料等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依證嚴格監管執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級環保部門依據排污許可證,加大對排污單位監管執法力度。根據監管的鋼鐵、水泥企業分布情況,制定監管計劃,有計劃地開展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運行維護污染治理設施、開展自行監測、做好臺賬記錄,按時上報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按規定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下半年青海省環保廳將組織有關部門對火電、鋼鐵、水泥企業無證排污行為集中開展監管執法,公開檢查結果、執法監測結果、處罰結論等監管信息,鼓勵社會公眾、媒體等參與監督。
(四)加強信息報送和社會監督。各市(州)環保部門于每月20日前,將當月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進展及申請、核發情況報省環境保護廳。環保廳廳將每月公布各市(州)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情況。各地區環保部門要確保環保專網的正常連通、運行,以保障信息平臺管理端的正常使用。開展排污許可網上申領、核定、審批、執法等信息化管理,實現各級聯網、數據集成、信息共享、社會公開,在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定期公布排污單位持證、自行監測和監管執法等情況,鼓勵公眾監督舉報無證排污、不按許可證排污等行為。
聯 系 人:何文娟
聯系電話:0971-8204409
附件:
3.鋼鐵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HJ846-2017)
4.水泥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HJ847-2017)
2017年8月16日
編輯:俞美玲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