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泥企業錯峰生產情況的通報
根據國家工信部、環保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錯峰生產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16〕351號)和省經信委、省環保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企業錯峰生產的通知》(青經信原〔2016〕336號)文件要求,我省有12戶企業納入水泥錯峰生產范圍。青海省建材工業協會牽頭組成監督檢查組,于2016年12月28~30日、2017年2月8~9日,完成對12戶水泥企業錯峰生產階段性的現場檢查工作。現將檢查情況能報如下:
一、現場檢查情況
為確保青海地區水泥企業錯峰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在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等政府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青海省建材工業協會牽頭組織12人,成立監督檢查組,分成3個檢查小組,于2016年12月28~30日,2017年2月8~9日,先后對本省水泥企業錯峰停窯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現場查看了12家企業、20條水泥熟料生產線,到窯頭配電室,查看窯頭電表讀數;到中控室,查看企業生產曲線以及原始生產臺賬記錄,以及水泥庫存、熟料庫存情況。確認是否按計劃實施錯峰生產,監督檢查率達100%。
監督檢查時,各水泥企業均能積極配合,12家企業認真履行公約,執行錯峰生產文件要求,尤其是大企業在執行錯峰生產中起到了表率作用。各水泥企業均在規定的時限內,實施錯峰生產,執行情況較為良好,說明我省的水泥企業能把行業的利益置于企業的利益至上。
二、存在的問題
實施錯峰生產期間,12家企業中有5家6條水泥窯生產線調整錯峰生產時間并有書面報告。其中,5條生產線是符合省經信委、省環保廳〔2016〕336號)文件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累計停夠90天,由省建材協會給予書面回復;一條利用電石渣水泥窯生產線調整了錯峰停窯時間,計劃錯峰生產時間2016年12月15日到2017年3月1日停75天,2017年6月1日到2017年6月15日停15天,累計停夠90天。調整錯峰生產時間報告中,由于電石渣生產線原因,提前到2016年12月8日停產,沒有確定具體停產天數(按原計劃順延應2016年12月8日到2017年2月22日停75天,2017年6月1日到2017年6月15日停15天,累計停夠90天),故省建材協會沒有給予書面回復。企業負責人口頭承諾,保證在〔2016〕336號文件規定時限內累計停夠90天。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水泥企業繼續按計劃實施錯峰生產,按省經信委、省環保廳〔2016〕336號)文件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累計停夠90天。若遇特殊情況調整錯峰生產時間應有書面報告說明原因,并獲得省建材協會確認為準,否則依據〔2016〕336號)文件規定,按不執行錯峰生產處理。
行業協會將繼續發揮引導和協調的作用,大力督促各相關企業加強行業自律,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確保我省冬季水泥企業錯峰生產任務圓滿完成。
青海省建材工業協會
2017年2月23日
編輯:何勸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