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6年還原碧水藍天 水泥等行業治污成效顯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現將2016年度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湖南省環境保護基本情況
排污主體情況:湖南省各類企業主體是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單位。國家環保重點廢水監控企業113家,比上年減少19家;重點廢氣監控企業112家,比上年增加2家;重點污水處理廠監控企業139家,比上年增加5家;涉重金屬監控企業344家,比上年減少69家;重點監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21家,比上年增加13家。湖南省機動車保有量1056萬輛,比上年增長0.7%,其中汽車603萬輛,摩托車450萬輛,其他3萬輛。共有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142家,醫療廢物處置中心13家,與上年相比無變化。持有輻射安全許可證單位2593家,較上年增加49家。另外,城鄉各類建設施工、城鄉居民家庭餐飲、農業化肥農藥使用、礦山開發等都對環境質量及生態造成影響。
環境監管主體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行政區域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省以下環保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要求,自2016年3月起凍結省以下各級環保部門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異動,全年省、市(州)、縣(市、區)及各類管理區、開發區所屬的環境保護行政管理機構、環境監測機構保持穩定,機構數量、人員編制及基本職能無重大變化。市、縣兩級環保部門結合鄉鎮區劃調整,加強鄉鎮環保機構隊伍建設。因湖南省鄉鎮區劃大規模撤并減少約25%,鄉鎮環保機構增長速度相對減緩,但覆蓋了湖南省約43%的鄉鎮,鄉鎮環保機構服務能力總體增強。2016年,我廳撤銷污染防治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設立水、大氣、土壤環境管理處。對廳內設機構職責進行調整,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
環境監測網絡情況:“十三五”期間,水、氣、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進行了系統優化調整。湖南省設置省控及以上水質常規監測斷面419個,其中國控斷面88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測斷面140個(其中市州一級29個、縣級城鎮111個);已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59個。湖南省設置大氣常規監測點位180個,其中國控點位78個,省控點位94個,另有1個空氣背景監測站、1個溫室氣體監測站、4個區域大氣監測站、2個重金屬專項監測站。湖南省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已布設2037個,其中環境質量基礎點1021個(耕地基礎點825個,林地基礎點196個),背景點位62個,風險點位954個。
二、環境保護工作總體形勢
(一)環境質量狀況
根據已形成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及技術能力,按國家統一規范監測方法,2016年湖南省環境質量主要情況如下:
1.水環境
2016年湖南省主要水體水質總體保持穩定,洞庭湖湖體、瀏陽河、邵水等支流局部水域水質有所提升。
(1)主要江河水質
與上年同期可比斷面相比,湖南省98個江河省控斷面水質無明顯變化,Ⅰ—Ⅲ類水質斷面96個,占98.0%;Ⅰ—Ⅲ類和Ⅴ類水質斷面比例分別增加1.0%,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減少2.0%。
湘江流域干支流:180個斷面水質總體為優,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97.8%。其中干流43個斷面水質均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支流137個斷面中,133個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占97.1%;支流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和總磷。瀏陽河黑石渡斷面和三角洲斷面水質分別由劣Ⅴ類上升為Ⅳ類和Ⅴ類,未見溶解氧和化學需氧量不達標現象。舂陵水的馬家坪電站斷面因砷和氟化物超標,水質為Ⅳ類;支流龍蔭港的紅星村斷面因總磷和氨氮不達標,水質為Ⅳ類。
資江流域干支流:44個斷面水質總體為優,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97.7%,其中干流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保持100%。
沅江流域干支流:92個斷面水質總體為優,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98.9%,其中干流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保持100%。
澧水流域干支流:23個斷面水質總體為優,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100%。
其他流域:37個水質斷面中,長江湖南段所設5個斷面和珠江流域所設6個斷面水質均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環洞庭湖河流26個斷面中,其中24個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華容河的六門閘斷面的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標,藕池河中支入境斷面的化學需氧量、石油類超標。
(2)洞庭湖水質
洞庭湖湖體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營養狀態為中營養。洞庭湖湖體12個斷面中,10個斷面屬Ⅳ類水質,占83.3%;2個斷面屬Ⅴ類水質,占16.7%,主要污染物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比斷面與上年同期相比,洞庭湖湖體水質呈改善趨勢。其中Ⅳ類水質比例上升63.63%,Ⅴ類水質比例下降63.63%,總磷平均濃度下降15.7%。
(3)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
14個市州城市29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6.6%,與上年相比,出現了超標情況,益陽市龍山港斷面銻超標(2016年開始銻納入評價體系),全年超標6次,超標最大倍數0.27。
2.大氣環境
2016年,湖南省14個市州所在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例81.2%。污染天數中,輕度污染占15.9%,中度污染占2.3%,重度及嚴重污染占0.6%(嚴重污染占0.06%)。影響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是PM2.5。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14個市州所在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從好到差依次為:吉首、懷化、永州、郴州、張家界、岳陽、婁底、衡陽、常德、邵陽、益陽、長沙、株洲和湘潭。按全年優良率從高到低依次為:郴州(89.4%)、吉首(89.2%)、懷化(88.2%)、永州(85.1%)、婁底(85.1%)、張家界(83.8%)、益陽(83.1%)、湘潭(78.0%)、株洲(77.7%)、岳陽(77.3%)、邵陽(77.2%)、衡陽(76.8%)、長沙(73.0%)、常德(73.0%)。
與上年相比,14個市州所在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例上升了3.3%;6項主要污染物年均濃度值除O3上升1.5%外,SO2、CO、PM2.5、PM10和NO2分別下降20.8%、15.8%、9.4%、8.4%和3.7%。
3.聲環境
2016年,聲環境質量與上年相比總體保持穩定。14個市州所在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晝間平均等效聲級值67.7分貝,區域環境噪聲晝間平均等效聲級值53.5分貝,城市功能區噪聲晝間達標率為90.4%、夜間達標率為71.1%。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主要污染物排放狀況
化學需氧量:2016年排放總量預計為117.4萬噸,較2015年下降2.82%。
氨氮:2016年排放總量預計為14.6萬噸,較2015年下降3.07%。
湖南省水環境主要污染物減排預計可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
2.廢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狀況
二氧化硫:2016年排放總量預計為54.9萬噸,較2015年下降8.42%。
氮氧化物:2016年排放總量預計為46.8萬噸,較2015年下降6.72%。
湖南省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預計可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
湖南省現有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監測點位1963個、道路交通噪聲監測點位878個、功能區噪聲監測點位147個。與上年相比,道路交通噪聲監測點位減少7個,其他沒有變化。
3.固體廢物產生和處置狀況(數據統計中,結果待發布)。
4.自然生態狀況
截至2016年底,湖南省現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3個,省級自然保護區31個,較上年增加1個;湖南省森林覆蓋率59.64%,濕地面積1530萬畝(不含農田)。
(三)環境污染事件情況
2016年,湖南省環保廳共接報17起突發環境事件,均為一般等級突發事件,無較大及以上環境事件,所有事件均得到妥善處置。2016年,湖南省環保廳綜合值班室接到來信來訪及電話、網絡投訴舉報共2607起,較上年增加5.7%,其中屬于越級舉報投訴按有關規定轉由屬地處理2576起,省環保廳直接受理、跟蹤督辦案件31起,信訪處理率達100%;全年共辦結29起,案件辦結率為93.5%。
(四)環境保護工作重大事項
1. 根據新《環保法》有關規定,省人民政府首次系統、全面的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2015年湖南省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及2016年環境保護工作任務。
2. 3月,湖南省統一部署,正式啟動洞庭湖水環境綜合治理五大專項行動。根據部署,從2016年3月開始,以縣(市、區)政府為主體,用兩年時間在環洞庭湖區各縣市區深入開展溝渠塘壩清淤增蓄、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河湖圍網養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點工業污染源排查整治5大專項行動。“十三五”期間,湖南省還將實施洞庭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十大重點工程。
3. 4月,省政府印發《湖南省湘江保護和治理第二個“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年)實施方案》。省委書記杜家毫先后兩次主持召開湘江保護和治理委員會全體會議,全面研究部署湘江保護與治理第二個“三年行動計劃”。強調要堅定不移推進湘江保護和治理省“一號重點工程”向縱深發展、向“一湖四水”延伸。
4. 省環保廳印發《湖南省環境質量監測考評辦法(試行)》。從2016年5月起,每月直接向市州人民政府通報環境質量情況,逐步實現環境質量通報的常態化;依據考評結果,對市州縣政府分別采取專函警示、督察約談、獎勵處罰和問責等措施,這標志著湖南省落實環保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邁出堅實步伐。
5. 4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 11月,湖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成立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陳向群任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12月,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對益陽市啟動環境保護工作試點督察。
6. 6月,省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正式揭牌。此舉標志著湖南省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進入專門化、專業化的軌道,也標志著湖南省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工作步入新的歷史起點。
7. 6月,省環保廳召開湖南省環保系統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暨頒發從事環保工作30年紀念章大會,隆重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向湖南省788名同志頒發從事環保工作30年紀念章。
8. 9月,《湖南省“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印發實施,規劃貫徹落實“五位一體”發展理念,突出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系統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要求,堅持“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強化生態保護與修復。這標志著未來五年湖南省環境保護各項工作的路線圖、時間表正式制定。
9. 11月,中國共產黨湖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會召開,“生態強省”與“經濟強省”、“科技強省”、“文化強省”、“開放強省”一道被列入“五個強省”戰略目標。
10. 12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將嚴格實行賠償制度。湖南省正式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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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環境保護的主要工作
(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扎實推進重點領域污染治理
一是強力推進水污染防治。以省“一號重點工程”為突破口,嚴格落實《湖南省貫徹〈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6-2020)》以及《湖南省湘江保護與治理第二個“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制定出臺《2016年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啟動實施水污染防治項目983個,完成942個(其中湘江流域共654個,完成628個),重點區域整治取得積極進展。積極開展洞庭湖污染治理,重點推進湖區工業污染源排查整治。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開展縣級以上飲用水源評估,完成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調整、完善。加強重點湖泊保護,實施了一批重點治理項目。
二是扎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出臺實施《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7年)》和《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2016年度實施方案》,加強火電、水泥、城市燃煤鍋爐、建筑和道路揚塵等重點行業、領域污染治理,突出抓好長株潭區域聯防聯控及重污染天氣應對。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16.8萬輛,完成了國家下達的任務。
三是持續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新支持35個縣市區啟動整縣推進,湖南省有農村區域的126個縣市區(含縣級管理區)全部啟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前已有21個縣市區通過驗收,納入省政府績效考核的4000個村綜合整治已全部完成。
四是積極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頂層設計,組織編制了《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湖南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總體方案》、《湖南省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塊調查方案》,出臺了《重金屬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標準》。爭取國家重點支持下達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5.56億元,啟動了21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項目。全面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進一步掌握湖南省土壤污染狀況。
(二)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導向,積極推動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體制改革
一是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責任體系。省委、省政府印發實施《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試行)》、《湖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追責辦法>實施細則》等文件,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定實施《湖南省環境質量監測考評辦法(試行)》,對各市州、縣市區大氣、水環境質量及重大環境損害情況進行全面考評并通報,并同步實施警示、約談、處罰、問責等,全年共計約談16個市、縣政府,10個產業園區及10余家企業。
二是加強源頭防控。全面啟動湖南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形成了湖南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初步方案。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試點,制定出臺《湖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考核制度,協同財政廳繼續完善湘江流域生態補償制度和措施,并擴大到其他流域、區域和領域。
三是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改革。深入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在全國走在前列。完善環境信用體系建設,對重點監管企業實施環境信用評價并向社會公布,“以評促改”成效明顯。
四是推動環境保護地方立法。經多次修改完善,《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將于2017年上半年出臺。
(三)嚴格環境準入管理,促進湖南省綠色發展
一是把好環評審批關,推動經濟結構優化調整。一方面,嚴格環境準入,認真落實國家“三去一降一補”以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政策,否決和指導調整選址、優化工藝及污染防治措施項目共28個(其中否決5個)。另一方面,積極對接和服務重點項目建設,開通“綠色通道”,審批了2016年計劃開工高速公路項目、張吉懷鐵路、五強溪水電擴機等一批重點工程。省本級審批建設項目共184項,涉及投資1349億元。
二是持續開展主要污染物減排,為區域經濟發展釋放環境空間。實施了一批重點減排工程,經初步核算,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比上年減少2.82%、3.07%、8.42%和6.72%,基本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
三是以科技、創新為驅動力,促進環保產業發展。組織開展污染治理重點技術科技攻關,推廣應用一批環保新技術、新產品。加大對環保產業的政策扶持和培育力度,涌現一批環保龍頭骨干企業,環保產業產值繼續保持20%的高速增長,預計可達1900億元。
(四)大力加強環境監察執法,切實履行環境監管責任
一是開展環保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湖南省通過清理并上報環保部違規建設項目53767個,完成整治53760個,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務。
二是完善“兩法”銜接機制。加強與公檢法聯動,聯合公安部門開展涉危險廢物違法犯罪等專項執法行動。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法》及配套辦法,湖南省按日計罰案件18起,查封扣押案件107起,限產停產案件128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92起,移送污染環境犯罪案件51起,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76人,刑事拘留127人,案件數超過前三年總和。成功辦理首例部督的特大跨省“3·09”危險廢物非法處置專案,非法處置醫療廢物第一案“4·07”岳陽汨羅醫療廢物處置案件,湖南省首例拘留公職人員環境污染案湘潭縣上馬垃圾場私設暗管偷排案(獲環保部通報表彰),以及湖南省最大罰單案林源紙業廢水偷排案(罰款251萬元)。
三是部署開展環保督察。根據《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我廳相繼制定出臺《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實施意見》、《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范》,建立健全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織領導和聯絡機制,指導開展突出環境問題和環境信訪問題清理和整改,并在益陽市啟動開展督察試點,共責令關停違法企業133家,停產整治130家,移送刑事拘留案件4起、行政拘留案件12起,已對相關部門實施責任追究38人,有力促進環境質量的改善和環境問題的解決。
與此同時,提高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處置水平。強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共有202家重大風險等級企業相應完成備案。全年共妥善處置17起突發環境事件(均為一般及以下級別),確保了環境安全。加強固體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組織危險廢物經營企業規范化管理督查,開展湖南省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調查。嚴格辦理固體廢物行政許可,辦理危險廢物跨省轉移許可申請共計191批次。積極應對環境信訪投訴。制定舉報投訴管理辦法和公眾訴求問題法定途徑清單,全年省本級接到來信來訪及電話、網絡投訴舉報2607起,受理率100%,省本級案件辦結率為93.5%。
(五)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確保安全可控
嚴格做好輻射類項目審批,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電磁輻射管理,部署開展湖南省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提高核與輻射監管能力,省輻射環境監督站通過省級計量認證,湖南省配備了一批核與輻射應急與監測設備。實施放射性物質全過程管理,組織對省本級監管的162家核技術利用單位進行了現場監督檢查。開展核安全文化宣貫,積極調處輻射糾紛。
(六)圍繞服務中心工作,夯實基礎能力建設
一是進一步完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體系。湖南省核定“十三五”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斷面(點位)419個,核定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點180個,同時設置土壤監測點位2037個,均較“十二五”大幅增加,初步建立了省、市、縣三級覆蓋大氣、水、土壤等主要環境要素的監測網絡。
二是積極爭取中央環保資金。全年爭取中央環保專項資金總額24.43億元,比上年增長15%,居全國前列,創歷史新高。同時定期調度、督促加快專項資金項目實施進度,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確保財政資金效益。
三是科學謀劃“十三五”發展。印發《湖南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統籌謀劃“十三五”環境保護的目標指標、任務措施、制度保障和重大工程項目庫。出臺總量減排、環保產業發展、固體廢物管理等專項規劃。
四是大力加強環保隊伍職業化建設。組織開展環保隊伍大規模培訓,制定實施《湖南省環保系統干部(職工)大規模培訓實施方案》,重點開展環評、環境監察執法、監測等骨干培訓,共完成26期2530人次的培訓任務。同時,以技術比武帶動業務能力提升,連續十年聯合省總工會舉辦環境監測分析技能競賽并給予獎勵,激發了學習熱情,全面提升了監測隊伍業務水平。
五是加強環保宣傳教育。開展“六·五”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成功舉辦“全民搜索·環保知識達人”網絡答題暨湖南省首屆環保法律知識競賽活動。加大《中國環境報》宣傳報道力度,新聞刊載數量位于全國前列。
六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啟動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完成湖南省環保視頻會議系統改造,開展廳綜合辦公平臺建設,提升湖南省環保信息能力水平。加強廳門戶網站建設管理,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全年省本級公開政務信息6368件。
(七)加強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
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專題組織5次集中學習,開展廳系統“兩學一做”暨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知識競賽,組織召開湖南省環保系統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暨頒發從事環保工作30年紀念章大會,表彰長年扎根環保工作人員和先進典型。統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全覆蓋,建立黨風廉政監督員制度,建立完善廳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巡查制度。強化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出臺《關于對領導干部進行談話、約談、函詢的實施細則》,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近年來,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一定的進展,但基于湖南省省情,還存在一些突出困難和問題。
一是環境質量狀況形勢仍不容樂觀。水、大氣、土壤環境質量都還不盡如人意,個別因子在一定區域長期超標現象依然存在。水環境方面,湘江支流瀏陽河黑石渡斷面和三角洲斷面、舂陵水馬家坪電站、龍蔭港紅星村斷面;資江支流志溪河斷面;沅江支流林化橋斷面;環洞庭湖河流華容河六門閘斷面、藕池河中支入境斷面仍然超標。特別是洞庭湖水質堪憂(2016年水質略有好轉,但所有監測斷面仍全面超標);國考斷面中,益陽大通湖(為劣Ⅴ類水質)和桃谷山未達年度考核目標;飲用水源益陽市龍山港斷面銻超標。大氣環境方面,湖南省空氣質量年平均優良天數雖然是上升的,但在全國排名第17位,而且在9月、11月、12月出現連續的重污染天氣,導致空氣質量大幅下降;長株潭空氣質量低于湖南省平均水平,個別城市(常德)空氣質量優良天數不升反降,部分城市(衡陽、長沙、邵陽)雖總體改善但未完成空氣質量年度目標任務;長沙空氣質量低于周邊大多數省會城市,優良率在全國338個重點城市中排第233位,在31個省會城市中排第15位。土壤環境方面,土壤治理才剛剛起步,湖南省土壤污染點位超標率位于全國前列,局部地區重金屬污染嚴重,耕地質量堪憂,大型工業企業周邊和工礦業廢棄地污染治理任務繁重。
二是發展和保護的雙重壓力加大。一方面,湖南省作為有色金屬之鄉,隨著資源束緊和傳統重金屬行業的退出,資源型城市經濟發展方式向綠色、低碳、循環經濟轉型不可避免且迫在眉睫,歷史遺留污染問題也開始凸顯,需積極應對可能帶來的環境風險和挑戰。另一方面,湖南省作為后發展省份,隨著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落后,城市污水深度處理率低,黑臭水體整治難度大;且由于交通、城市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需要,發展與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等敏感區域保護矛盾加劇。
三是農村環境狀況令人擔憂。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生活污水、垃圾大量排放,但當前鄉鎮污染水處理率低于10%,垃圾處理大多采取荒山、湖邊填埋的方式,焚燒處理技術也不成熟,安全隱患多。近年,湖南省農業生產及畜禽養殖發展較快,但畜禽規模養殖率低,污染治理設施不健全,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率低,污染物直排山林或水體,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周邊環境臭氣熏天;同時,傳統農業耕種方式,農藥、化肥、農膜大量使用,污染物長期在土壤停留累積,對生態環境、食品安全也帶來隱患。
四是基礎能力建設相對薄弱。一方面,人才隊伍年齡、知識結構不合理,市縣環保部門專業人員較少,業務能力水平與形勢不相適應的問題比較突出。環保工作基礎設施還不完備,辦公用房老化,業務用房嚴重不足,有的還是老舊危房,基礎能力薄弱;另一方面,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已經啟動,目前基層環保隊伍思想存在波動,同時個別基層黨委、政府對環保體制改革的認識不一致,少數地方對環保重視支持力度有所減弱,不利于工作開展。
四、2017年環境保護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務
2017年,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思路是:堅持黨中央“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省政府工作報告及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扎實推進湘江保護和治理省“一號重點工程”向縱深發展、向“一湖四水”延伸,向大氣、土壤治理和農村環境保護拓展,力爭打贏環境治理戰役。工作抓好“12345”也就是“一個引領、二個堅持、三個轉變、四個考驗、五個重點”,即以建設“生態強省”為引領;堅持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服務綠色發展為主線;逐漸實現從環保部門單打獨斗向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齊抓共管轉變,從“督企”向“督政”、“督企”同步推進轉變,從側重污染物總量減排向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夯實總量減排基礎轉變;經受住中央環保督察、環保垂直管理體制改革、環境風險防控和廉政風險的考驗;重點抓好環境準入、強力治污、監察執法、深化改革和夯實基礎,推進湖南省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取得新發展,為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提供堅強保障。
具體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01 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頂層設計,推動生態強省戰略落地;
02 深化綠色發展理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03 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和農村環境整治攻堅戰;
04 大力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確保核與輻射等重點領域環境安全;
05 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機制體制改革,進一步強化制度和法律保障;
06 狠抓自身能力建設,夯實工作基礎;
07 加強黨的建設,增強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意識,確保廉政安全。
編輯: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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