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租地假借養殖生豬實為暗渡陳倉傾倒建筑垃圾
四川省長寧縣一男子胡某某,在本村租用土地傾倒建筑垃圾,致土地被毀,難以復耕。近日,胡某某被長寧縣檢察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被批準逮捕。
2014年,胡某某分別與長寧縣硐底鎮四戶村民簽訂土地租用協議,租用四戶村民的承包地。同年,胡某某獲得長寧縣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其生豬養殖場用地1000平方米的批復。2015年至2016年,胡某某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多次從珙縣建筑工地拖運建筑棄渣傾倒在其租用土地上,改變了土地用途。
經現場勘測,該宗土地建渣覆蓋占地面積共7121.56平方米(基本農田面積5453.36平方米,建設用地面積228.19平方米)。經宜賓市耕地破壞程度鑒定委員會鑒定,長寧縣硐底鎮小地名老墳山、下灣5453.36平方米(約合8.18畝)基本農田已達到種植條件嚴重毀壞。長寧縣檢察院審查后認為,胡某某的行為已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遂對其作出了批準逮捕的決定。
編輯: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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