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石首部綠色政府規章《黃石市民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管理辦法》出臺
日前,《黃石市民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管理辦法》經市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公布出臺,自2021年1月1日起起施行。
近年來,隨著民用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工作不斷深入,黃石市民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中面臨著建筑工程節能標準執行不嚴、市場和監管機制不完善、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較低、綠色建筑發展乏力等問題,亟需通過政府立法來解存在的問題,規范管理,完善監管機制。去年《黃石市民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被列為政府立法計劃,由市住建局牽頭負責,聘請專業團隊起草規章草案初稿,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經市政府審議通過后出臺。
該《辦法》共33條,由總則、一般規定、規劃與建設、運營與改造、法律責任、附則6部分組成。《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加強全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的管理力度及提高全市建筑節能的執行力,促進全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普及綠色建筑基本級的方向和高星級綠色建筑發展,提高全市綠色建筑的覆蓋率和市民生活的舒適度。
編輯:何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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