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實施意見
從青海省政府獲悉,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實施意見已經下發。意見提出,青海要推進節能減排,促進降本增效。支持水泥窯協同處置工業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實施無害化處理,實現廢舊資源綜合利用。擴大資源綜合利用范圍和固體廢棄物利用總量。鼓勵企業利用礦渣、粉煤灰、煤矸石、副產石膏、尾礦等大宗工業廢棄物和建筑廢棄物,生產水泥、墻體材料等產品,實現資源循環利用,推動綠色轉型發展。詳情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實施意見
青政辦〔2016〕193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建材工業是重要的原材料產業,也是我省傳統支柱產業。“十二五”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針對建材工業低端過渡性產品所占比例偏大、企業規模小而散等問題,我省著力化解過剩產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大力推進兩化融合,在產業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等方面取得長足進步。為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我省建材工業轉型升級,有效提升建材工業發展的質量與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4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市場主導、企業主體、政策引導”的總體思路,進一步淘汰落后低效產能,嚴格控制總量,優化存量,加快技術進步,增強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提升質量和效益,推進我省建材工業生產向綠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方向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推進結構調整。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利用市場倒逼機制壓減過剩產能;優化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供給結構,增加有效供給;推進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提升建材工業整體發展水平。
堅持政策引導,推進綠色發展。堅持生態保護優先理念,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強制性標準,強化能耗控制,推進清潔生產,促進建材工業向綠色功能產業轉變。
堅持企業主體,推進技術進步。尊重企業主體地位,發揮骨干優勢企業示范帶頭作用,激發企業活力和創造力,加強技術創新、產業創新、市場創新,增強新產品開發能力和品牌創建能力,提升產業發展水平。
堅持統籌協調,推進融合發展。發揮部門合力,立足區域市
場需求,拓展發展空間,深化產業合作,建立產業聯盟,持續增強整體實力。
(三)目標任務。到“十三五”末,水泥窯協同處置企業達1—2家,水泥熟料產量排名前5家企業的產業集中度達80%,水泥產能布局進一步優化。玻璃窯生產全面采用清潔能源,平板玻璃產能控制在合理區間,積極發展高性能、高附加值特種玻璃和下游產品。建材產品深加工水平和綠色建材產品應用比重穩步提高,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工業結構明顯優化。
二、壓減過剩產能,增強盈利能力
(一)嚴禁新增產能。2020年底前,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普通平板玻璃建設項目;2017年底前,暫停實際控制人不同的企業間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置換?!秶鴦赵宏P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印發后核準或備案的項目,凡是未按規定開展產能置換導致新增產能的,要依據相關規定嚴肅查處,國土、環保、質監等部門和金融機構一律不予支持。對國發〔2013〕41號文件印發前的水泥違規項目,未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公告、認定或明確由地方視情處理的,停止生產許可受理,已受理的一律不予許可;存在落后設備、工藝、違規產能以及生產淘汰類產品的,一律不予受理、不予許可。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電石渣等固廢伴生水泥項目,必須依托現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進行不擴產能的改造。新上工業玻璃項目,熔窯能力超過150噸/天的,應依托現有平板玻璃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嚴防借開展協同處置、發展工業玻璃之名建設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的項目。
(二)淘汰落后產能。對污染物排放超標準或者超總量,且受到罰款處罰及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的,報經當地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能耗超限額的,應在6個月內整改達標;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經申請可延長不超過3個月的期限;逾期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水泥產品和無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水泥產品的違法行為。產品質量達不到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依法查處并責令停產整改,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要求的,應立即停產整改,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使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淘汰類工藝技術與裝備的產能,要立即關停退出。
(三)推進聯合重組。支持行業優勢骨干企業利用市場化手段,以技術、管理、資源、資本、品牌等為紐帶,實施產業聯合重組,通過資源整合,優化生產要素配置,主動壓減缺乏競爭力、綜合成本高、生產效率低的產能,提高產業集中度,提升產業綜合競爭力。已獲許可的建材企業并購重組且不涉及搬遷的,辦理生產許可證時,如果并購重組后的企業沒有超出原有生產許可證生產范圍,免予企業實地核查;已獲許可的建材企業被并購重組后,企業名稱、生產條件、產能未發生變化的,經產品檢驗合格后,直接換發許可證。
(四)倡導自律限產。通過行業自律,推行水泥企業錯峰生產,促進平板玻璃生產線按一定比例降低負荷并合理限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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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技術創新,促進轉型升級
鼓勵企業引進和研發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提高裝備控制精度、自動化水平和生產工藝穩定性,重點發展具有安全、環保、節能、降噪、防滲漏等功能的新型建筑材料及精深加工制品,加快推進產品品種規格系列化、生產過程柔性化,提升產品質量和合格率,更好滿足差異化綠色建材需求。
(一)水泥行業。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鼓勵生產42.5以上等級產品。加快研發生產特種水泥、高標號水泥、抗鹽鹵水泥、鎂水泥等產品,提高優質高標號水泥產品比重。大力發展適應建筑工業化裝配式施工要求的部件化制品。繼續全面實施節能環保和信息化技術推廣應用,在不擴大產能的基礎上,支持水泥窯協同處置工業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實施無害化處理,實現廢舊資源綜合利用。生產高性能混凝土、建筑構件和預拌砂漿等高附加值產品,促進建材產業向環保產業轉型發展。
(二)玻璃行業。嚴格控制新增產能,積極支持企業與科研院校合作,依托現有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充分利用青海本地石英砂資源優勢,延伸開發生產國內領先的節能環保、太陽能高端特種玻璃、國家推廣應用的低輻射鍍膜(Low—E)玻璃板材、真(中)空玻璃、安全玻璃、個性化幕墻、光伏光熱一體化、特種石英玻璃等高附加值玻璃制品,以及適應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需要的節能門窗等產品。積極發展建筑用防火玻璃板材、電致變色玻璃等新產品,結合發展設施農業和建設美麗鄉村,開發農業種植和觀光大棚所需的結構功能一體化玻璃板材及制品。
(三)衛浴產品。加快發展硅灰石衛浴產品,重點提高產品質量與檔次,提升產品技術含量和藝術性,打造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更好滿足個性化消費需求,引領行業發展的薄型化、輕量化、智能化、可回收的綠色衛浴潔具知名品牌,促進綠色建材產品消費。
(四)推廣新型墻材。發展本質安全、節能環保、輕質高強的墻體、屋面材料和外墻保溫材料,以及結構與保溫裝飾一體化的外墻板。推進疊合樓板、內外墻板、樓梯陽臺、廚衛裝飾等構配件工廠化生產。引導利用可再生資源制備新型墻體材料,支持利用農作物秸稈等開發生物質建材,發展生物質纖維增強的木塑、鎂質建材等產品。加快推廣應用水性涂料、膠黏劑及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熱反射膜、管材等產品。
(五)開發新型材料。以鹽湖、石膏、硅灰石等資源精深加工為重點,大力發展用于節能防火、填充涂敷、環保治理、儲能保溫的新興環保功能材料。加快推進玻璃纖維、碳纖維及其復合材料,以及玻璃基板、光纖預制棒、陶瓷分離膜、塑料異型材、藍寶石晶體等先進無機非金屬產品,擴大新材料產業規模。
(六)發展建材服務業。強化需求牽引和創新驅動的協同效應,支持工程設計、咨詢服務單位開展工程咨詢、試驗設計、裝備集成、安裝調試、運營服務一體化的建材生產工程承包服務,促進建材工業生產制造與技術研發、工業設計、現代物流、電子商務和定制加工等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引導建材工業提高信息化、自動化水平,推進水泥、平板玻璃、石材等大宗材料發展電子商務及物流配送網絡建設,加快信息技術在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等方面廣泛應用。開展面向建材行業的能效對標、達標、檢測認證、科技成果推廣等工作,提高綠色建材產業物流信息化和供應鏈協同化水平。
四、推進節能減排,促進降本增效
(一)開展綠色建材評價。發展輕質、高強、耐久、部品化的新型墻材和水泥砌塊等建材產品。按照《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建科〔2014〕75號)、《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建科〔2015〕162號)要求,開展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全面引導水泥制品、新型墻體材料、砌體材料等建材產品開展一星級、二星級綠色建材評價工作。
(二)推進綠色智能發展。加大對無組織排放治理力度,支持企業向特色園區集聚。推廣高原富氧燃燒、余熱余壓回收、脫硫脫硝除塵等先進節能環保技術,降低企業能耗和排放,提高能源梯級綜合利用水平。推進智能化生產,建設廠區物聯網,在搬運、碼垛等重復操作工段推廣“機器代人”,加強對產品質量、污染物排放、能耗等關鍵參數的可視化管理,提高質量效益。
(三)促進循環經濟發展。鼓勵建材企業消納固體廢棄物,無害化協同處置城市建筑垃圾,利用建筑廢棄物生產再生建材。擴大資源綜合利用范圍和固體廢棄物利用總量。鼓勵企業利用礦渣、粉煤灰、煤矸石、副產石膏、尾礦等大宗工業廢棄物和建筑廢棄物,生產水泥、墻體材料等產品,實現資源循環利用,推動綠色轉型發展。
(四)提升核心競爭力。鼓勵建材行業積極延伸產業鏈,拓展先進無機非金屬材料和礦物功能材料生產領域,不斷迎合市場需求。發揮優勢企業引領作用,提高行業集中度,提升建材行業整體競爭力。加強品牌培育、宣傳和推介,提升本土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提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指導企業開展商標保護維權,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
五、落實保障措施,推進工作進展
(一)強化組織實施。各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建材工業工作的檢查指導,定期組織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問題,協調抓好建材生產、應用、標準、評價等工作。強化部門聯動,加強產業政策與財稅、金融、價格、能源、環保、交通等相關政策銜接,協調完善推進措施。
(二)加強質量管理。推進水泥、玻璃、石膏等重點建材產品的質量對標和達標工作,建設行業誠信體系,培育知名品牌。結合產品標準、質量管理規程與市場準入制度的實施,加強質量基礎能力建設。
(三)加大金融支持。對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兼并重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建材企業,按“一企一策、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建材企業并購重組。按照“誰受益、誰付費”原則,探索設立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專門用于獎補主動退出的產能。
(四)加強部門協同。工業主管部門要做好產業政策的落實,及時協調處理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環保部門要嚴格排放監測,依法處理超標排放行為;住建部門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有關工作,加強對綠色建材評價機構的管理,對標識項目進行動態監管,督促評價機構提高評價工作質量;節能監察部門要對建材行業相關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監察,依法處理違反強制性節能標準的行為;質監部門要加大建材產品抽檢力度,對產品質量不達標的,依法責令整改并予以通報;安監部門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嚴格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材企業,及時公布建材企業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信息。
(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熟悉行業、貼近企業的優勢,積極引導企業履行“行業利益高于企業利益”的自律公約。協助企業淘汰落后低效產能,合理限產,推進兼并重組,促進企業去產增效。建立健全建材工業運行監測網絡和指標體系,強化行業運行監測,定期發布行業運行信息??偨Y推廣行業先進經驗,幫助企業加強和改進管理。組織對行業關鍵、共性問題的研究,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本意見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解釋。本意見自2016年11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0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0月12日(發至縣人民政府)
編輯:孔雪玲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