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安全生產每一項規定就得認真落實
7月2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關于明察暗訪內蒙古自治區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情況的通報》。《通報》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組于2017年7月17日至20日赴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和包頭市6個旗(縣、區)針對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情況開展明察暗訪,隨機抽查了內蒙古天浩紙業有限公司等15家建材、有色、輕工企業,通過查閱資料、人員訪談、現場查驗等方式,檢查了作業審批、警示標識、安全培訓、檢測儀器、救援裝備、應急演練等方面情況,共發現隱患和問題49條。在隨機抽查15家企業中,有1家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工作組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和隱患屬企業的有三項。一是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仍未建立或形同虛設,作業場所警示標識未設置或不規范。其中有,該水泥企業作業審批表未設置危險有害因素管控欄目,廠區內所有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識。二是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臺賬未建立或者不健全,有關危險因素辨識管控不到位。其中有,該水泥企業未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還指出,被查企業普遍存在未將廠區內管道井、閥門井等《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中明確的作業場所納入臺賬進行管控。三是企業未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檢測儀器和通風裝備,未開展針對性的教育培訓,未按照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被工作組隨機抽查到的所發現的三項主要問題和隱患中,涉事水泥企業占了兩項。
《通報》要求強化監管執法,提高涉事企業和人員違法違規成本。強化對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要求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對存在問題和隱患的企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罰則進行行政處罰,以提高涉事企業和人員違法違規的社會和經濟成本。
從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9號)已經4年有余了。按《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規定,建材行業儲庫:儲罐(倉)、料倉、煤粉庫(地坑、倉)、筒形儲存庫等、公輔設備設施:除塵器、煙道等為涉及的有限空間?!兑幎ā返谄邨l,工貿企業應當對本企業的有限空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及時更新。
2014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頒發《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9號)。規定為,一、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二、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三、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四、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五、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為什么總是查出一些企業對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選擇性執行呢!說到底,在遵紀守法上不嚴肅,對規定有些不當回事。一些不用花費多少精力、成本、資源的安全工作就是不愿認真去做。這些企業為什么非得等到執法檢查時,被檢查出來問題,被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罰接受行政處罰后才醒悟呢?可是為什么有的企業卻能認認真真、規規矩矩、老老實實對安全規定認真加以落實呢!
2014年12月本網曾采訪拉法基瑞安水泥安全總監趙崇光,以“拉法基瑞安:安全,我們唯一可以接受的數字是零”為題作了報道。其中有張名為“象預熱器這樣的高空位置也少不了安全提示”照片。想必有了這張照片,應該是沒有必要再多花費筆墨說道了。
編輯: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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