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運城:全市砂石礦山開始整合 僅保留25座
日前,山西省運城市印發《關于開展露天采石場整治工作的通知》,擬采取整合方式對全市范圍內市、縣(市、區)兩級發證的露天礦山進行整治。
目前,運城市現有建筑石料用露天采石場年生產規模1200萬噸左右。整合后,礦山生產規模達50萬噸/年,需要生產礦山25座,基本占全市現有建筑石料用采石場總數的30%,整合保留(或新出讓)露天采石場的資源量服務年限必須達到20年。
整治范圍
此次整治的礦種范圍包括建筑用石灰巖、片麻巖、建筑用白云巖、建筑用大理巖、建筑用花崗巖、建筑用輝綠巖等;
持證情況包括四類:(一)持有效采礦許可證的;(二)持市、縣(市、區)兩級自然資源部門因礦山企業提供資料不全須補正資料等而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或不予受理證明的;(三)已劃定礦區范圍的;(四)縣級政府認為應參與整治的露天礦山。
整治方式
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分類處理,公開公正,優勝劣汰”的原則,通過融和資金,整合技術、設備、產能等,將多個礦山整合于一個礦區進行開采,其余礦區將實施整合關閉的方式進行。
礦山數量壓減至現有數量的30%
按照10個以上保留3座、5至10個保留2座、5個以下保留1座的原則分配各縣(市、區)保留礦山數量。為了滿足運城市區用料,對鹽湖區適當增加1座建筑用石料礦山,暫定全市保留25座建筑用石料礦山。
編輯:梁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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