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前,山西這些水泥企業將被依法關停!
近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山西省2020年度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印發,明確了生態環境部門工作任務,要求11月20日前,要利用環保標準推動落后產能退出。
方案要求,要以鋼鐵、煤炭、電力、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造紙、印染等行業為重點,通過落實部門聯動和地方責任,構建多標準、多部門、多渠道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明確標準、嚴格執法,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即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產業結構逐步優化。同時,明確了生態環境部門的工作任務。
任務落實方面,從即日起到11月20日,要利用環保標準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依法處理環境違法行為。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進一步擴大自動監控監管范圍。嚴格執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不得無證排污。對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依法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并在相關門戶網站上公布相關企業名單。嚴把項目環保準入,對列入淘汰落后產能行業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嚴格排污許可管理,督促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對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落后產品,堅決不予發證;嚴打環境違法行為,重點加強鑄造行業的環保執法,倒逼不達標企業淘汰落后產能。
編輯:梁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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