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河北支持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的政策來得及時
2020年3月13日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河北省地方標準《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7-2020)。
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內容。在國務院下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中明確要求,重點區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推動實施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作為重點區域內河北省制訂的地方標準,比(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還嚴得多的超低排放標準,贊一個!
到底有多嚴,對比一下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就可明白有多嚴。與(國家標準)特別排放限值相比,顆粒物下降50%、二氧化硫下降70%、氮氧化物下降69%。
河北省地方標準自2020年5月1日起執行,對現有水泥企業則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執行,也就是給了17個月的滯后期。對現有企業而言,也應將超低排放改造提上議事日程了。
近日,河北省為支持超低排放改造,由省辦公廳下發《關于印發支持重點行業和重點設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辦字〔2020〕81號)。這些措施貫穿于項目改造和投運后工作的全過程。
在項目立項階段:承諾受理行政許可后7個工作日內辦結。
在項目實施階段:落實環保設備投資抵免稅政策;實行超低排放改造財政補貼;符合省工業轉型升級(技改)資金支持條件的,支持其申報有關專項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各類債券直接融資,募集資金用于工業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等項目;對列入超低排放改造計劃的企業,建立領導干部分級包聯責任制,逐一對接企業需求,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幫助企業加快治理進度。
項目完成投入運行后:實行環境保護稅減免政策(基本上可按低于50%的減按50%征收);實施差別化電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將,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1元);優先支持企業開展排污權交易,出讓排污指標(又可能是一筆蠻可觀進賬);支持企業優先開展排污權抵押貸款(又多一條資金籌集渠道);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差異化管理,優先支持評選國家A級企業,重污染天氣期間實施自主減排(水泥企業劃分A、B、C也快了,早進A類早主動);支持參與評選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也蠻有吸引力);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可省去不少精力)。
現在支持措施擺在水泥企業面前,就看企業如何去把握。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早完成,早占先機,早得利益。在財政補貼方面,對不同時間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過驗收的企業給予差別化財政獎勵。說白了,完成得晚,獎勵少唄。早達標,早享受減免稅,也可早出讓排污權,或許能賣個好價錢。集中精力抓生產,生產運行更穩定,這也是企業努力爭取要達到的境地。
標準有了,支持措施有了,河北水泥企業也該出手了,且早出手為上策!
編輯: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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