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從七個方面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
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建筑業快速發展,建造能力不斷增強,產業規模不斷擴大,吸納了大量農村轉移勞動力,帶動了大量關聯產業,對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貢獻。但也要看到,建筑業仍然大而不強,監管體制機制不健全、工程建設組織方式落后、建筑設計水平有待提高、質量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較多、企業核心競爭力不強、工人技能素質偏低等問題較為突出。
日前,國務院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按照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的要求,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優化市場環境,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強化隊伍建設,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打造“中國建造”品牌。
《意見》要求將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優化資質資格管理和完善招標投標制度相結合。進一步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對依法通過競爭性談判或單一來源方式確定供應商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符合相應條件的應當頒發施工許可證。
《意見》將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特別要強化對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管理,以及對不良地質地區重大工程項目的風險評估或論證。將推動發展工程質量保險。
《意見》指出將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加快建筑業企業“走出去”。將推廣智能和裝配式建筑。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廣普及智能化應用,完善智能化系統運行維護機制,實現建筑舒適安全、節能高效。同時將加強中外標準銜接。積極開展中外標準對比研究,適應國際通行的標準內容結構、要素指標和相關術語,縮小中國標準與國外先進標準的技術差距。到2025年,與大部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簽訂雙邊工程建設合作備忘錄,同時爭取在雙邊自貿協定中納入相關內容,推進建設領域執業資格國際互認。
《意見》最后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化建筑業改革工作,健全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及時研究解決建筑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完善相關政策,確保按期完成各項改革任務。加快推動修訂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法律,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充分發揮協會商會熟悉行業、貼近企業的優勢,及時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情況,發揮好規范行業秩序、建立從業人員行為準則、促進企業誠信經營等方面的自律作用。
編輯:孔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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