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關于《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日前,環保部下發《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在廣泛征求意見,時間截止至2017年9月18日。
《辦法》中規定,重點排污單位違反規定將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以下為通知原文:
環境保護部關于《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進一步推動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我部決定對《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1號)進行修訂。
為充分了解各方面意見,進一步做好修訂工作,現將環境保護部修訂的《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征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公開征求意見。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1.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征集”欄目提出意見。
2.登陸環境保護部網站(網址:http://www.mep.gov.cn),進入首頁“互動交流”點擊“意見征集”提出意見。
3.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郵政編碼100035。
4.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66556440@163.com。
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18日。
附件2:關于《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征求意見稿)》的修訂說明
環境保護部
2017年8月18日
編輯:祝嫣然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