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聯合執行扣押12輛混凝土攪拌車
10月20日,河南省鄭州市上街區人民法院聯合鄭州市高新區人民法院針對兩起案件的同一被執行人展開聯合強制執行行動,成功將涉案的12輛混凝土攪拌車查封、扣押,充分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原告某租賃公司訴被告洛陽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融資租賃合同一案,經法院審理,判令被告洛陽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原告200余萬元租金及利息。判決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原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在首次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拒不配合執行生效判決,并轉移設備,導致執行干警無法強制執行。后來申請執行人某租賃公司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上街法院執行干警在確定被執行人名下混凝土攪拌車停放位置后,聯合該被執行人另外一起案件的承辦法院高新區人民法院共同開展強制扣押行動。
為了促使本次執行行動順利開展,兩地法院執行干警加強溝通協調,共同擬定執行方案,并對執行任務進行了周密安排部署。20日上午,兩家法院執行干警到達洛陽市某攪拌站,出示相關證件并釋明來意。因這些車輛停放的位置是案外人的場地,且處于運營狀態。為防止執行過程中遭到場地負責人及一些車輛駕駛人的阻撓,執行干警出示相關法律文書,并向相關人員釋法明理。最終,在兩家法院執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將涉案的12輛混凝土攪拌車查封、扣押,并運送至指定地點。下一步,法院將依程序對涉案車輛進行司法拍賣。
編輯:梁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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