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市出臺預拌混凝土企業管理考核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規范預拌混凝土企業行為,提高企業自律意識,實現生產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和《關于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質〔2013〕84號)、《關于加強建設工程預拌混凝土及預制構件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建安〔2013〕276號)等文件,鹽城市城鄉建設局出臺《鹽城市預拌混凝土企業管理考核辦法(試行)》(鹽建建筑〔2016〕73號)。
辦法對考核內容、方式和考核結果的評定做了詳細規定,根據綜合考核結果,確定企業信用等級。考核分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對應企業信用等級為A類、B類、C類、D類。根據企業信用等級,鹽城市城鄉建設局將實行差別化管理。
編輯: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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