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首次印發安全生產文件 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發布實施,這是歷史上首次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印發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意見》提出,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并從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預防控制體系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舉措和任務要求。
在當前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全國生產安全事故已由2002年107萬起、死亡近14萬人的最高峰,降至2015年28.2萬起、死亡6.6萬人,連續13年“雙下降”;意見提出到2020年實現安全生產總體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到2030年實現安全生產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目標任務。
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黃毅分析,我國目前仍處于工業化城鎮化持續推進過程中,各類風險、安全隱患交織疊加,安全基礎薄弱,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法制不完善,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問題非常突出。在這種情況下,中央及時出臺文件,提出一系列安全生產的政策措施,是指導當前和今后安全生產的綱領性文件。
《意見》從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總體要求、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改革安全監管監察體制、大力推進依法治理、加強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舉措和任務要求,明確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作為政府工作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意見》明確提出,要修改刑法有關條款,將生產經營過程中極易導致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違法行為納入刑法調整范圍。
對于這一變化,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政府研究所所長于安認為,“過去人們比較重視發生實際危害的后果,實施危害的行為但是沒有發生后果,一般不納入刑事追究范疇。現在由于這些行為極大的社會危險性,所以對于危險行為本身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比如拒不整改有重大隱患、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拒不執行安全監察執法指令。”
在建立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方面,意見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建立完善的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科學合理確定企業選址和基礎設施建設、居民生活區空間布局,高危項目審批必須把安全生產作為前置條件,并特別提出,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
國務院應急專家組成員劉鐵民分析,第一、對高風險項目實行嚴格風險評估和安全準入,達不到安全條件,不立項、不審批、不建設、不運行;第二、在城鄉建設過程中,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各個方面都要納入安全工作基本要素,達不到條件也不允許往下進行;第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城市運行過程中如果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沒有得到有力治理,要采取堅決措施,文件里叫四停一扣:停產、停業、停建、停電,還要扣押,確保重大事故從源頭被切斷。
《意見》要求,企業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負全面責任,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神華集團總經理凌文指出,“這一次把安全生產責任明確為企業主體責任,明確法定責任,這對企業負責人說是很大的震撼、很大的壓力,必須要把所有措施全方位、全過程落實,把投入、培訓、管理特別是緊急救援落實到位。”
意見中還明確了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中的位置,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并多次強調,發展絕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條“紅線”也成為貫穿《意見》全部內容的軸線,《意見》的每項制度規定、每條政策措施都是堅守紅線的具體化。
編輯: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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