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只是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達標并不是真實排放水平
《中國環境報》近日報道了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赴河北省石家莊市開展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的消息。消息稱,陳吉寧一行到達石家莊后,便直接驅車趕往位于石家莊新樂市的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調查重點污染企業無組織排放問題。在該企業陳吉寧對同行的地方和企業人員講:“企業無組織排放也是污染排放的重要部分,這個問題不解決,只是固定源達標排放,并不是企業的真實排放水平。要把這個問題作為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抓實抓好。”陳部長這一番話對水泥企業同樣適用。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節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包括了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是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水泥工業企業的物料處理、輸送、裝卸、儲存過程應當封閉,對塊石、粘濕物料、漿料以及車船裝卸料過程也可采取其它有效抑塵措施,控制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在2013版標準中,顆粒物濃度限值為0.5 mg/m3,比2004版收嚴了足一半,且還增加了氨的排放限值。
就在這次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中,由于垃圾、料場未及時清理或覆蓋、揚塵控制措施不完善,有揚塵產生,或部分原料未采取防抑塵措施多個水泥企業被督查組發現,并將問題移交地方處理。
至于再前,水泥企業原輔材料露天堆放、原材料輸送帶敞開輸送、露天堆放的石子沒有苫蓋,產生揚塵等經常被環保部門檢查通報或被公眾舉報,通報或舉報似已成“常態”,問題反復出現似已成“常客”,甚不正常。
這次陳部長親自參加空氣質量專項督查內容之一是重點污染企業無組織排放問題,強調企業無組織排放也是污染排放的重要部分。還明確指出。企業只是固定源達標排放,并不是企業的真實排放水平。這個問題在水泥企業中也有存在,因此,這個要求對水泥企業同樣適用,只是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達標,并不是企業的真實排放水平。
編輯:孔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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