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14家水泥企業未報送2020年二季度排污許可執行報告
中國水泥網從遼寧生態環境廳公布的未報送2020年二季度排污許可執行報告的公告中獲悉,14家水泥企業未報送2020年二季度排污許可執行報告。
以下為原文:
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和各行業排污許可證申領與核發技術規范,排污許可重點管理排污單位應于每季度結束15日內在國家排污許可管理平臺填報季度執行報告。現將未按時報送2020年二季度執行報告的重點管理排污單位名單予以公布。并請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市生態環境局要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排污許可發證登記中加強執法工作的通知》(執法函[2020]4號)要求,加強執法,督促企業按時報送各季度執行報告和年度執行報告。
二、各有關排污單位要抓緊補報第二季度執行報告,并以此為鑒,按時報送其他季度和年度執行報告。
三、除重點管理排污單位之外,部分行業簡化管理排污單位也應報送季度執行報告,各簡化管理排污單位應認真查閱排污許可證副本要求,按時報送季度和年度執行報告。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9月17日
未報送2020年二季度執行報告的重點管理企業名單
編輯:梁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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