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綠色工廠等列入2017年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信貸項目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和國家開發銀行辦公廳發布《關于推薦2017年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信貸項目的通知》。
通知顯示,《2017年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項目推薦目錄》將重點支持節能與綠色化改造、能源管理信息化、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
在節能與綠色化改造項目中,支持企業參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創建綠色工廠,發展綠色工業園區,建立綠色供應鏈。支持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業、節能服務業發展;在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中,支持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等固體廢物項目建設。
申報條件中申請單位實際控制人連續3年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強的經濟、創新、技術實力和一定的市場發展空間,原則上申請單位資產規模不低于5億元,資產負債率不高于60%。
申報流程按照自愿原則,申請單位(含中央企業)向項目所在地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下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項目申請。
全文如下:
工信廳聯節函〔2017〕2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國發〔2015〕28號)、《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工信部規〔2016〕225號),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開發銀行共同推動“中國制造2025”戰略合作協議》,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開發銀行將聯合開展2017年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信貸項目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推薦項目,國家開發銀行獨立審貸”為原則。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照工業綠色發展規劃部署以及相關產業政策要求,組織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滿足節能與綠色發展要求、符合產業政策、市場潛力大、經濟效益好的項目,與國家開發銀行共同論證,形成《2017年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項目推薦目錄》(以下簡稱《推薦目錄》)。國家開發銀行按照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有關監管要求,組織各省分行為進入《推薦目錄》的項目提供投融資等綜合性金融服務。
二、支持重點
(一)節能與綠色化改造
支持企業、節能服務公司、節能環保裝備企業單獨或以聯合體的形式,實施節能與綠色化改造項目。重點支持應用先進節能技術工藝裝備實施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支持焦化、煤化工行業實施煤炭高效清潔利用技術改造,工業鍋爐、工業窯爐實施高效節能技術改造或清潔能源替代工程;支持工業企業利用低品位余熱向城鎮居民供熱工程。支持重點行業及缺水地區企業實施節水技術改造、水資源循環利用、工業廢水循環利用項目。支持企業參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創建綠色工廠,發展綠色工業園區,建立綠色供應鏈。支持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業、節能服務業發展。
(二)能源管理信息化
支持重點用能企業建設能源管控中心。支持數據中心參照《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工作方案》(工信部聯節〔2015〕82號),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建設綠色數據中心。
(三)清潔生產
支持企業采用大氣、水、涉重金屬重點工業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和路線圖中的技術進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支持企業開展綠色設計。
(四)資源綜合利用
支持企業實施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項目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項目。重點支持開展廢舊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與再利用,支持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等固體廢物項目建設,支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高值化利用等。
三、申報條件
(一)申請單位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申請單位為融資主體,具體負責項目建設、運行并具備相關能力。
3.符合國家開發銀行相關貸款資質管理要求。申請單位實際控制人連續3年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強的經濟、創新、技術實力和一定的市場發展空間,原則上申請單位資產規模不低于5億元,資產負債率不高于60%。
4.鼓勵產業園區、節能環保服務公司作為申請單位。
5.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能效“領跑者”企業,綠色示范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示范企業。
(二)申報項目條件
1.申報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和所在地規劃。
2.項目已立項,并完成規劃、土地、環評等相關報批程序,具備實施條件,2017年融資需求不低于5000萬。
3.項目能夠落實質抵押或擔保信用結構,項目貸款可獲得信用支持或擔保。
4.鼓勵采用PPP或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模式。
5.項目資本金比例原則上不低于40%。
6.優先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
四、申報流程
(一)按照自愿原則,申請單位(含中央企業)向項目所在地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下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項目申請。
(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當地國家開發銀行分行,結合項目所在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規劃政策,對申報項目的建設內容、工藝技術、審批情況、投資規模、經濟效益、節能環保效益、項目風險、還款來源、資信情況等方面進行論證,填寫《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信貸項目評價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項目評價表》)。由所在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正式公函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提出推薦意見。每省原則上推薦不超過10個項目。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開發銀行組織行業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確定《推薦目錄》。
(四)國家開發銀行根據《推薦目錄》,獨立審貸,為滿足授信條件的項目提供差異化的融資支持,貸款期限一般為5-10年。
(五)請各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17年5月31日前將推薦項目的有關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光盤)以EMS郵寄或機要形式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報送材料包括《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信貸項目申請報告》(見附件2)、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及《項目評價表》。
聯系人及電話:
工業和信息化部:莫虹頻 010-68205369
010-68205368(傳真)
國家開發銀行: 于文卓 010-88303590
010-68306847(傳真)
附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開發銀行辦公廳
2017年4月24日
編輯:鞠麗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