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平:關于大企業的四個迷思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近幾年我國大企業應運而生。在今年世界500強里我國企業達到110家,僅次于美國的134家。最近央企也在加快重組步伐,一批國家級公司浮出水面。但是一些專家和媒體提出不同的意見,形成了一些迷思:中國的大企業大而不強、大企業壟斷、大企業妨礙中小企業發展、大企業不創新。對大企業進行一些反思是好事,但也不能以偏概全。下面就這四個迷思講一點看法。
迷思一:大企業大而不強
大企業形成和發展是經濟發展的產物,西方發達國家的大企業基本是上個世紀上半葉形成的,而日本韓國是上個世紀下半葉形成的,我國則是在這個世紀的這十幾年形成的。大企業形成主要是靠三種方式:一是內生式成長的百年老店,像德國西門子、華為等;二是靠兼并重組發展的,如美國GE公司等;三是靠集成創新和互聯網能力,如美國蘋果公司、阿里巴巴等。但無論何種形式發展起來的大企業都有它強有力的核心專長。
最早說大而不強,應是前些年看到世界500強榜單上的企業有一些虧損企業,其實,作為大企業的階段性虧損可能有多種原因,可能是因為經濟周期帶來的,也可能是自身的結構性調整,當然也有管理和技術創新上出了問題的,但也不能因為一個大企業暫時虧損就認為它大而不強。
我國大企業主體是國有企業,但這些大企業的核心企業往往都是大型上市公司,而我國大企業又以重化工業為主,這些企業目前正在結構調整中進行艱難的轉型,效益出現下滑也是客觀的。但是,這些企業是實體經濟的根,是國民經濟的基礎,也不應該認為它大而不強。
當今的世界,國與國之間的競爭主要發生在大企業之間,經濟強國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大企業林立。從全球平均水平來看,一個國家的世界500強企業占該國GDP總量的比例為35%-45%。是否有一定規模的大企業,是衡量一個國家競爭實力的關鍵指標之一。當然,大企業確有一些“大企業病”帶來的問題,這些也是可以解決的,現在我們把大企業的目標定為做強做優做大,表明我們在大企業發展目標上有了更綜合的定位,做強、做優、做大是一個完整的目標體系,互為關聯,不可拆分。
迷思二:大企業壟斷
在上個世紀初,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經歷了生產過剩的經濟危機,為了擺脫經濟危機,銷售聯盟辛迪加和兼并重組形成的康采恩應運而生,它一方面緩解了市場的惡性競爭,但卻形成了市場壟斷。因此,美國等國家也先后制定反壟斷法等一系列法律,對企業合并進行反壟斷調查等,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
應該看到,兼并重組是企業重要的成長方式,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斯蒂格勒曾指出,沒有一個美國大公司不是通過某種程度、某種方式的兼并而成長起來的,幾乎沒有一家大公司主要是靠內部擴張成長起來的。隨著經濟的發展,西方各國也對企業兼并重組的審查有所放寬,先是美國修改了相關法律,歐洲也效仿美國,目前企業合并申請否決率極低。西方正在經歷第六次兼并潮,許多巨無霸企業也進行了合并。2015年國際兩大化工巨頭陶氏化學和杜邦公司宣布合并,市值超過1300億美元,兩家曾入圍世界500強的水泥巨頭法國拉法基和瑞士豪西姆合并組建拉豪集團。近幾年,幾乎沒有聽說哪家公司由于過大而被政府拆分。
企業是否壟斷和企業規模大小、市場占有率并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壟斷是指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大企業如果只是規模大但沒有壟斷行為就不能叫壟斷。在西方許多小國家,加油站只有殼牌一家公司,但它價格穩定,不漫天漲價,也沒人告過它壟斷。
中國經歷了三十多年改革開放,經濟迅猛發展,我們的大多數產業都已經過剩,且集中度很低。供給側改革治理過剩的一個辦法就是兼并重組,去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去產能”思路就是“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今天我國產業的主要矛盾是治理過剩。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日本治理過剩時制定了企業合并的重構法,并明確在重構法下企業合并反壟斷法不適用。這些經驗值得我們學習,不要在經濟結構調整中動輒就給企業合并戴上壟斷的帽子。
迷思三:大企業妨礙中小企業發展
這些年總圍繞大企業和中小企的關系有些爭議,核心點是大企業擠壓中小企業、政府政策和銀行支持大企業不支持中小企業。其實,大企業和中小企業是大河和小河的關系,大河有水小河滿,大河無水小河干。大企業是中小企業的用戶,中小企業是大企業的分包商,誰也離不開誰。一個大企業周圍,總有成百上千家中小企業為之服務。甚至可以說,大企業是中小企業發展的引擎,一個大型制造企業,在物流、后勤、小配件供應、遠程客戶服務等方面,都帶動一大批中小企業乃至微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例如,一個汽車制造商至少需要260家左右的各類配套和外協企業,一個民用飛機制造商則需要上千家外協、外供企業的配合。美國蘋果公司的智能產品iPhone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的成功,正是依賴于“應用商店”調動數萬個小公司為其提供應用程序,承擔每年數億次的客戶端下載任務。當年日本經濟經濟泡沫破滅以后,產業空心化,許多大企業產業出走,受危害最大的是日本的中小企業,可以用“哀鴻遍野”形容。
關于銀行貸款,實際上銀行貸款給大企業,由大企業支付預付款給中小企業是個合理的現金流動,大企業比銀行更知道中小企業的信用情況。大企業貸的款去哪里了,還不都是給配套的中小企業用了。其實,中小企業銀根緊時,往往也是大企業被銀行壓縮規模時。一般情況下,大企業信用等級高,還本付息能力強,也是銀行重點考慮的。說句公道話,這些年,銀行是把部分給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轉嫁給大企業了。當然,我國的銀行系統也正在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服務。
關于政府的扶持政策,像二十年前韓國就是奉行大企業政策,培養出了像現代、三星這樣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而我國臺灣地區是中小企業政策,主要靠給跨國公司做代工和外包,這些年沒有形成像樣的工業體系和國際品牌,前幾年我去臺中工業區看,很多加工廠都空空蕩蕩。所以,從我們的戰略出發,我們應奉行培植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政策,同時也要發展好與之配套的中小企業群體,形成強有力的根植海內外兩個市場的工業體系。
迷思四:大企業不創新
諾貝爾獎獲得者經濟學家菲爾普斯在他的著作《大繁榮》中重要論點是大企業不創新,他認為創新主要靠草根創新。而德魯克先生在《創新與企業家精神》一書中認為,說大企業不創新是錯誤的,他說,盡管許多重大創新不發生在大企業中,但一些大企業的百年老店是一直靠不斷創新得以持續發展的。
從歷史上看,大企業一直是技術創新的主體,是推動人類進步的重要力量。比如通訊領域的通用公司貝爾實驗室,汽車領域的福特汽車公司,計算機領域的IBM(國際商業機器公司)、英特爾、微軟公司等。正是由于這些大企業在技術領域的創新和領軍作用,開創了工業化的新時代,也創造了世界范圍內的現代物質文明。
目前,我國也正在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在互聯網等產業草根創新成績菲然,涌現了不少創客。但我國工業的大量持續性創新仍由大企業承擔,我們引以為傲的神州飛船、高鐵、核電等技術都是大企業創造的。創新需要基礎和實力,像編個軟件可能有個電腦在宿舍和車庫里能搞出來,但要生產大飛機、研發航空發動機、冶煉特種鋼材還要由大企業完成。國務院在“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中提出,創新既要有大企業頂天立地,也要有中小企業鋪天蓋地,說清楚了各自的創新任務。
重要的是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的協同創新。大企業可以搭建創新平臺,可以把面臨的問題放在平臺上讓中小企業“打擂揭榜”,也可以把成果匯聚到平臺上實現資源共享。像全球最大的制藥企業美國輝瑞公司,它的許多技術來源于外包的中小企業。前不久,我去上海藥明康德,這家公司是專為世界各大藥廠做技術外包的,這些年自己也發展成了一個有上萬名科學家的開放型創新平臺。
大企業應克服的是一些慣性思維和阻礙創新的一些內部機制,大企業確實對持續性創新比較堅持而對顛覆性創新不夠敏感,同時,大企業的機制也往往不能滿足互聯網等新產業的要求。但這些情況也在改變,特斯拉的電動車不錯,但寶馬碳素外殼的電動車也很轟動,北汽的電動車也后來居上,大企業在轉型期中正在學會自己“顛覆”自己。
編輯:武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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